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寧案背後的謎團

solstice
人生下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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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min readJan 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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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金手指》的公映,大叔再次尋找一些有關佳寧案的資料,赫然發現這宗當年轟動香港的金融詐騙及貪污案,背後原來還有不少謎團。大叔甚至相信,一些已知的史實只是冰山一角,事件的複雜關係完全超出一般人想像。

電影《金手指》的重點主要描述男主角在香港的發跡史:如何運用一些金融財技,並且抓住當時金融法例的漏洞而「點石成金」,卻沒有清楚交代現實中與佳寧案有關的事件:包括加里伊巴謙(Jalil Ibrahim)兇殺案以及大馬裕民銀行的醜聞(Bank Bumiputra Scandal),特別是後者更是甚少在華文資訊中找到。

裕民財務的成立
上世紀60年代中期大馬政府提出新經濟政策(New Economic Policy)的遠景,期望解決當地的貧窮問題及重整經濟結構,平衡國內各種族之間的經濟差距,因此1965年大馬政府成立了裕民銀行(Bank Bumiputra Malaysia Berhad, BBMB)。直到70年代香港的金融及地產業蓬勃發展,吸引了不少外資來到香港拓展業務,而裕民銀行亦是其中之一。

起初裕民銀行有意在香港拓展銀行業務成立分行,不過由於申請銀行牌照時未能符合香港法例的要求,最終只能取得接受存款公司(Deposit Taking Company)的牌照在1977年成立裕民財務(Bumiputra Malaysia Finance, BMF)。巧合地陳松青也在同年在香港成立佳寧集團,銳意在香港大展拳腳。

集團背後的財技
佳寧集團看似財雄勢大,背後卻是透過擁有多間公司而彼此持有股份,同時將資金在這些公司內流轉從而在財務上產生乘數效應(Multiplier Effect)增加各間公司的股值,實際上這種將資金「左手交右手」的帳目記錄沒有涉及任何買賣交易。

並且這些公司其實只是一些股本價值極低的有限公司($2 Dollars Company):公司股東的有限負債額很低,背後卻是依賴其支持者的貸款或擔保來獲取營運資金,當這些公司完成了一宗高回報交易,那就可以將盈利用作支付股東的利息。期間佳寧集團不斷擴展多元化的業務,成功製造出一個盈利豐厚的大企業形象。

佳寧集團對外卻宣稱資金來自東南亞的投資者,同時表示沒有任何借貸或集資,實際上資金來源其實是來自裕民銀行匯款到裕民財務的借貸。集團透過裕民財務的借貸資金進行大額交易,透過金融財技製造「高回報買賣」的成功案例,從而推高其股票在投資市場的價值而吸引投資者入市,同時將巨額交易賺取的資金作抵押再向其他銀行申請借貸,故此日後佳寧集團清盤時被發現資不抵債的問題非常嚴重。

集團出現爆煲
到了1982年香港房地產市場因為九七前景問題出現不景氣,引至樓價大跌。偏偏佳寧集團在9月公佈的公司中期業績聲稱公司盈利多達2.7億港元,並且派發中期息0.12港元。但在一個月後集團宣佈取消派發中期息,改以十送一紅股代替,提出發行五億股優先股集資五億港元。消息公佈後佳寧股價在一日之內暴跌30%,恆生指數亦因此下跌9.48%,跌破800點的關口。

同年11月益大投資(Eda Investments Ltd.)宣佈清盤,留下了16億港元的貨款擔保及20億港元的債務。因為益大與佳寧集團有密切的關連,導致後者的供股計劃被香港證監會否決,同時開始對佳寧集團作出財務調查。這時遠在大馬的裕民銀行開始懷疑裕民財務在香港批核貸款的程序出現問題,於是派出核數師加里伊巴謙來港出任裕民財務的助理經理進行內部調查,查核裕民財務的賬目。

伊巴謙兇殺案
1983年7月加里伊巴謙被殺,屍首被發現藏於大埔一個蕉林內,死時頸上纏有浴袍腰帶。後來警方拘捕了一名大馬華人麥福祥(Mak Foon Than)。麥福祥在審訊時聲稱佳寧集團主席陳松青是伊巴謙謀殺案的指使者,因為當時佳寧集團正向裕民財務申請400萬美元的貸款作救亡,但是事情被伊巴謙阻撓,最後這宗交易由裕民財務的副經理作出批核。不過由於控方未有掌握證據指證陳松青是謀殺案的主謀,最後此案的唯一被告麥福祥在1985年被判終生監禁。

另一方面,伊巴謙被殺一案觸發大馬政府著手調查裕民銀行、裕民財務與佳寧集團之間的交易問題,並在1984年1月由核數總長諾丁(Tan Sri Ahmad Noordin)帶領成立三人委員會,進一步調查與裕民財務有關的貸款問題。

委員會先後接見多名裕民銀行職員,同時翻查相關貸款的文件,發現在1979–1983年間裕民財務合共批出八億美元予佳寧集團,而這些貸款大多數沒有足夠抵押或沒有足夠擔保下批出,有的甚至是批出款項後才補辦有關文件。

委員會懷疑有人涉及非法收受佳寧集團提供的利益作為核准貸款的報酬,然而懷疑涉案的裕民銀行主席及董事等高層已於1983年10月請辭並離開了大馬,同時因為涉嫌貪污的行為在香港發生,委員會於1985年4月派代表來香港,在律政署的安排下向ICAC作出舉報,要求事件交由香港執法部門調查。同年5月ICAC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至12月在英國警方協助下拘捕了裕民財務的前主席及一名前董事;而ICAC同時在香港拘捕了陳松青以及兩名佳寧集團的董事。

有史以來最大的金融詐騙及貪污案
根據ICAC的資料顯示,佳寧案是ICAC有史以來最龐大的案件:前後用了17年時間,當中有問題的貸款高達66億港元、接見了450名證人、證物文件合共400萬頁,包括47個文件櫃的資料文件。全盛時期ICAC派出44人進行調查。值得一提佳寧集團的買賣投資涉及多個國家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英國、法國、美國、瑞士、澳洲及德國等。

當年殖民地政府就著佳寧案展開了281日的審訊期,共有104人出庭作供,花費了2億1000萬港元的訴訟費。當中一名裕民財務前董事在1987年被控串謀詐騙及收受利益,被判入獄10年。值得一提在審訊期間上訴庭按察司柏嘉(Dennis Barker)在同年9月審結時,柏嘉突然以控方「控罪重複」為理由撤銷控罪,並指示被控其中六名被告包括佳寧主席陳松青等無須答辯,同時引導陪審團作出控罪不成立的裁決,結果六名被告當庭獲釋。

不過這次裁決卻軒然大波,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烈顯倫(Henry Denis Litton)嚴勵批評事件損害香港和香港法制(Rule of Law)形象,要求柏嘉辭職。事件擾攘多時,柏嘉在1988年3月主動辭職。直到1990年一名裕民財務前代理董事被法國警方拘捕,最後在1994年被引渡送返香港受審。該代理董事承認兩項控罪,涉及2億3800萬美元款項而被判入獄五年。

而較早前一名在英國被捕的裕民財務前主席被控41項串謀詐騙、串謀盜竊、非法接受利益、偷竊及造假賬等罪,但他在英國上訴而拒絕被引渡返港。最後在1993年6月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涉及金額2億9200萬美元而被判入獄一年。至於故事的「主角」陳松青,他在1993年1月被控串謀詐騙及貪污罪,最後在1996年9月承認了其中兩項串謀詐騙罪而被判入獄三年。

大叔如數家珍列出上述數字,旨在說明佳寧案絕對是一宗天文數字的金融詐騙及貸污案,然而最終我們見到涉案人士只就著其中一些控罪而被判刑。佳寧案涉及的資料多達47個文件櫃、並有兩萬多頁的呈堂文件,如此不成比例的資料只能構成被告被控了幾項罪名?背後是否還有更多詐騙及貪污,甚至包括了佳寧在海外的投資而超出了香港ICAC負責調查的範圍?

從香港的角度出發,我們或許只關注佳寧案的始末以及陳松青的一些事跡。不過這宗轟動全香港的案件,遠在大馬那一邊同樣引起巨大迴響,並且當地人關注的是:裕民財務如此輕易從母公司裕民銀行取得巨額款項借給佳寧集團,究竟大馬政府成立的裕民銀行內部是否存在了極嚴重的貪污問題?

裕民銀行醜聞
後來大叔在網上找到一名大馬學者Yik Kooh Teh於1994年在英國倫敦大學以佳寧案作為研究犯罪學課題的400多頁博士論文,提及在1983年7月大馬政府管理的國民投資公司(Permodalan Nasional Berhad)需要為裕民銀行注入6億馬幣(相等於當時大約18億7000萬港元)防止銀行出現財務危機,及後佳寧集團清盤時被發現嚴重資不抵債,欠下的債務高達106億港元,集團一部份的資金更被轉走。

後來諾丁委員會發現了有25億馬幣從裕民銀行轉帳到裕民財務而無法討回,事件更在大馬成為裕民銀行的醜聞(Bank Bumiputra Scandal),當中涉及的交易包括佳寧集團拖欠裕民財務的17億馬幣、以及益大投資和商人許開文合共從裕民財務取得的20億馬幣借貸。

Yik Kooh Teh的論文提到與此案同時涉及更多裕民銀行和裕民財務的前主席及董事,其中金門大廈的交易更是一項有部署地意圖涉及「國家級」的金融詐騙,甚至牽連到當時大馬政府的高層,只是事情後來出現轉折而沒有被擴展下去,可見事情牽涉的範圍已經超出我們單單從佳寧集團所認知的商業犯罪。

CIA的調查報告
除此以外,網上又有一份來自美帝中央情報局(CIA)於1985年3月完成的調查報告,調查當時大馬政府涉及裕民銀行醜聞的情況。值得一提這份對外公開的報告中一些篇幅仍被遮蔽著,相信當中涉及一些極敏感的資料內容。

報告認為大馬政府十分克制地回應這次事件,同時淡化裕民財務有罪之身,認為事件主要受到地產市場下跌而帶來損失。及後因為面對巨大的政治壓力,大馬政府最終成立了諾丁委員會調查有關事件,不過詳細的調查報告內容無法「對外公開」——報告只是限量出版以及被裕民銀行持有。

CIA的報告認為裕民銀行作為大馬政府擁有的銀行,當中一些重大決定不可能沒有得到大馬政府財政部和中央銀行的同意下進行。事實上在佳寧案中被捕的裕民財務的主席和董事與大馬政府官員的關係非常密切。後來大馬政府解僱了6名裕民財務的高級行政人員,因為他們接受了由佳寧集團提供的60萬美元「諮詢費」。然後更多裕民銀行的董事會和高級管理人員被解僱,並且大馬政府在1984年9月指示大馬國家石油公司(Petronas)接管裕民銀行。

報告評估時任大馬首相沒有涉及佳寧案的事件中,但是陳松青卻與多名執政黨的主要官員關係非常密切,然而沒有任何官員因為這次事件而被懲處。不少大馬商家和銀行家相信被解僱的6名裕民財務高級行政人員只是代罪羔羊。大馬政府選擇低調處理事件,恐怕擔心事件繼續調查下去將有可能被揭發更多官員或政府機構涉及更多的貪污舞弊,最終只會導致執政黨下台以及影響來屆的大選,同時嚴重影響大馬政府的管治威信。

留下來的疑問
看罷這些網上的資訊,大叔相信佳寧案絕對不是一般的金融詐騙及貪污案,事件複雜的程度已經不是純粹單靠一名商人以不正當的手法騙取股民的血汗金錢,而且引起了美帝CIA的注意進行調查,可見事情已經上升到政治層面。

大叔估計陳松青極有可能只是一名白手套,背後卻是更大的集團將資金投入香港的地產及股票市場從而謀取暴利。事實上這些公開的資訊也有提到一些大馬政客的名字以及大馬一些公共事業的機構,這些人物和組織直到今日仍然有一定的影響力。

除此以外,不少KOL提及佳寧案的背後除了伊巴謙兇殺案,案件審訊期間亦發生了一些離奇事情,包括上訴庭按察司柏嘉離職後不久在外地意外身亡、涉及金門大廈交易的御用大律師溫寶樹(John Wimbush)出庭作供前被發現離奇地「被自殺」,坊間也有不少傳言,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行上網搜尋。

The Bank Bumiputra Scandal: More Trouble Ahead for Malaysia’s Mahathir ? (5.3.1985)
https://www.cia.gov/readingroom/docs/CIA-RDP85T01058R000101050001-9.pdf

Yik Koon Teh (1994): Employee Fraud in Malaysia: a Case Study https://etheses.lse.ac.uk/1625/1/U153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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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大叔一名,土生土長香港人。斷斷續續寫文已有30年。從最初個人的信仰反思,再到昔日的香港以至今日南深圳的時事評論,還有零星的書影視歌評。現在的我很想早點退休,多些時間睇書、寫文。而我仍會繼續寫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