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號又忘了加!」、「奇怪是不是忘了括號?」的日子持續不斷,面對龐雜的程式碼,雖然感恩 Es6+ Seafood 用載入 import 與箭頭函數 => 稍微感化了 Javascript。但看看彈性有趣的 Ruby、 Python 的簡潔與美麗!又看看其他強型別語言雖麻煩而嚴謹,甚至做物聯網的 Processing 跟 Arduino (註一) 也提供程式初學者創造的可能性。 但是,Javascript 真讓人覺得麻煩又怪異。糟了,是 Javascript!

幾乎每個寫程式的人,都曾經討厭 Javascript 一遍、兩遍 —— 或者一直討厭下去。畢竟,一個總是讓人摸不著頭緒,花幾天就寫成的語言,即使經過更新的標準 ES6+ 以上的修正,還是讓人恨得拳頭癢癢、無法輕易掌握。可是大家還是那麼需要它,甚至將更加需要 —— 不只是前端,看看 Node.js 如何攻佔後端與物聯網、React Native 發展行動端、從 Electron 開始的電腦桌面應用程式 desktop App ……。

source: http://getfreetutorial.com/udemy-full-javascript-es6-tutorial-including-es7-react/

Javascript 這個討厭鬼!

視覺設計與英文翻譯出身,我學習 Javascript 是研究所的事。了解各種 Javascript 的原理真的頗痛苦,上課還要考試(昏)。雖然,在一年的課程中,甚至還學到了基本的 JS 後端與資料庫 NoSQL: Node.js、mongodb,但是,我不但沒有接觸框架,而且一直到上了線上課程,在做中學中更了解接資料的 Ajax、事件 (Events),並學了漂在 Javascript 世界的函式庫(註二)寶箱 jQuery 甚至一點新興的前端框架 Vue,才開始對學 Javascript 這語言有了一絲絲信心跟手感。

source : http://www.javascripttutorial.net

不過,很可惜的,這樣並不夠啊。對於 Javascript 這門語言的基本原理、文法雖有了解、看得懂程式碼,經過「所見即所得」的線上課程也真正實作了網頁邏輯 html/樣式 css /互動與資料處理 jQuery,但總覺得自己對 Javascript 的了解十分皮毛。常常看到別人的前端程式碼,即使不用 ES6+、不套框架,甚至變數命名跟程式碼可讀性低,但卻能寫出優美正確的邏輯,看了好生羨慕。

寫完歡樂的 HTML、CSS 之後,就要學 JQuery ?

關於程式的原理也懂了、實作也嘗試了,然而無論是實作框架或者讀文件,總有一種生疏感,到底該怎麼辦呢?這時我就想到,關於 「jQuery 跟 Javascript 誰該先學」可說是場大戰。JQuery 作為 Javascript 的函式庫,利用了如網站樣式語言 css 般所見即所得的特性,因此很多人贊同,jQuery 是個適合新手從 Html、Css 等很難真正寫錯(除非你又忘了加分號的那種語法錯誤 (syntax error)!那種該打屁屁)—— 所謂的寫錯不是指效果出不來,而是程式直接壞掉那種 —— 跟文章ㄧ樣的文本語言 (script languages)。好像只要看個線上互動課程 codecademy,死背著

$(“放個名稱 (id) 或類類 (class)” ).on ( “事件,例如按下去click 之類的”, function(傳送進去東西){ 放一些有的沒的功能在這裡 ; });

就好了。但事實上,很多人從 jQuery 走到 Javascript 就卡關了。支持先學 Javascript 的那一派説,沒有對那種 Functional 的程式語言有所了解 ,又要如何從 html, css, jQuery 的思維跨越到那種「真正」的程式語言呢?但這知易行難呀!即使,像我一開始就碰 Javascript,卻被相關原理弄得暈頭轉向,感覺東缺西缺。

關於學習,#講個秘訣

上了 Kuro 老師的課,就像是跟著高超的馴獸師,一起馴服了一匹有著高度潛能、卻頑劣不能敵的悍馬。前幾堂課,Kuro 老師耐心教著 jQuery,用那種 Html, css 所見所得的方式教著,讓我們在做的時候有手感,同時偷渡一些 Javascript 的基本語法進來。這階段並不稀奇,跟我照線上課程實作差不多。

但到了第三堂課,奇妙的事情發生了。「你懂了 jQuery 用法、你會了 Javascript 基本語法,盎!DOM (Document Object Model,文件物件模型)。」「什麼?我沒看清楚,再一遍?」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

說到這裡,想聊聊無論是學校課堂或線上課程,自己常常會陷入一種「背就對了」、「做就對了」的心態。也許是資訊領域門檻高,教學者不是變成「反正我是講給工程師聽的、有心懂的人自然會懂」的方式在教學,導致不懂的人還是不懂;就是教得太簡單,或是邏輯不是這麼「攻城獅」,反而沒有辦法真正上場實戰。但是在這個資源俯首即是的時代,那些有心懂的人,其實根本就不需要被教 —— 他們早就聽慣了術語,知道如何查找資料,也許只是要個理由做專案罷了。那我們這種不上不下的傢伙,又該如何是好?

真正的差異,在於對學習的「後設心態 」。後設(元認知)的意思是「跳出原本的假設」(註三)。練習與背誦固然重要,但那種對「蛤,為什麼?」的熱情,是無法抹滅且讓人興奮的。 Kuro 老師的『Pen Pinapple ApplePen 魔法』就在於先前細心講解 jQuery 以及 Javascript 每個細節的實際意義,配合現場實作跟回家真的讓人要「想一陣子」、不是那麼好完成的作業,這些細節當下看似瑣碎、實作看似太難,但連貫在一起,好像就鋪出了一條從不會寫程式到會寫程式的康莊大道 🌟(至少讓你進入新手蜜月期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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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接軌的意思不代表能直接就業,而是對業界需求反應快,比起學校與預錄的線上課程更能跟上時代,想補充也能以工作坊形式直接實現。)

半生不熟開智慧

即使之前碰過程式,我也是到這時候,才真正體驗一遍「懂」的感覺。不知道是工作坊式的教學,抑或是 Kuro 老師精妙的課程安排,在學校學 Javascript 一知半解、所見所得學 jQuery,直到「究竟是重新碰 Javascript,還是不小心就從 jQuery 跌進了 javascript 的世界」的神秘感。五倍的龍哥 (寶石鑑定商、永遠的 18 歲) 曾說:「如果一個程式語言不能讓你改變思維,那就不要學了。」一個讓我們敢於自問「為什麼?」的老師,讓你不只從看程式悶著寫、讀理論文法的老師,融會貫通的首選 —— 我推薦 Kuro。

他也讓我重拾了對 Javascript 的熱情。

「我敬仰學習,因為學習是最基礎卻重要的靈感,不是為了工作,學習是我們的本能。
想學習的意志、想學習的渴望,是世間最偉大的靈感。…….
重點不是你學了多少,而是你用學習榮耀自己,你必須融會貫通、感知你學習的本能,並將它融入你的工作與創造。
那,就是你所能達致的最佳狀態。」

《靜謐與光明》建築大師路易・康

(註一)分別以函式化的 Java 與 C 所寫成。
(註二)大致上就是別人幫你寫好的程式,可拿來當工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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