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冤相報 no.10】平反了,然後呢?2017年度論壇後記

2017年平冤年度論壇順利落幕,今年我們除了繼續探討冤案成因,並且試圖思考如何改革司法體制之外,也邀請到Jennifer Thompson,與我們分享美國無辜者運動的經驗以及她自身令人動容的生命經驗。
若你沒有聽到諸位講者在這兩天論壇中的精彩演講,或者希望再進一步研究、討論相關議題,本期電子報刊出四場主題演講以及兩場學術研討的精華記錄,歡迎大家自由選閱。






在兩天論壇中,無辜者關懷行動小組也在另外的場地舉辦2017無辜者家庭工作坊。

無辜者家庭創作的《衣服法庭》藝術作品,嘗試用舊衣訴說自己的生命故事。

無辜者家庭工作坊還包含了《生命之河》與《人際蜘蛛網》的兩個活動,讓參與者嘗試理解每個人生命的不同樣貌,也透過傳遞愛的小卡,具象呈現無辜者之間的緊密網絡。



文|彭怡扉 平冤實習生
這次的言詞辯論庭有太多值得被記得的地方,檢察官論告時表示:「檢察官的任務不只是定被告的罪,檢察官的職責是不論有利或不利被告之情形應一律注意」。那時我想著如果每個檢察官都是堅守這樣的信念做事該有多好呢?
當阿澤激動、略帶哽咽地開口說:「我沒有殺警察」,我就落淚了,清白好難,特別是被告訴代理人指著說出無罪不是因為無辜、僅是因為找不到證據,只是明明證據也都指向開槍的是另一個人啊!為什麼明明14年前就搞錯了、14年後仍堅持死守著這份錯誤的答案?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我以為無罪推定是法律的基本原則,不是所有無罪的人都是因為無證據而獲判無罪嗎?繞來繞去最艱難的、最令人憤怒的也最折磨人的部分是,是不是一旦一個人被冤案纏身,無辜就已經是遙不可及的美夢?
文|彭怡扉 平冤實習生
「總統特赦我,但司法沒有還我清白」來自蘇炳坤最沉重的一句話,我總是避免自己去想這件冤案究竟糾纏多長的日子,因為這些日子代表蘇先生和其家人被折磨了多少時間。 當檢察官說:「如果去除掉檢察官的身分,單純就我是一個學法律的人,我會贊成開啟再審,但身為一個檢察官,若鈞院做出再審裁定,高檢署一定會抗告到最高法院,讓最高法院對這個裁定做出見解」到底「檢察官」這個身分跟「學法律的人」衝突點是什麼?讓一個人不能夠順從自己內心的聲音走而必須做出讓一個痛苦三十年的老人家遲遲無法放下牽掛的決定,更不要說所謂的「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很巧妙的不是直接援引原句而注意到朝代順序上的變動,但現在的檢察官去糾正過去檢察官犯下的錯究竟何錯之有?檢察官辦案時難道還需要顧慮到前輩們做過什麼樣的決定?手上的證據顯示被告有罪或無罪不就夠了嗎?
蘇太太連我們替他張羅午餐都連聲道謝,聽著這些字句我很羞愧,我為他們做的是那麼微乎其微,反倒我要好好的謝謝他們,謝謝他們如此堅強的走到這一刻,讓我有機會陪伴他們等待清白的日子到來。

人頭帳戶案再審開啟,無罪平反。
赴中執行情報任務遭捕,於中國入獄8年後返台,因帳戶由詐騙集團使用,遭判幫助詐欺。但因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不得洩漏情報人員身分,於本案確定前身分尚未解密,直至軍情局核給之解密證明,以此證明聲請再審,經法院開啟再審,改判無罪。



在許多性侵事件中,驗傷診斷往往成為關鍵性的證據。然而,我們究竟應如何解讀這些傷口與性侵事實間的關係?
本月我們特地邀請到婦產科醫師與我們解釋,在實務上面對疑似性侵的各種傷口時,應如何進行適切、謹慎的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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