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校內性平申訴怎麼走──以首爾市立大學為例

NAN Chun
凡勢風景就變作──
Nov 29, 2020

這篇是我在交換學生的期間受到校內學生(下稱:被申告人S)肢體性騷擾,並向校內人權中心申訴的經歷,期望能降低在韓留學生求助的門檻。當然,這種事還是別再發生了。

首先簡述一下我向校方求助的時序:我在2020/11/09與負責交換生事務的國際教育院通信,敘述事件的始末,國際教育院的L老師再協助我聯繫人權中心。隔天,2020/11/10就有了第一次和人權中心P老師的面談。這段期間我完成了陳述書等等申告程序,採取的是由人權中心仲裁處理的方式,也和被申告人S立了誓約書、雙方分別簽名。S將要修習性平教育的課程並書寫道歉信,預計會在12/20之前結束,屆時我也將收到結果報告。

對我來說流程滿迅速且步調明確的,很慶幸自己有尋求校內的管道支援,否則那時候真的很徬徨無助,身心俱疲還一直失眠、腹瀉、嘔吐。也認為自己很幸運可以遇到好的老師,站在我的立場支持著我;更希望我們可以不用倚靠幸運就能生存、好好生活。

以下,書面部分大多採用韓文漢字詞,不會翻譯成較貼近的中文詞義。

人權中心是什麼?業務範圍在哪裡?

首爾市立大學人權中心首頁

首爾市立大學韓文版的頁面下拉到最底可以看見「인권센터」也就是人權中心的連結,點近來頁面長這樣,可以申請心理相談(諮商輔導)、校園人權侵害的相談與申告、性騷擾·性暴力的相談與申告,還有為身心障礙學生提供服務,大概是臺灣的輔導室一般的存在。

圖上黃色框框圈起來的就是性騷擾申訴的地方,點進去可以看到人權中心的聯絡方式,以及線上申請頁面。

高麗大學的性平等中心
全北大學的人權中心

我也透過各校網站找到不同大學的管道。

高麗大學的性平等中心在대학생활(大學生活)>학생지원(學生支援)>학생상담(學生相談)的區塊中。全北大學則是대학생활(大學生活)>학생복지/병무(學生福祉/兵務)>인권센터/장애학생지원센터(人權中心/障礙學生支援中心)

基本上只要開韓文版網頁,再用인권센터(人權中心), 성평등(性平等), 성희롱과 성푹력(性騷擾性暴力)這些關鍵字下去找就可以找到了,缺點就是對英文版網頁使用者不友善。這部分我在相談時也向老師們建議,希望人權中心可以增加英文資源,以及向交換生等外國學生宣傳。

實際上的流程

我則是礙於語言的門檻、也認為得讓國際教育院知道我身為一個交換學生,在這裡發生的事情,所以首先寫信跟國際教育院聯繫。後來國際教育院也有再連繫我在師大的國際事務處。

L老師陪同我前往人權中心與P老師相談。相談的地點都在木頭裝潢,心理上溫馨;有地暖,物理上也暖和的諮商室,一進去就會先問你要不要喝熱茶。

11/10第一次相談,是了解事情的經過、確認S的身分(如果他事發當時已經畢業了,校內性騷擾申訴的管道就沒有用),P老師再告知我可以採取的行動,可見下圖,有三條路線:一、當事者間解決;二、仲裁;三、交付審議委員會調查。

申告流程圖

我的考量是希望能在回國前解決,再加上一開始向L老師陳述、P老師陳述,還有正式的書面陳述書──為了完成這些程序我得回想事發經過,疲憊又消耗,不想要被調查、多說了,所以選擇了仲裁。

11/11,再訪相談室,便是為了我的自陳。陳述書內容包括事發經過、我的感受,以及對後續處理方式的期望。我寫道「他突然摸我肚子的時候,我覺得好害怕。」「在校門口再遇到他的時候,我覺得好害怕。」然而為了作成更正式的書面資料,P老師一再跟我確認:「為什麼害怕呢?雖然我能理解為什麼,但還是請妳更具體的描述下來。」協議內容的部分也是,為什麼希望他得到這樣的處置,理由也要寫得更具體一點。

人權中心規定第33條

至於我提出的協議內容則是參考校內人權中心規定的第33條,雖然這是審議委員會議決的方向,不過我也可以在仲裁階段提出這樣的訴求。翻譯請見下方:

第33條(審議委員會 審議·議決)

②審議委員會可以審議、議決以下各號對被申告人的措置

1. 公開或非公開的道歉勸告

2. 防止再發的教育課程修習之命令

3. 一定時數的志工服務命令

4. 接觸禁止命令

5. 為了解決事件,其他審議委員會認定有必要的措置

即使走審議委員的程序,仍舊是校內的行政管道,沒有太大的強制力。

而我希望被申告人S能夠寫道歉信,並由人權中心轉交給我,以及接受教育課程。最重要的是接觸禁止,即使在路上碰巧遇到也要迴避。

雖然一開始想要他公開道歉,讓他身邊的人都知道他做了什麼事……不過P老師聲明這麼做可能讓被申告人提出利益交換的條件,或者是讓我的身分間接公開,導致二度傷害的情況。所以就改成非公開的道歉信了。

陳述書寫完之後她便馬上連絡了S,並在11/13傳達給我與S初步面談的結果。S保證他之後不會有接近我的行為,他不知道他的行為造成了我的反感和痛苦,以後再面對其他人的時候會好好思考,並向我道歉。

「為什麼他可以說不知道?我要多努力讓自己變聰明,多努力去保護自己,我要鼓起多少勇氣才下定決心求助,可是他卻可以當個無知的人也不痛不癢?」我坦白跟P老師說,我沒辦法原諒他,我也討厭當下沒有辦法阻止他的自己,即使理性上知道那不是自己的錯。

P老師也向我說明了教育課程的部分,是由她負責進行一對一的輔導課程,為期三次,總共六小時,並且徵求我的課程意見。我提出了將積極同意權(Only Yes Means Yes)加入課程的建議。

人權中心再將我的陳述與建議統整成兩份誓約書,一份「仲裁履行誓約書」是給被申告人S簽名,另外一份則是雙方都要簽名。只有S簽名的那份會複製給我留存,有我簽名的那份怕外洩我的身分,故僅由人權中心收回。因為簽完名之後就收走了所以不確定那份文件的標題為何。雙方簽名的那份包括事件解決後,一事不再理的原則(但如果對方違約,可以繼續交付審議委員)、調查期間的隱私保密。下圖則是人權中心複印給我、只有被申告人簽名的「仲裁履行誓約書」:

被申告人需同意並簽名的誓約履行契約書

當天P老師也給我看了教育內容的大綱,有性騷擾、性別平等的概念、請對方站在被害人立場思考,他也會在這段期間完成道歉文。道歉文作成、教育課程結束後,P老師將在我回國前轉交道歉文和通知教育課程的成果。如有耽擱則是利用電子信箱聯絡。

校內性騷擾事件在我這邊,大致上告一段落了。雖然效力不強,還是很感謝國際教育院的L老師、人權中心的P老師替我著想,並有效率地處理了這次事件。也謝謝身邊朋友、師大國際事務處、專導的關心。如果把我的經歷寫下來可以對其他校園性騷擾·性暴力的受害者有所幫助就好了。

最後我也不會多說什麼「要保護自己」這種話:即使今天我保護得了自己,也只是保護了自己而已,但其他人呢?更讓我痛苦的是整個結構,為什麼得活在一個需要戒慎恐懼地保護自己,把每一天活成僥倖的世界?至於向校方求助,我認為我很勇敢了,但不代表其他沒有求助的人不勇敢。在我意識到自己有能力去作出這個決定之後,對,我要做出這個決定不只是我願不願意而已,還要考慮到自己所擁有的資源,是否有餘裕去做出這個決定。

這件事並不只有我跟被申告人S之間的衝突而已,我也害怕學校的處理程序是否不友善、到底要不要跟家人講……尤其在台大學生會介紹校內性平會的貼文底下,還是有好多人留言「誣告」或者是其他網路平台上「這杯水想強姦我」的梗圖族繁不及備載,看了這些東西,無法不去恐懼S的報復;也害怕沒有人願意相信我,所以猶豫了很久才跟學校反應。無論如何能遇到溫柔善良的師長真是太好了。

辛苦了,不是你的錯。祝,平安健康,不再有無知惡意來傷害。

相關連結

https://hrc.uos.ac.kr/counsel/sexual/counselSexual.do?epTicket=INV 
首爾市立大學人權中心性暴力·性騷擾相談室https://hrc.uos.ac.kr/counsel/about/rule.do 首爾市立大學人權中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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