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截取數字透明度不能妥協

Jason CHAO
庭•思•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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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min readNov 9, 2018
學社舉行關於《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諮詢文本的記者會(相片來源:新澳門學社)

(為新澳門學社起草之聲明)

新澳門學社要求將出台的《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須規定終審法院定期公布澳門各級法院許可作出的通訊截取的命令數目。

在公眾諮詢期內,當局對於坊間提出的「增加將來行使相關權力透明度」的訴求耍手擰頭,並反覆援引諸如「大陸法系傳統」和「普通法系傳統的特殊性」等概念來反駁關於公眾監督機制的訴求。

參照《德國刑事訴訟法典》第100B條,向公眾公開獲許可的通訊截取數量,與大陸法系傳統並不矛盾。如果當局越有意大力抗拒增加透明度的訴求,越惹人懷疑當局透過立法去獲取最多不受監察的權力的動機。

學社促請當局不要選擇性無限放大對刑事訴訟當中「司法保密」原則的解釋。一直以來,權限當局公布已開立卷宗的數量,以及公開嫌犯身份的情況屢見不鮮。公開這些正進行偵查的卷宗的數字,過去絕不會被視為違反「司法保密」,公開通訊截取命令的數字亦應如是。 學社同時留意到今年10月7日於司法警察局發布的新聞稿,質疑公開通訊截取數字對公眾監督政府所能起到的實際作用,現引述如下:「單純公開警方進行截取通訊的數字和法官拒絕批准兩方面的數據,在實際中並不具備任何能夠實現監督的功能」。學社在此提醒有關當局,公眾無需當局去教導他們應使用哪些資料去監督公權力的運用。更重要的是,當局自身應扭轉他們對於公眾監督的不友善態度。

新澳門學社重申,除非新法制定足夠措施確保透明度,尤其是定期公布法官命令許可作出的通訊截取數目,否則絕不應向警方賦予截取通訊的新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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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 CHAO
庭•思•間

doctoral researcher, technologist and advocate of human rights / LGBT+ equ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