Member-only story
適合閱讀對象:有點想做品牌因為大家都在做,不做感覺有點不安,下水之後又覺得硍怎麼這麼冷的您。
昨夜睡前滑手機,正值彌留之際,滑到大哥中的大大哥 — 奧美集團策略長葉明桂,於天下雜誌受訪的一句話,整個人被上揚嘴角給拉醒:
「打造品牌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獲取暴利。」(完整文章:https://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87571)
不愧是老大中的老大,太誠實了吧!
(好爽啊這大家只敢心裡想想的話就這麼輕鬆講出口了)(咦)
接著老大再吐箴言:
「人為什麼會偏心?因為人類只會愛上另外一個人類,這是成為迷人品牌的原因。我們要如何將產品昇華成品牌,就是要把它變成一個人類、擬人化。」
做品牌無非希望販賣的不是商品,而是價值:
賣巧克力是商品,賣 GODIVA 是價值。
賣手鍊是商品,賣 PANDORA 是價值。
賣車是商品,賣 TESLA 是價值。
賣T恤是商品,賣印上 NIRVANA 圖案的T恤是價值。
賣……(好了我差不多了)(留言開放接龍)
而價值的模糊地帶,關乎人性:價值觀,是身為人才會擁有的。
提到黃靴就是踢不爛,提到老話總是提不爛 — — 打算做品牌經營時,品牌個性一直都很重要:消費者是人,和人打交道,自然要有點人味,沒有個性?就塑造出來。行銷名詞再怎麼轉化、戰場怎麼變換、戰術再怎麼翻新,源頭核心總是在那附近,兜兜轉轉,又見故人。
品牌個性是特定生活價值觀的體現,是部分消費者形象的擬人化,是消費者心中對品牌的情感附加價值。價值觀同步率越高、擬人化越鮮明、情感上越討喜,就越有餘地在目標消費族群的腦袋裡曖昧轉圜。讓對方選擇性忽略理性消費的雜音,愛到卡慘死就是這個意思。
舉個栗子,全聯把錢省了花在更值得花的地方、作為一個老實到有點奇葩的人(?),自帶一身微微笨拙的喜感。每一項商品是否真的便宜到骨折,一一查證的朋友不是沒有,只是寂寞。
好不容易有了品牌個性,就要把品牌個性守住,貫徹始終。就算今天是在社群上另外塑造的角色,也需要符合或是因應品牌個性的基本調性。
品牌個性若是個幽默的萬人迷,社群角色至少要有些喜感,不過分吧。
品牌個性若是個高嶺之花,社群角色在拿捏親近尺度時可以斟酌,看是作為綠葉陪襯出品牌個性,還是直接打造出那朵花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