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戲劇《我們與惡的距離》揭露媒體亂象與無差別殺人案,引發熱烈討論,劇中飾演李大芝學長的林敬倫為了取得獨家新聞,刻意隱瞞目的並製造巧遇,接近李大芝,讓她卸下心防,告訴學長自己家裡發生的事與後續,而學長任職的「美麗境界」也因此獲得獨家新聞,讓無差別殺人兇手的家屬 — 李大芝與父母,再次成為眾人注目的報導對象。
而這一段劇情,也讓「學長」林敬倫被觀眾罵翻,究竟媒體在進行調查、獲取新聞時,能夠採取什麼手段呢?隱性採訪又存在什麼樣的爭議?
隱性採訪:指新聞工作者/記者在完成採訪人物中將自己身份和意圖隱藏的一種採訪方式。隱性採訪多用於特定採訪環境,記者為弄清事實真相,隱藏身份而裝扮成為特定對象圈中成員或普通社會成員的身份「闖入」新聞事件的採訪方式。多用於調查性新聞報導中。
隱匿身份目的、未經受訪人同意採訪可以嗎?
匿名採訪是進行調查報導時常見的手法,有時記者若揭示身份,可能會難以進行採訪或取得真實資訊,因此這時記者就會隱藏身份,在受訪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採訪。
像是《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學長,即隱藏其採訪目的,欺騙李大芝的感情、利用偷拍以獲取獨家新聞,在這個過程中,其實存在許多倫理爭議。匿名採訪是一種非常手段,在使用這種手段時,必須先衡量,這則新聞是否有價值、報導的必要性?一旦報了對當事人有什麼影響?記者有沒有必要採取「臥底採訪」?
品味新聞台副總監宋喬安無意間發現員工李大芝是死刑犯家屬,便派人跟拍,並在未經受訪者同意的情形下做成報導,甚至當面逼著李大芝做採訪,導致李大芝與父母連住處都被惡意破壞。當時同樣身為記者的丈夫劉昭國與宋喬安對此事爭辯著:
宋喬安:「我給她(李大芝)機會做說明叫做為難她?換作你們先驅報報導你們不會想在第一時間做採訪嗎?你們還不是拉背變聲處理,跟我們有什麼差別?」
劉昭國:「至少我會徵求當事人同不同意讓我採訪她,第二我不會笨到把麥克風杵在人家面前,逼人家答話。媒體就這麼粗暴、這麼沒有素質,一點道德感都沒有嗎?」
這段劇情,呈現了這種採訪手段的倫理問題。無論是否隱匿身份,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採訪都必須考慮後果,劉昭國在劇中便指出,媒體的倫理道德應建立在「徵求當事人知情同意」之上,否則媒體也是變相的加害人。
除非涉及公共利益,否則匿名採訪或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採訪都應該是最終手段,在窮盡方法仍難以獲得真相的情形下,才可能使用這種採訪方式。
偷拍、偷錄音、錄影行不行?
《麻醉風暴2》中,記者沈柔伊發現衛福部長與德利康藥廠聯手洗錢,甚至牽涉到人命,但沈柔伊卻在尋求真相的過程中屢遭威脅,報社總編輯也被施壓。因此沈柔伊決定在部長室偷偷置入攝影機,錄下關鍵對話並在媒體曝光,最後成功讓檢方對弊案重啟調查。
韓劇《Misty》中描述,JBC新聞台記者為揭露議員與未成年少女進行違法性交易的醜聞,偷偷將攝影機嵌入包包,並設局讓該議員自行暴露違法之事,趁機拍下畫面上傳網路。
這兩部戲其實都在傳遞一個訊息:若涉及公共利益或違法事實,新聞媒體是可以利用隱性採訪手段,揭發真相。
關於隱性採訪的倫理問題,已有許多討論,大部分的學者認為,若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無其他採訪方法」,偷錄音、錄影確實是一種可行的方式,但前提是報導必須具公益性與正當性,如揭發違法事實。然而,若媒體偷拍、偷錄音、錄影不具正當性或公益性,像是狗仔揭露窺探他人隱私,就會產生倫理道德問題,甚至觸法。
隱性採訪的爭議其實也是真相與倫理的拉扯,在揭露真相之時,能不能利用違反倫理的採訪手段始終充滿爭議,但從以上的電視劇討論中,我們可以確定的是,無論哪一種採訪方法,都應該思考後果、衡量價值與手段是否合理。
在調查報導中最容易發生隱性採訪的爭議,但這樣的調查過程往往也是最精彩的部分。這些戲劇與電影將調查報導過程呈現地十分精彩,也點出各種新聞工作的倫理爭議,供大家反思。
延伸閱讀:
《瘋人院臥底十日紀》:一旦我成功混進去, 你打算怎麼把我弄出來?
關於隱性採訪紀實,你還可以看⋯
瘋人院臥底十日紀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