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普立茲新聞獎得主獲釋談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

蕭瑜
戲說媒體
Published in
6 min readMay 14, 2019

2017年被緬甸警方依違反「1923年官方保密法」逮捕,並於去年(2018年)九月遭判刑七年的兩名路透社記者瓦隆和喬索歐,於5/7獲緬甸政府特赦,在遭關押五百多日後,終於重獲自由。

獲釋記者與家人團聚(圖片來源:路透社)

這起記者遭逮捕、判刑的事件,曾經引起國際社會一片譁然,對翁山蘇姬執政後的緬甸民主化進程產生質疑,也掀起一波關於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的討論。

對照當今的台灣,先前學者沈伯洋提出中共對台啟動資訊戰,引發「政府是否應針對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加強控管」的討論;而前陣子部分媒體因報導未經查證之訊息而遭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依法開罰時,也稱媒體擁有的新聞自由遭國家迫害。

當我們談論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我們在談論什麼?

新聞自由的範疇為何?國家安全的內涵是什麼?兩者之間的關係是否必然對立?希望透過這篇文章,能讓讀者有較深入的思考。

什麼是新聞自由?

十七、八世紀歐洲「啟蒙運動」時期,受到「天賦人權」觀念影響,英國思想家米爾頓(John Milton)於 1644 年向國會提出「新聞自由請願書」,要求賦予個人自由獲知、自由說明、自由辯論的權利,此為「新聞自由」概念的源起。其後洛克(John Locke)將其理念發揚,認為政府統治是基於人民的意志,唯有賦予言論自由,人民才能表達其意志,這種自由是政府不得加以干涉的。十九世紀西方自由主義盛行,美國第三任總統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是第一位倡導新聞自由的政治領袖,他主張:「我們自由權利的保證,係基於新聞自由,這種自由不能限制,也不能喪失。」、「凡有新聞自由的地方,且每個人都能閱讀報紙,那麼這個社會一切都是安全的。」

冷戰時期各國政府為確保國家安全,不斷擴張機密消息的範疇,於是新聞界開始爭取所謂「資訊自由」,而如今新聞自由已涵蓋「採訪報導」及「閱聽」的自由。從以上可以發現,早期新聞自由的理論比較偏重「意見表達的自由」,隨著時代進步,新聞自由的內涵才逐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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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學會於1962年發表新聞自由的四項主要意涵:

自由接近新聞(Free Access To News)

自由傳播新聞(Free Transmission of News)

自由發行報紙(Free Publication of Newspaper)

自由表示意見(Free Expression of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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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家安全?

在國際政治中,「國家安全」的概念最早是在二戰後美蘇冷戰時期受到重視,當時主要指涉的是軍事安全,隨著冷戰的結束,多元的議題開始取代軍事議題成為國際政治的中心,特別是八○年代後國際經濟發展失序、族群與宗教衝突、環境生態破壞、民主化發展、恐怖主義、毒品氾濫等非軍事性因素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日趨嚴重。因此,國家安全概念的涵蓋範圍開始擴大,今日廣義上的國家安全,泛指國家保護其重要價值免受內外威脅的能力。

新聞自由 V.S.國家安全

在民主國家,新聞自由幾乎可以說是一項不容被質疑的基本權利。雖然中華民國憲法未言明新聞自由,但這項自由普遍被認為應該包含在憲法第十一條規定言論自由的範疇中。但這項權利不是沒有界線的,仍受憲法第二十三條的規範。若是為了防止妨害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憲法仍授權政府對言論自由加以限制。讀到這裡,或許讀者可以思考一下,上述列舉的幾項時事,是否符合這些原則呢?

而從其他民主國家的歷史來看,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的界線從來不是固定的,而是會隨著時局變化,尤其當國家處於戰爭狀態時,通常政府都會對媒體採取較嚴格的管制措施。

以美國在越戰和波斯灣戰爭的新聞管制為例,越戰是現代戰爭中首次未採用新聞檢查的戰爭,然而在戰爭局勢惡劣時因為媒體報導引起民眾的反戰情緒,被認為是導致戰爭失利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美軍在波斯灣戰爭初期就採取了有計畫的新聞管制。美國國防部於1991 年 1 月 4 日發布新聞媒體守則,限制有關部隊人員、裝備數量、軍事設施名稱、位置、軍事作戰及情報活動等消息不得報導,軍事行動展開前,記者不得向編輯人員透露任何訊息。此外,美軍為防止軍機外洩,除了嚴禁官兵擅自發布新聞,更在地面作戰開始後全面封鎖新聞。此舉雖曾引發干預新聞自由的批評,但期間美國政府會主動提供媒體必要的資訊,並由專責發言人主動發布重要消息。這樣的處理方式,不失為是平衡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可參考的重要案例。

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孰輕孰重,其實沒有標準答案。讀者進行思考時,不妨多參考幾個歷史上相關的案例,觀察不同時空背景、不同立場下,人們如何思考這個問題,也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就從這部電影開始吧--《郵報:密戰》

本片改編自「五角大樓文件」一案, 該機密文件為美國國防部對1945年到1967年,美國在越南政治和軍事操作及捲入的評估報告。內容講述《華盛頓郵報》的凱瑟琳·葛蘭姆(美國第一位女性報紙發行人)以及報社編輯班·布萊德利攜手合作,趕在《紐約時報》之前揭露一件牽連四屆美國總統任期、長達三十餘年的龐大掩蓋事件,進而參與一場記者與政府之間的空前鬥爭的故事。(引自維基百科)

參考文獻:

趙成儀(2003)。〈從國家機密維護論新聞自由與國家安全〉,法務部調查局

洪貞玲(2007)。〈資訊公開與新聞媒體──國家機密的再商榷〉,《研考雙月刊》31卷3期p.61–70,200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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