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攻略3|基本執業技能

雅豊斯 Aris
律師老實說
Published in
4 min readJan 20, 2019

咦?等等,實習本來就是去學東西啊,難道指導律師會不指導嗎?
有人去實習還沒學到律師基本執業技能的嗎?

傻孩子,你出來混都不用先打聽嗎?

有人在實習階段都「只」做翻譯,每天中翻英、英翻中或中翻日、日翻中,無限輪迴。
有人在實習階段都「只」做研究計畫,每天都在整理資料、讀學術文獻、寫報告,甚至還要做理科實驗。
有人在實習階段都「只」做秘書或助理的工作,每天跑郵局或銀行、整理環境、倒茶水,甚至還要到老闆家餵寵物。
有人在實習階段都「只」在辦公室裡寫書狀,連一次外出開庭都沒有。
有人在實習階段就被當正式律師用,必須獨自和客戶開會、寫書狀、開庭,全國走透透。

講到這裡,我忽然想起一件往事。

那是多年前我在為期一個月的魔法夏令營,喔抱歉,是律師基礎訓練,行內術語簡稱為「律訓」時期發生的事。

那時和我同一組的同學裡,有一位年長我許多而且已經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帥氣歐巴,其凍齡程度堪稱是包偉銘等級的不老男神,不過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當時的我很苦惱,在市場上僧多粥少的情況下,到底該不該一律訓完立刻去實習,還是應該要先把碩士論文寫完再去實習,同時我也不知道該如何挑選老闆與事務所,於是我就和歐巴聊了一下。

聽完我的煩惱後,歐巴只是笑笑地告訴我:

其實我們對老闆來說都是替代品,所以妳一定要選一位適合妳的老闆,慢慢找就好、不要急。

什麼?就這樣?

當時我聽得似懂非懂,一直到後來自己開始工作後,我才發現歐巴講的話超級正確。

不管是實習律師還是受雇律師,大家在老闆眼中都是替代品,老闆在市場上隨時都可以找到更多更新鮮又便宜的肝!而且多數的老闆,他們從來不在乎工作是如何完成以及由誰完成,他們只負責交代任務與檢視成果而已。簡單說,就是事情只要有人做就好,老闆根本不在乎到底是誰做,又是如何分工、怎麼做出來的,他只看結果!

反之,對你而言,實習的事務所是一個你要工作5個月的地方,老闆則是你要花5個月的時間好好對待的人,是你每天要大眼瞪小眼的對象。如果你不小心遇到一位不教你也不管事的老闆,外加把自己的工作通通都丟給你的「推事」同事,以及你都叫不動,偏偏不幫你就算了,還會在背後捅你一刀、讓你背黑鍋的資深助理時,你真的會欲哭無淚。

所以實習一定要慎選,實習前也一定要動用所有關係去打聽、去調查老闆與事務所的背景及八卦。這部分我們之後再回來多談。

回到主題,身為一位律師,尤其是「訴訟律師」,應該要會的「基本執業技能」我認為有四,而且這四大技能不可偏廢,更是缺一不可

一、書狀撰寫
二、開庭程序與技巧
三、開會及開價技巧
四、正確的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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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豊斯 Aris
律師老實說

Lawyer, university lecturer, novelist|works:小說《律政女王》Mephisto Waltz 법정의 여왕;《國際橋牌社:影視改編小說》Island Nation;《虎姑娘》Guardian Tigress 호랑이 수호자|FB:律師作家Aris雅豊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