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灣山林目擊現場

柯金源 Ke Chin Yuan
山海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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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in readOct 24, 2017

2007年10月初,從住在屏東的朋友處獲知,他在獅子鄉山區的登山途中,發現有幾棵可能已生長了上百年的「七里香」老樹,被不明人士切枝、斷根,似乎準備盜挖運出販賣。我連忙從台北花了七、八個小時的車程,趕到楓港與他會合。結果,到了現場就看到老樹的細小枝條,已經被修剪的很乾淨,而部分根部也被切除掉了,看起來,盜挖者似乎是在等待買主,或最佳時機再一舉挖走。從歷年來的簡報資料中,得知類似的盜挖模式,是南台灣山林中,近年來,最為猖獗的不法行為之一。但為何一直無法禁絕呢?

原來,「七里香」老樹的樹型,深受庭園造景業者的青睞,也是一般消費者的最愛。我看解決之道,應該先設法杜絕消費端的不當行為與導正觀念,才能阻止上游不法盜採與封鎖中游的銷贓管道。雖然不法之徒下手的標的是「七里香」老樹,但是這些老樹也是構成中底海拔山林生態系的重要成員,它們遭受到劫難,整個山林的水土涵養、物種生態多樣性,也將同時被嚴重破壞。

另外,為了探訪另一件破壞山林環境的消息來源,當我們從楓港沿著南迴公路,往台東方向行駛,在台九線460公里左右,從獅子鄉草埔橋旁邊的產業林道進入,一路蜿蜒約四、五公里左右,逐漸爬上丘稜線的時候,就隱隱聽到山谷間傳來一陣陣的伐木連鋸聲音,當我們循聲前進,發現有一部怪手正在闢挖山坡,旁邊有幾位工人手持鏈鋸在坡地上作業。

因為不清楚這些作業人員的行為屬性,不敢過於靠近,先採取遠距離觀察。之後,我們也特地壓低聲音,繼續往山稜線前進,約到達海拔600公尺處,發現一大片已被皆伐殆盡只剩下樹頭的砍伐區,再繼續往上走,林木砍伐的残跡景象更是驚人。我們在海拔約700公尺處停了下來,上下升降約100公尺範圍內,整大片的山坡與小山頭是光禿禿的,看到這些裸露的陡坡,心想,一但進入豪雨與颱風季節,肯定又是一場災難。

而我們也很納悶,為何這一帶的山頭,會一個一個的慘遭剃頭之難,經以電話詢問山林管理單位,間接的答案,這些砍樹取材、破壞山坡的區域,是屬於原住民保留地。但心中還是有點混淆,依造國土復育條例的規範,這些坡度均是超過百分之三十的陡坡地,應該都已超過森林砍伐利用許可的規定,但為何沒有立即受到限制,難道要再等到災難發生之後,再來追究責任與批判相關人等嗎?況且,次生林生態系統,一但遭受毀滅式的嚴重破壞之後,如果想再幫它復育,是何等艱難啊!

2007年11月初,公共電視「我們的島」環境新聞雜誌的記者,依據此一現象展開調查,希望逐步釐清當中的疑點。經過交叉比對與查詢,在草埔村附近山區所看到的幾處森林砍伐區,確實是原住民保留地,地目屬於林地,地號是386與494號,經屏東縣政府許可,伐採面積各二公頃,林木種類以相思樹種為大宗,依序是光臘樹、楓香、楠木與雜木等。其皆伐作業申請手續,經獅子鄉公所陳姓承辦人員表示,一切合乎程序與合法,並特地到現場指界確認。

為了進一步了解,此一保留地林木伐採許可過程,記者前往屏東縣政府原民局,查詢相關的法令與政策。據相關業務的曾姓承辦人員表示,近三年來,屏東縣核備林木伐採的面積是2005、2006年各180公頃,2007年為130公頃,但實際執行伐採的面積會再少一點。只要林木所有人提出申請,就會派員前往堪估,通常,單筆林地之伐採核准面積,不會超過二公頃。

原民局人員進一步說明,保留地林木所有人,大約是以每公頃二萬元左右,賣給木材商砍伐。而木材商再將木材絞碎,其木屑原料大約以每噸1,800元賣出,提供製作成二十幾種菇類栽培用的太空包,另少部分也會製作成木炭薪材。而屏東縣政府自2007年起,為了加強山林水土保持工作,特編列了四百萬元,以每公頃三至六萬元,作為保留地林木禁伐補償費,鼓勵林木所有人能夠繼續保留林木十年。

據側面得到的資訊,行政院原民會曾經依據現有全國原住民保留地之林地,擬定一套經營管理的方案,如果為了保育山林生態環境,擬採林木全面禁伐政策,若以每公頃每年二萬元補償費計算,約需花費五十億元,來補償保留地內之原住民的損失,而這些經費可由一千四百多億的治水專案預算來支應。如此,便可達成保育山林水土環境與照顧弱勢原住民的雙贏目標,但此一方案,行政院經建會還在審議?

記者為了了解農民為何願意將二十年以上的林地,每公頃以區區二萬元就給賣掉,也等於是商人以二萬元買了整座森林的生命,同時斷送了無數生靈的繁衍?經過查詢終於輾轉找到林地的李姓地主,李先生目前是退休教師,他表示:「大約每隔10、20年,木材商就會主動上門詢問,是否願意將林地上的木材賣給他,有時候剛好缺錢,就賣了。成交之後,木材商會打點所有的申請手續,一直到森林皆伐乾淨為止」。

記者再進一步提問,那木材砍完之後,是否也是依照規定立即造林?農民表示,雖然擁有林地的所有權,其實是很少上山查看,因山坡上的林木,一、二十年之後,就自然成林了,根本沒有精力,也無須特意照顧。原來,是老天爺主動幫農民種樹與照顧林地,大約每二十年,農民也自然而然的就會有一小小筆的微薄收入。這一自然成林、賣林、砍樹、山坡表土流失的循環,何時得以改變?如此糟蹋山林的行徑何時終止呢? 01, Nov 2007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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