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來,當初想離開香港生活的決定很輕易,因為自學生時期以來一直都渴望到外國體驗,但當時的我卻不知道這件事實行起來有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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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集回顧:
我不認為自己是勇敢的人,也許改變是需要勇氣,但倒不如說我只是不停被自己下的決定推著走。素來奉行「船到橋頭自然直」的我,口裡說「見步行步」,然而初到斯德哥爾摩頭兩個月一步步走來,才明白自己有多麼輕率,以為能輕鬆挑戰未知的生活,以為有足夠能力獨自應付⋯⋯可是我錯了,如果搵屋的難度是十級,那麼搵工的難度至少一百級。
第一個月我還說著不著急搵工,來到這裡當作是放假,想要慢活,可是不久後便因為戶口的錢不停減少而不安:交租要錢、添置日用品要錢、食飯也要錢,根本要過日常生活都出現壓力。對啊,沒錢就需要工作,沒錢說什麼享受人生?怎麼說我還是在大城市裡生活,又不是歸園田居。但可怕的是,開始搵工才發現,我很有可能找不到工作:不會講瑞典語這個死穴至少令我失去九成機會,餘下的一成還要靠運氣去幫助。話說我的LinkedIn帳號是在瑞典開的,以前在傳媒工作都用不上這個商業世界專用的SNS,雖然沒派上用場,但總算是迫自己接觸一樣新事物。(直到現在還不是很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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