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冤相報 no.03】為無辜者發聲:冤案與司改國是會議


陳龍綺:「我終於把3年來想幫無辜者講的話在正式場合提了出去‧‧‧‧‧‧這是我擔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最希望能夠完成的事情!」
歷經司法錯判到無罪平反,再到無辜者關懷小組的成立,龍綺在自己與周遭許多無辜者的經驗中,深感現行法令有所不足。由於司法不服從,遲來的無罪判決無法讓龍綺獲得國家金錢上的補償。在今年年初,龍綺正式成為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在會議上為冤案發聲,說明自己過去幾年來的觀察、心得,也呼籲改革。
經過好幾個月的會議與討論,5月16日、23日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就冤案議題,正式做出下列三項提案:
A、採用最適當作法避免誤判
這項提案聚焦於偵查階段如何減少冤判,應從錯誤中學習,避免針對性追究個人責任,專注於理解導致錯誤裁判的系統性或組織性的因素,並且應找出指認、訊問的最恰當作法,避免指認瑕疵與錯誤自白所可能造成的冤案(提案人:趙儀珊、陳龍綺、黃致豪)。
B、強化冤案救濟制度
根據司法院、法務部所提供之資料,過去15年透過再審、非常上訴獲得無罪判決者有85案,有多少案件受限於嚴格的定讞後救濟程序,而未能被發現,無從計數。這項提案關注於「糾錯」,主要目的在於縮短被冤者到平反所需的時間,完善非常救濟程序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並建議司法院、法務部應建立錯案研究中心,研究誤判原因,避免再錯。
而近年來有若干討論的Criminal Case Review Commission (CCRC)制度,也通過討論,建請政府研議「刑事確定案件檢視機制」,專司有罪確定案件之調查,為無辜者聲請或促使開啟再審(提案人:陳龍綺、王薇君、李俊億、Yapasuyongu Akuyana 陳旻園、黃致豪、趙儀珊)。
C、建立無辜者保護機制
這項提案是陳龍綺就周遭所認識到的無辜者有感而發的一項提案,遭到司法誤判的無辜者,司法訴訟對個人、家庭之身心造成難以恢復之損害,耗時多年的冤案平反辛酸歷程,非金錢得以彌補,而重獲自由後如何復歸社會,亦無政府機關關注,法令規範付之闕如。會議決議政府應研議建置無辜受害者扶助機制,協助受害者復歸社會,而現行刑事補償法之規範仍有未盡完善之處,也通過決議應儘速檢討(提案人:陳龍綺、王薇君、李俊億、Yapasuyongu Akuyana 陳旻園、黃致豪、趙儀珊)。
綜觀以上三大決議,主要是希望能夠從前端避免冤案,到後端糾出錯判,而人的審判難免有錯,一旦不幸發生,政府也應建立冤案被害者的保護機制,透過更積極的作為來降低傷害。
司改會議的分組決議不是終點,平冤協會將繼續推動決議的落實,也請大家繼續關心仍在司法冤獄中受苦的無辜者。


這次參加位於San Diego所舉辦的Innocence Network,明顯感受到年會一直在擴張新的題目,去年是選擇檢察系統的定罪完善小組(Conviction Integrity Unit, CIU)[1]
以及兒童性侵害案件,今年則是討論到進階的DNA鑑定問題以及火場鑑識。
同時,今年針對獲釋者所開設的特殊場次也有增多的趨勢,除了長期設置的獲釋者說故事工作坊外,新增關於PTSD的討論、藝術治療、如何使用社群網站、如何在鎂光燈消失後進行調適等等,顯見美國在救援工作漸上軌道以後,獲釋者的社會回復已成為重要的工作。

美國冤案的成因有著很複雜的種族與社會背景,到年會現場你會發現非裔美國人佔了被平反者的多數。像路易斯安那州目前的被平反者全都是非裔美國人,而那20幾位當中的甚至大多是被判死刑的人。 這次年會其中一個講座在探討輕罪的冤案,雖然是輕罪但卻對他們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小則找工作變得非常麻煩,大則讓他們在重大案件發生時成為被鎖定的對象,進而成為在法庭上不利推定的證據之一,而這些人在一開始的時候因為怕麻煩,沒有被告知後果,想要早點回家,接小孩或是回去工作,更別說找律師諮詢了,所以就認罪,然而當人生受到衝擊時回過頭來要平反這些輕罪時卻求助無門,而這些人往往都是少數族裔跟經濟弱勢者,陷入無限輪迴的困窘。
台灣還沒有深入去探討這些輕罪有可能產生的風險,或許沒有美國那樣複雜的種族問題,但經濟弱勢者與冤案之間的關係一直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在前期有效的辯護與諮詢可以預防之後冤案的形成跟潛在的拯救成本,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是每一個國家都還在摸索的司法議題。

今年年會的平冤新聞獎[2]頒給兩位記者Ryan Gabrielson與Topher Sanders,兩人在去年合力完成一篇報導,談美國檢警常使用的路邊藥物篩檢的問題[3]
。這種只花費2美金的藥物篩檢並不可靠,篩出藥物陽性反應的案件中其實有七成根本就不是毒品,然而多數案件檢察官仍然在僅有藥物檢測報告下,同意與被告認罪協商。
認罪協商是目前美國冤案類型中的大宗
,而且一旦曾經認罪,當事人喊冤就較不容易被認真看待,也較難不被檢察官定罪完善小組留意,使得無辜者難以翻身,因此,在年會的閉幕演講上,講者Barry Scheck與Peter Neufeld便特別提到,牽涉認罪協商的冤罪事件將是美國平冤行動的下一個闗切目標。
另外,延續過往對無辜者的重視,在平反者關懷場次中,年會邀請到美國兩個關懷平反者處境的單位After Innocence與Life After Justice
的組織者,探討在平反之後重返社會之路。除此之外,論壇還邀請Healing Justice
規劃了一個僅限平反者參與的藝術創作計畫,讓平反者彩繪面具,並且邀請他們在閉幕式上台述說自己的作品。
以美國為主的無辜聯盟年會已行之有年,歐洲、拉丁美洲也都已有區域性的年會,目前亞洲的狀況還不怎麼明朗。過去幾年台灣與日本交流增加,我們將持續與亞洲其他國家的無辜運動接觸,未來要朝向亞洲版的無辜聯盟來努力。

司改國是會議終於告一段落,我們與龍綺共同提出的許多提案也都成為具體的決議,實在值得稱慶。但其實,能夠看見龍綺進入國家層級的會議,從自身的受冤經驗出發,為無辜者發聲,這點更讓人感觸良多。
平冤之路通向未知之境,龍綺的經歷完全映證了這點。半年前的我們,其實沒人預料到會有這樣的發展,甚至連龍綺自己也一樣。 幾個月下來,我們看著龍綺南來北往地在國是會議、無辜者關懷以及自己的工作間來回奔波,雖然也憂心他太過操勞,但也感覺得出來每一次的會議,龍綺都是全力以赴,因為這些提案都不只是一行文字,而是從他自身經歷抽取、濃縮、淬煉出來的建議。
冤冤相報近期將會刊出龍綺專訪,談他這幾年來身分轉變的心路歷程:請大家拭目以待,我們兩週後相見~

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1號刑事裁定
法院於再審裁定程序之審理,是否應為調查,最高法院再次給出正面的解釋,法院應為相當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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