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思不藏私】Podcast 現有獲利模式

Vince Huang
【文思不藏私】
5 min readNov 28, 2019
https://altaonline.com/how-we-listen-now-the-podcast-boom/

九種 Podcast 的獲利模式

原文請參考『8 Different Revenue Streams Provided by Podcasts』,咦?不是八種嗎?因為作者寫了九種,但標題上只寫『八種』!

一、廣告/贊助(Advertising / Sponsorship)

現在大部分的 Podcast 獲利模式是來自贊助與廣告,一般常見的『數位廣告模式』是節目前有一個『播放前廣告』(Preroll)、節目中有 2~3個『播放中廣告』(Midroll)、節目後一個『播放後廣告』(Postroll)。廣告的時間也不會像電視節目固定每 12~15 分鐘會出現一個 1~3 分鐘的廣告破口。而是使用「用戶端廣告插入技術」(CSAI; Client-Side Ad Insertion),由用戶端的播放器暫停播放,然後啟動廣告播放,等廣告播畢(不可略過廣告)或用戶按略過(可略過廣告),再回復之前的播放動作。

常見的 Podcast 廣告是由 Podcast 主照稿唸出,而不是由廠商提供。國外的研究也發現單集 5000 次播放是個廣告置入門檻,如果你平均每隻節目沒達到 5000 次的播放,可能就不好談贊助或置入廣告。這對區域型 Podcaster 來說,獲得廣告與贊助不一定是好作法,因為播放量少,不容易有經濟規模。

2020/08/25 補充

最近有人找我討論 Podcast 廣告獲利模式,我個人認為傳統 In-Stream 影音廣告模式並『不一定適用』於 Podcast,原因有三:

  1. 傳統影音廣告,有分「可略過廣告」跟「不可略過廣告」。一般來說,大部分「可略過廣告」的用戶體驗較佳,因為用戶關注在影片上,有自由度可以主動略過接續觀看(手動點略過或透過遙控器按略過)。但在聲音體驗的使用情境上,通常是用戶雙手此時並不方便,如果是「可略過廣告」,不可能等到聽到廣告,聽了 6 秒再點開 App,按下略過,這樣的動作不僅很擾人,也不易達到行銷的目的。此外,在聽的體驗上,「不可略廣告」更是嚴重影響到爽度。
  2. 傳統電台是採用置入行銷,這也是現階段 Podcast 主要的獲利方式。我非常認同《內容行銷才是 Podcast 最好的商業模式》中的說法『拿錢投 Podcast 廣告,不如拿錢做 Podcast 節目』。我認為 Podcast 一開始要從養粉開始,而不是用一堆廣告讓用戶體驗不好。
  3. Google 的廣告獲利模式已經十多年了,我覺得下階段的獲利模式應該可能是「KOL 經紀」,如同「唱片銷售」已經不是唱片公司/歌手獲利的主要來源,而只是一種行銷工具,最大的獲利是來自演唱會/周邊銷售/商業代言。

二、訂閱(Subscriptions)

Podcast 的訂閱模式也有幾種方法:新的節目提供免費試聽,舊的節目則是需要付費才能聽。可能是限制新的節目一段時間後就變成付費使用。另外一種是付費才能去除廣告,減少聽節目時的打擾。還有一種是付費才能收聽限定內容。

2020/08/25 補充

如果單一頻道想要走訂閱模式,現階段必須要自行打造一個 App 或網站,以聲音的體驗來說最好的體驗是行動裝置上的 App。但除非你已經有穩定的獲利模式,不然 App 的轉換安裝、產品開發及維護成本比你想像中更高。我個人認為不久的將來可能會有一個「聲音的訂閱平台」,平台中提供 Podcaster 自行上架內容,用戶可以訂閱單一頻道或多個頻道,Podcaster 收取訂閱費獲利,平台抽取平台費(IAB/IAP/Youtube 都是抽 30%)。

三、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利用 Podcast 先試驗,再產出電視節目、電影或書籍,比如說中國著名的『羅輯思維』先從音頻出名後,就產出很多著作。

四、辦活動(Events)

透過賣票或辦實體活動產生營收,例如:中國著名的 Podcast 主『蕊希电台』訂閱節目還有蕊希絕版簽名書、簽名照、粉絲見面會。

五、周邊商品(Merchandise)

當 Podcast 主的知名度到一定的程度還可以透過週邊商品銷售來增加營收。

六、內容行銷(Content Marketing)

利用 Podcast 行銷主業,例如:律師開法律 Podcast 吸引新客戶。例如:『法客電台』、『科技島讀』。

七、品牌(Branded Podcasts)

與品牌活動或贊助廠商長期合作。

八、小額贊助(Individual Listener Donations)

有粉絲小額捐款贊助,例如『Patreon』這個平台就提供粉絲小額贊助創作者,包含了 Podcast 主、影音創作者、音樂創作者、視覺創作者、社群、作家、記者、遊戲創作者、非營利、解說員或教育者。

九、技術與服務(Technology and Other Services)

一些科技公司能提供技術平台或錄音室給 Podcast 主進行 Podcast 的發佈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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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ce Huang
【文思不藏私】

A Product Owner in software company, interests include agile/scrum, machine learning and mobile design. https://www.linkedin.com/in/kuoyu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