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使用」到「興趣」到「學習製作」再到...?

在剛開始工作時,智慧型手機的使用還不普遍,一直以來都使用著「老人機」的我,在機緣下買入了第一個蘋果產品Ipod touch,在剛使用裡面的程式(遊戲)覺得:嗯⋯⋯應該是個跟電腦遊戲一樣的存在,是個像我這種雖然學的理工,卻沒有程式設計相關能力的人沒法碰觸的東西,我還是乖乖「玩」就好。

但在開始更常接觸蘋果產品,從Iphone5到Ipad再到Iphone6S,看過不少較為簡易的APP(如:電子書、計算機、心理測驗、甚至是簡易大富翁)後,有時不經想說,這些真的有這麼複雜嗎?還是只是我自己懶惰的藉口?

在經過網路搜尋(還真是懶了好多年~~),看了一些蘋果APP程式課程相關的網頁後,被情歌王子彼得潘的「給我一首歌的時間做APP」震撼了,原來簡易的APP可以這麼快完成,在基於強烈的興趣下,報名了彼得潘的文組生課程。

在輕鬆的環境以及詳細的教學下經歷27小時的洗禮(第一堂課無法到達),使我從一個只會「使用」APP的人,進展成為可以寫出簡易占卜的應用程式,並且可以運用上課內容慢慢改進。(還好有淺顯便民的Swift,如果是Objective-C,覺得自己還是無法學會~哈)

然而,個人認為對某件事的熱情會在持續的工作壓力中消耗殆盡,在不是工作的狀況下,可以自由發揮以及在無壓力的情況下完成自己想要的內容,但是工作中就只能在有限的時間內製作指定的東西,而這將會慢慢累積壓力以及對這件事的厭惡感;因此,自認為目前還不會想把學到的東西使用在工作上。(當然,這種狀況是因人而異的,我只是描述我個人想法)

最後,「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不論任何東西都少不了持續的練習,如果不持續的練習,總有一天會全部還給老師的。希望能盡快排出時間,趕快報名彼得潘的進階班,學會更深入的技術!

Ryo Yua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