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著煙的翅膀飛翔

平子/Ping /ผิง
八百萬種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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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min readMar 13, 2019
翻攝自《สารคดี》

「大麻店把我的生意搞砸了,我們丟了多少生意?」

「17%」

「17%!大麻合法化後,這世界會變成什麼樣子?再也沒有道德價值。」

他坐在沙發上看《單身毒媽》,吐了一口煙呵呵呵笑著,覺得手上這桶比利時巧克力冰淇淋吃起來是紅豆香草口味。

約莫十多年前,只要聽聞有朋友到荷蘭旅遊,席間莫不提起大麻咖啡館話題,荷蘭是最早允許使用娛樂性大麻的國家,但這並不代表合法,只不過1976年起,個人持有已被除罪化,大麻只能在某些持牌咖啡店出售。那時候,荷蘭的大麻咖啡館是「進步價值」的象徵,誰也沒想到21世紀第二個十年的後半段,大麻會進入股票市場。

以色列、荷蘭和加拿大,是有政府資金強力挹注於大麻研究的國家,以色列甚至宣稱他們要成為大麻研究的領導者。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中心(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 NIDA)在2015年發表一篇研究指出,大麻素裡所含的某些化學物質有助於殺死癌症細胞。雖然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並未承認或核准整株大麻的使用,但大麻素(cannabinoids)的研究讓FDA已經核准兩項含有大麻類物質的藥物治療。

雖然我還找不到文章講述這個研究報告與世界各國大麻政策轉變的關連性,但依照常識來揣測,政策倡議者絕不會只為了虛幻的進步價值,讓這些被大眾視為「毒蟲」的人忽然就擁有醫療與娛樂用藥的權利。或許有生技醫療產業的遊說,或許有跨國公司搶奪專利權的資源戰,或許有「再抓下去監獄就滿了」的純粹實用主義考量,也或許政府終於願意承認龐大的稅收與經濟價值的誘惑更勝於道德打壓。或者好吧,也許真的是進步價值的勝利,比如烏拉圭跟加拿大。

去年十月加拿大終於將大麻全面合法化,包括娛樂用途和個人種植。他們有個2000年就成立的大麻黨,這個黨的唯一宗旨就是推動大麻合法化,其他公共議題則任由黨員自由表態,因此其實2001年加拿大就已經將醫療用大麻合法化了。根據加拿大國家統計局統計,2017年有4.9萬人使用大麻(該年總人口3671萬人),使用者比例其實不高,但大多數加拿大人是贊成合法化的。

烏拉圭更屌,就在烏拉圭總統José Mujica(就是網路瘋傳生活簡樸那位老伯)任職期間(2010–2015),2013年的新法案直接將大麻在烏拉圭的任何使用完全合法化。(BTW還有墮胎跟同婚都合法了,阿伯是真進步不是假左膠)法案中規定買家除了是年滿18歲的烏拉圭居民,還必須向當局登記,合法銷售的大麻則由當局種植,簡言之是大麻公賣局的概念,以此檯面化控管而非禁制走入地下。這個想法得到索羅斯(George Soros)的支持,但一篇未經證實的文章中,就直指索羅斯與孟山都才是世界大麻合法化的幕後黑手。

大麻的合法化程度,粗略分為非法、除罪與合法,使用目的則分為醫療用和娛樂用,每個國家對此的法律限制都不太一樣,依照維基百科截至目前為止所述:

娛樂性大麻合法化的國家有加拿大喬治亞烏拉圭,以及美國的9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許多國家也採取了有限執法的政策,特別是西班牙荷蘭,經過許可的企業可以出售大麻。

大麻醫療用途合法化的國家包括澳洲加拿大紐西蘭智利哥倫比亞德國希臘以色列義大利荷蘭秘魯波蘭英國

各國合法化過程中,我發現中南美洲對大麻政策有著比美國與歐洲更快速的反應,這或許是因為當初打擊大麻就是美國人搞出來的,而中南美洲原本就是大麻供應國,甚至文化上也有雷鬼音樂與大麻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隨便舉例來說:

哥倫比亞自1994年起,用於個人消費的大麻已被除罪化。智利在2005年起就開始藥物的立法改革,2014年前任總統Michelle Bachelet在國際趨勢下加速相關研究,公眾對大麻的看法與藥物政策都有轉變,2013年之後的拉丁美洲,藥物的使用已被視為健康議題,有68.4%的人支持大麻作為醫療使用。其他研究顯示有四成的人希望大麻合法化,就在2015年議會批准醫療用途合法化。2015年11月,墨西哥法院認為禁止人們將藥物用於消費是違憲的,因為它侵犯了人格自由發展的人權。2016年12月,墨西哥參議院投票通過大麻醫療使用合法化 ,2017年4月眾議院批准。而阿根廷也在2017年9月21日起,醫療用大麻在全國都合法,娛樂使用則除罪。

德國社會學家 Wolfgang Schivelbusch 在他的書中就曾樂觀地預測,大麻與大麻菸將會從麻醉毒品的世界中被移出,而加入更靠近煙草與酒精的「享樂食品」行列。(Schivelbusch,2001:229–231)

2001年,葡萄牙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將所有藥物的使用除罪化的國家。2018年9月18日,南非憲法法院將該國的私人使用和種植大麻除罪化,這是第一個這樣做的非洲國家。至於在歐巴馬政策下逐漸鬆綁的美國,我只有三個字:擠牙膏。

最近泰國選舉將屆,去年已有討論要開放醫療使用,現在還有政黨推出大麻政策,我不會樂觀地以為泰國軍政府掌權下對大麻的態度是基於「進步價值」。將大麻收編進入醫療與行政體系的規訓中,順便丟出改善經濟的夢幻大餅,不論是對選舉或掌權者來說並沒有太大的損失,尤其泰國社會把大麻當作草藥使用的文化由來已久。我想先來簡短回顧一下大麻如何開始非法化,再來看看泰國雜誌怎麼報導傳統大麻文化。

他蝸居在NYU附近,Bleecker Street那個小房間裡,吸了一口室友的大麻,全身彷彿一顆打了氦氣的空飄氣球。住在城東的同事每週四固定帶來一批巧克力大麻布朗尼,嬉皮的叛逆已逝,這是Hipster的時代。

從1913年開始,大麻承受了將近一世紀的非法污名,牙買加殖民者將之與犯罪、瘋子連結在一起,以反大麻法律(the Ganja Law of 1913)控制下層階級。同時在1910年的墨西哥革命,隨著墨西哥人把吸食用大麻從邊境帶進美國,加州在1915年通過禁用大麻,當時甚至還沒多少美國人對吸食大麻有感。

hemp(大麻類植物)是美國白人拓荒時期的經濟作物,生長在密西西比河沿岸,當時人們用大麻纖維製造繩索與衣服。吸食大麻傳入美國,除了墨西哥人移入邊境,另一條路則是來自西印度群島與非洲的水手從紐奧良入境。

1930年代大麻開始在爵士樂圈傳播,爵士樂與大麻同時被視為瘟疫,背後不乏種族歧視的原因,但當時大多數人還未把大麻視為重大危害的公共議題。美國之所以會掀起反大麻的「聖戰」,當時的緝毒委員Harry Anslinger著力最深,在《等待藥頭》一書中說明他如何利用媒體對名人的聳動報導,來賺取他自己「打擊毒品」的名聲,亦即「逮捕名人症候群」(star-bust syndrome)。(pp.80–81)

1937年大麻被聯邦政府宣布為非法,是石化業的陰謀,不讓美國使用更環保的燃料與可做紙類與衣物的大麻纖維。(Jack Herer《The Emperor Wears No Clothes》)

儘管30年代大麻被污名化,卻成了1960年代反文化的基本材料,大麻是眾所周知的嬉皮年代象徵符號,中產階級年輕人吸食大麻作為反抗上一代的政治宣言。

1961年聯合國麻醉性藥品單一公約(UN 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英國把大麻列入危險藥品。1969年美國總統尼克森發動毒品戰爭,1970年「受控物質法」,聯邦法律將大麻歸為禁用物質。這之前已經有不少搖滾樂手因大麻被捕,包括John Lennon與Neil Young。

至於為何大麻成為非法,菸酒卻合法,David T. Courtwright 從歷史資料的挖掘提出了一個解釋:「以藥物而言⋯⋯大麻始終沒有像菸酒類那樣得到跨國公司的支持或財力庇護,這個事實,再加上官方論述的大麻與犯罪和偏差行為的關係,都使得大麻容易成為管制措施開刀的目標。(Courtwright,2001:284)

也不過一百年前,大麻在全世界各地還被視為天然草藥,然而隨著現代化國家的形成,公權力介入人民身體使用權,在政治角力中,易於脫出日常理性軌道而有失序風險的任何物質都是必然的犧牲者。這一part我要用(沒什麼人看過的)拙作偷懶作結,放在現今台灣社會對毒品毫無進步的認識依然適用:

從歷史過程來耙梳藥物的合法與禁制,可以清楚地看出人們對於藥物使用的合法與否是相當目的取向的,這非關藥物本身的「毒性」強烈與否,而關乎一個國家、國家內部的某個階層或資本集團的利益,尤其在「迷幻藥物」的爭議上更是如此,某些迷幻物質例如鴉片與大麻,在十九世紀前就像一般治療感冒藥物, 是可以在藥房買得到,方便而廉價的藥物,直到十九世紀末期才引起中產階級的關注與管制。可見迷幻藥物的「合法」與「非法」這條界線,會順著種種原因而有所移動與模糊,藥物對個人以及社會的意義,也可能比本身的效果來得更強大,例如大麻就成為美國在 1960 年代著名的反文化象徵物。而使用藥物對整個社會所造成的利益與危害的評估,都可能使得今日的合法藥物成為明日的毒品, 反之亦然。

在評估迷幻物質對整個社會的利益與危害,而制訂藥物政策與引導大眾認知 時,很少人會思考到其中的權力關係。為什麼有些迷幻物質是毒品、而某一些卻不是?為什麼有些合法有些卻非法?合法的對身體的傷害就比較小嗎?非法的物質比較容易致死嗎?誰有權力評估某一種藥物本質上的利弊得失?誰又有權力界定藥物的合法與否?

他倚著欄杆望向遠方大海,身後音樂彷彿部落鼓聲,拍擊著風,也拍擊他的心臟。這座小島有最美的日出與日落,平台蓋在海岸岩石間,一個綁著雷鬼頭、深褐色皮膚的男人,斜倚在紅黃綠大麻掛布前吞雲吐霧對著他笑。他想問他是不是拉斯塔法里教徒,話語甫離開舌頭,忽然吹來一陣風,把問號捲走。

กัญชา(ganja)一文來自印度梵文的麻(hemp),拼音的ganja卻成為具有殖民異國風情的牙買加用語,甚至被編入牙買加藥物法語彙中。

語言是線索,追溯到西元前1500年的吠陀時代,大麻在印度次大陸一方面是神祕學中增強迷幻經驗的藥草,另一方面則是基於經驗而成為傳統:把大麻做成一種飲料「bhang」,普遍相信可以治療發燒、痢疾,幫助消化與促進食欲。

西元八世紀,大麻透過阿拉伯貿易來到非洲中部與南部,被稱為「dagga」,因此有不少拉斯塔法里(Rastafari)教徒宣稱大麻是非洲文化的一部分。但最為人所知的另一條線,是在十九世紀後半、二十世紀初,牙買加的後廢奴地景裡,當大量的印度教徒與穆斯林,從英屬印度移民來到中南美洲的甘蔗園打工,也把大麻種子帶到牙買加,勞工到了甘蔗田, 大麻則是這些印度勞動階級的家常草藥,泡茶、做菜、當菸抽、製作敷藥、幫助入睡⋯⋯許多學者指出印度-加勒比海大麻聖禮的起源,即是由於印度勞工移民的進口。

因此大麻會如此深植於牙買加1930年代的拉斯塔法里運動(Rastafari Movement),就不難理解了。西方的次文化也通常與消費大麻有關,嬉皮、垮掉的一代、銳舞、嘻哈⋯⋯《This is Cannabis》作者Nick Brownlee是這麼說的:

或許是因其追求神秘與精神的根源、因其心靈治療的效果,因其非法,即使只是哈根草,也具有深刻的象徵意義。

阿弟仔盤腿坐在床上,手指靈巧地剝開結團的纖維,平均攤在捲煙紙前端,他不需用捲菸器,三秒鐘就能捲出一根整齊漂亮的白色管狀物。

「小時候我家門口就有大麻樹,我媽都會拿來煮雞湯。」他吐了一口煙,不算流利的英文帶著有點可愛的腔調,聽說是泰北腔。

在曼谷西南方的เพชรบุรี,壁畫散落在幾間廟裡,多是百年前拉瑪六世時期的畫師所畫,壁畫裡有人正用竹筒抽著大麻,有人坐在牆邊把大麻切碎,有人斜躺在地上看似舒服又迷茫。而เพชรบุรี正是百年前泰國大麻最重要的產地,拉瑪五世時期的紀錄裡,從เพชรบุรี出口到外國(เมือง,那個時代其實一小國就是一個เมือง)的七種貨物裡,大麻就是其中之一。

自從泰國(應該是2016年開始)討論開放第五級麻醉藥品以來,泰媒關於大麻的報導在去年下半年至今達到巔峰,當然也是因為有政黨พรรคภูมิใจไทย支持開放種植醫療用大麻而增加了討論度。不過愛泰不需憨傻,這也不是政府有什麼進步的普世價值,除了龐大的經濟規模考量,搶奪醫療大麻專利權之外,泰國使用大麻的歷史脈絡,才是民眾普遍接受的原因。(想想在台灣都有家長為了小孩在學校看到彩虹旗而崩潰,如果大麻合法不就又要靠夭不知道怎麼教小孩?)

去年泰國雜誌《สารคดี》十月號扎扎實實做了一本篇幅多達69頁的大麻專題,從化學影響到文化、經濟、辯論等報導,圖文具精彩,其中一篇由作家นิพัทธ์พร เพ็งแก้ว寫出她童年到青年使用大麻的經驗與回憶:當教授的父母就在家裡後院種大麻,她小時候會負責去摘大麻葉給在เพชรบุรี教育學院教生物學的媽媽,因此家庭餐桌上,綠咖哩、炒辣醬等菜色,都少不了大麻葉的香氣。

ส่วนดิฉันเป็นเด็กเพชรบุรี ที่พ่อแม่เป็นอาจารย์วิทยาลัยครูเพชรบุรีก็จริง แต่หลังบ้านเราก็ปลูกกัญชาไว้ด้วย และดิฉันมีหน้าที่ไปเด็ดใบกัญชามาให้แม่ซึ่งเป็นอาจารย์สอนทางด้านชีววิทยาเอาใส่หม้อแกงเขียวหวานปลาดุก แกงเขียวหวานไก่ ผัดพริกแกง ผัดฉ่า อยู่เป็นปรกติ

除了把大麻拿來做菜或跨年用來吸食放鬆,念法政大學的นิพัทธ์พร เพ็งแก้ว,也會和同學在河邊抽著玩,那時的大麻法律很鬆,事實上泰國一直到佛曆2522年(西元1979)的毒品法案中,才將大麻入罪並且嚴懲。她找到一則應該是泰國最早的大麻法,在佛曆2477年(西元1934)由拉瑪八世發出。法律中並未將大麻入罪,而是管制種植與進出口,違反法律的罰責也很輕,監禁少於一年,或罰款500銖而已。不過這個年份與英美將大麻入罪的三零年代有該死的巧合,是否在立憲政變後受到西方思維的影響呢?(瞇眼)

阿瑜陀耶時期,泰國人就已經開始使用大麻作為治病的草藥了,有好幾部古老醫書裡都有記載,大麻在一些方子中作為主藥方,有些則同時作為配方的一部分,像ตำราพระโอสถพระนารายณ์(這是一本書名《那萊王醫藥論》之類)或是ตำราแพทยศาสตร์สงเคราะห์(《輔助醫藥學》)。

ตำราพระโอสถพระนารายณ์或稱คัมภีร์ธาตุพระนารายณ์(那萊王元素手稿)是泰國醫學重要的證據,從阿瑜陀耶後期流傳到現在。拉瑪四世兒子、在泰國史上很重要的丹龍親王(สมเด็จพระเจ้าบรมวงศ์เธอ กรมพระยาดำรงราชานุภาพ)曾經解釋此醫書:「會叫做《那萊王醫藥論》是因為有御醫的藥物治療配方進貢給那萊王,裡頭清楚紀錄了幾個藥方的醫生名字與治療的日子,介於那萊王朝豬年到牛年之間。」

舉例來說有用到大麻的藥方,第十一方「อัคคินีวคณะ」就有提到治嘔吐四種症狀的方式,並且記錄從中醫藥方得到治療的效果。第43方「ทิพกาศ」、44方「ยาสุขไสยาศน์」、55方「ยามหาวัฒนะ」都有提到使用大麻葉的治療,拉瑪五世還曾經特別提醒,不要因為西方醫學的關係,讓泰國傳統醫藥智慧失傳,真心誠意,現在看來更令人覺得心酸。

“…ขอเตือนว่า หมอฝรั่งนั้นดีจริง แต่ควรให้ยาไทยสูญหฤาหาไม่ หมอไทยจะควรไม่ให้มีต่อไปภายน่าหฤาควรจะมีไว้บ้าง ถ้าส่วนตัวฉันเองยังสมัคกินยาไทยแลยังวางใจหฤาอุ่นใจในหมอไทยมาก ถ้าหมอไทยจะรักษาอย่างฝรั่งหมด ดูเยือกเยนเหมือนเหนอื่น ไม่เหนพระสงฆ์เลยเหมือนกัน แต่ตัวฉันก็อายุมากแล้ว เหนจะไม่ได้อยู่ไปจนหมอไทยหมดดอก คนภายน่าจะพอใจอย่างฝรั่งทั่วกันไป จะไม่เดือดร้อนเช่นฉันดอกกระมัง เปนแต่ลองเตือนดูตามหัวเก่าๆ ทีหนึ่งเท่านั้น…”

總而言之,大麻這個植物在世界各地的使用,都有歷史脈絡,不論是薩滿為了靈性的天啓也好,傳統醫學裡拿來做藥物治療也好,大麻禁令事實上是不同權力拉扯之下的結果,當然解禁也是。但身為娛樂藥物除罪化的支持者,我衷心希望有一天,所有人的心靈都能得到自由。

僅以此文紀念來不及等到娛樂藥物合法化的朋友-李鴻。

參考資料與延伸閱讀

※由於資料繁多,如有疏漏或需要勘誤,請不吝討論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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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子/Ping /ผิง
八百萬種食法

美食圈角落生物,社會學門徒。正在對泰國進行一個瞎子摸象的動作。Former Journalist. PhD candidate in Sociology. วารสารศาสตร์และนักเขียนในไต้หวัน นักศึกษาปริญญาเอกทางด้านสังคมศาสต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