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在原稿紙上—悼林振強林燕妮

Ivan Li 李聲揚 - 金融肉骨茶
瘜肉都市
Published in
6 min readJun 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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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難嬌情造作,事實上我對林燕妮去世,唔係太大感覺。或者話個感覺係當聽故事咁,佢兩個細佬一個妹都早走過佢(三個都係淋巴癌,明顯係基因),之後老豆老母都走埋,一個人頂到最後。還好佢應該仲OK有錢,亦有個仔陪佢。

我輩男兒,照計唔會對林燕妮有乜好大感覺。對,我睇好多女作家嘅書,甚至係女仔睇嘅書。亦舒張小嫻深雪我都睇。但就係冇林燕妮,因為真係時代唔同嘛。我話我好欣賞林燕妮,係呃你嘅。我只見佢日日專欄講自己後生時點靚點多人追(咁呢個係事實),在美國讀書又點巴閉之類。

咁仲寫呢篇文做乜?其實係一併寫埋佢細佬林振強。林振強對我影響就大好多。一般人理解佢係填詞人,做廣告嘅會講佢嘅傳奇生涯—咁當然我都有聽佢填詞嘅歌(《每天愛你多一些》嘛,洗晒腦),亦梗有睇過佢嘅廣告—但呢啲只係佢嘅作品,唔係佢個 「人」。正如我聽容祖兒,但佢唔會影響到我

對我最大影響嘅係文字,係佢寫嘅文章。無論係正經嘅文(其實冇乜!),雜文,鹹濕笑話,打油詩,咩都好。細細個我就睇 「洋蔥頭」啦。仲有,林振強唔做廣告後,去咗幫肥佬黎手。壹週刊創刊時,我正係初中,我係由第一期睇到最後一期嘅忠實讀者。細細個未有錢買(或唔捨得買),但屋企有訂,仲係去便利店拎嗰種。初中嘅我好怕上體育課(高中時已經變成人無恥則無敵),但嗰時正係撞正係換壹週刊嘅一日,叫做幫我戥勻返啲不安情緒。(後來學校變cycle制,啲回憶打亂晒,發明呢樣嘢嘅人應該落地獄)

林振強在2003年已經教曉我Steve Jobs點樣說服百事嘅John Sculley過檔(留意當年Steve Jobs仲係廿幾歲,後生過John Sculley十六年),就係著名嘅「你想下半世繼續賣糖水,定係同我一齊去改變世界?」,而我到好多年後睇戲先發現我一早聽過呢句對白。林振強自己亦夫子自道,在佢篇經典嘅 《我的野蠻廣告生涯》講過,講佢點解離開廣告界加盟壹傳媒。對,於佢嚟講,做廣告就即係賣糖水咋(又,江湖傳聞,正係因為林振強崇拜Steve Jobs,所以壹傳媒叫Next Media,份報紙叫蘋果。至於《忽然一周》就真係源自「出前一丁」,都係佢老哥大作)

《我的野蠻廣告生涯》原文在此:

講咁多,其實係想講返《我的野蠻廣告生涯》呢篇文(當時分咗三期定四期在壹週刊登),正係2003年,林振強死嗰年。之前佢仲寫過佢在美國留學。然後佢寫過篇文,呢幾日都有人講,叫做《汽水.燕子.姐姐》,入面講佢童年回憶,同埋提到佢家姐林燕妮。林燕妮事後講返,睇到篇文就知道弟弟命不久矣,同佢告別—但當年嘅我慒然不覺,明顯唔識人情世故。林振強唔係成日都咁唔正經(雖然多數都係,你見佢寫《我的野蠻廣告生涯》都係幽默多),忽然咁正經寫童年往事,事後睇返,應該係就死—事後先知咯。當年佢嘅死,唔止我覺得好愕然,娛樂圈中人都係。知嘅人好少,因為佢一路都keep住寫稿(呢個亦係寫稿為生嘅好處/定壞處—換著你踢波,一生cancer冇乜可能冇人知?寫文就得,寫咗都冇人知)

想講嘅係,林振強同家姐感情真係極好。對,林振強個妹林雁妮最早死(都係淋巴癌),林振強寫咗首《笛子姑娘》悼念佢—但亦謹此而矣。喂大佬佢填咁多詞—即係側田都寫首《情永落》畀佢條舊菜啦(我知有點不敬,但即時諗起呢個例子)。其他文章,好少見林振強寫佢個妹,或佢細佬(遲過林振強少少死,佢諗住捐骨髓幫林振強—點知就驗到有淋巴癌,夠晒黑色幽默)。有錯請指正,但我有理由相信佢同家姐感情最好。

林燕妮唔止捐骨髓幫林振強,仲幫佢好多嘢。林振強天才橫溢當然唔使討論,但,你都見好多天才橫溢嘅人鬱鬱不得志丫。林振強在《我的野蠻廣告生涯》都提過,佢覺得佢天生就係食廣告呢行飯,個行業注定係要由佢改寫,佢睇香港啲廣告時覺得「挑!咁老土嘅!等我嚟啦!」(呢句我而家都成日講)。於是佢寫信自薦,但完全冇人請—最後佢點入行?就係因為家姐。林燕妮同黃霑搞《黃與林》,佢同家姐講要做廣告,家姐就畀佢做(黃霑為咗泡林燕妮亦都當然唔會拒絶)。唔止,甚至連買太古城,佢都係靠姐幹,同家姐講想買樓,家姐就買畀佢。(呢排新聞話林燕妮買衫都成百萬,當年嘅一百萬,咁買樓真係輕而易舉)

對,林振強係個通俗填詞人,係個廣告人,係畫洋蔥頭嘅鹹濕阿伯,係寫《一個人在床上》嘅鬼才(壹仔最尾嗰頁)。佢大部份時間都係麻甩佬一名,但在林燕妮筆下,我見到童心未泯嘅佢。

講返林燕妮,忽然過身都令人有啲意外(儘管之前已知佢患癌,明顯係我唔太關心佢啲新聞)。因為佢同佢細佬一樣,寫稿寫到最後一刻。唔止,死咗之後都仲有稿出!我今日在Facebook分享呢張相好多人like 。知唔知有乜啟示?就係—十分明顯地,係冇人比錢買報紙的!

咪講笑,我覺得真係好喎,好型。林振強寫文寫到最後一刻,林燕妮都係寫稿寫最後一刻。戰死沙場先係士兵嘅榮譽,正如寫稿佬最好死在原稿紙上(而家就係伏在電腦上死),或者好似青文書屋羅志華咁畀書壓死

真的,如果我今晚死咗,你都仲會見到我在Facebook出多幾日嘅文,我死咗幾日你先會知。對於寫作嘅人嚟講,最好嘅文,永遠係「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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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 Li 李聲揚 - 金融肉骨茶
瘜肉都市

葉念琛,張小嫻,勞蘇,小企鵝,東歐。主要都係鍾意錢。去過下切爾諾貝爾同瓦努阿圖,教過下書,撈過下投行,最愛始終係寫文。相信香港人好醜陋,相信社會需要不受歡迎的言論。相信人生如現場睇波,買平飛嘅人噓得最大聲。 Facebook page/Patreon/IG : ivanli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