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不藏私】影音平台簡介

Vince Huang
【文思不藏私】
4 min readNov 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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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有朋友問我『影音平台』要選哪一家?我來大概介紹『影音平台』有哪些類型?每一種類型有適合的族群,希望這一篇能讓朋友們對『影音平台』有些初步的認識。

有線電視((Multiple System Operator; MSO)

「有線電視業者」與「播送系統業者」(俗稱「系統台」)及其所屬之「多系統業者」(Multiple System Operator),也就是傳統大家熟悉的『第四台業者』。

根據 『NCC 107年第2季有線廣播電視訂戶數』資料,台灣有線電視分別為:中嘉(1,092,257 戶,占有率:21.18%),凱擘(1,078,274 戶,占有率:20.91%)、台灣寬頻(703,787 戶,占有率:13.65%)、台固(566259 戶,占有率:10.98%)、台灣數位(468, 226 戶,占有率:9.08%)。

有線電視的使用優勢是『操作簡易,用遙控器選台』,但缺點是『內容由內容提供商播放,使用者只能按節目表選內容』。

網路協定電視(Internet Protocol Television; IPTV)

為了克服有線電視內容無法由使用者選擇的痛點,IPTV 所採用的是使用網路線路而非傳統的有線電視固定線路。使用者可『隨選視訊』(Video On Demand),不需要按照節目表選擇,而是隨時可以播放或切換 IPTV 系統所提供的節目。

台灣主要的 IPTV 業者為中華電信 MOD。根據『2018.07.02 今周刊』報導,中華電信 MOD 用戶約 180 萬。

IPTV 的使用優勢是『內容可隨選,也可以用遙控器選台』,但缺點是『受制裝置,無法跨螢幕播放』。

OTT 影音串流平台(Over-The-Top; OTT)

OTT 是「over-the-top」的縮寫,辭彙源自於籃球運動的「過頂傳球」之意。通常是指內容或服務建構在基礎電信服務之上,而不需要另外透過網路營運商。該概念早期特別指影音內容的分發,後來逐漸包含了各種基於網際網路的內容和服務。

台灣現有的 OTT 業者,可以分為幾類:

  1. 網路服務商:如 KKBOX 集團的 KKTV、中國的『愛奇藝』、美國的『Netflix 與 FOX+』及 LINE TV、ChocoTV(2018/11/20 ChocoTV 走入歷史,以 LINE TV 存續)、LiTV⋯⋯等。
  2. 電信商:如『中華 Hami Video』、『台哥大 myVideo』、『遠傳 Friday』、『亞太 Gt TV』。
  3. 內容商/頻道商:『CatchPlay』、『三立Vidol』、『民視四季』、『ELTA』、『中天快點TV』、『Fain TV』。
  4. 電視盒:『小米』、『OVO』、『BandOTT』、『RockTek』。

OTT 的使用優勢是『內容可隨選,也可以跨螢幕/裝置播放』,但缺點是『每家提供的內容有區隔,受制播放版權費用,無法有一家能擁有所有內容』。OTT 還有一個最大的挑戰是,網路上有一堆抓不勝抓的『盜版網站』,讓各家 OTT 業者經營不易。

OTT 服務通常可以在 Web(網頁)、『網路電視』(Smart TV)、Android 系統、iOS 系統、Android TV 系統、Apple TV 系統或支援 Chromecast / AirPlay 投放,提供跨螢幕/裝置體驗。

為什麼希望大家都支持 OTT 服務呢?除了對使用者體驗比較好外,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對內容商的分潤結構比傳統有線電視來的公平。簡單來說,就是同樣的內容上到 OTT 內容商能分潤的會比較多,同時也比 Youtube 提供的分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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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roduct Owner in software company, interests include agile/scrum, machine learning and mobile design. https://www.linkedin.com/in/kuoyu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