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宇哲
追議行者
Published in
3 min readMar 1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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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起司法公信力的大旗還要揮舞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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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這篇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912號新聞稿,不自覺就淚流滿面(真得哭到不行,還好我一個人住)。

哭的理由其一,是因為感動。不單是內文引述被告對愛妻離去悔恨的肺腑之言,也對審判長所說那句:「 生命是無限的,終將因你始終不放棄救太太的心,你們在無限生命中終將再相遇。」大大地動容。

理由其二,是因為不甘。不甘心這篇文章的傳播度肯定比「酒駕竟八萬交保」這種故意用聳動不實內容引導大眾情緒的報導來得差;不甘心這些用心對待案件當事人的司法官,在大眾的評價裡是如此不堪;不甘心那些嘲笑法律人「沒溫度的法匠」、「恐龍」的大眾,沒有還負責任的司法官一點「公道」–不求公道如此沉重,也至少給些鼓勵吧?

為什麼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一般人不會沒事跑法院去旁聽別人的開庭,或是追蹤某個案件數個月。常民多半從媒體與政治人物作為管道去認識司法裁判的結果,這也造就真實的司法樣貌,被掌握在他人之手上,發再多新聞稿恐怕都是螳臂擋車。

看看媒體。現代媒體早已難有公正客觀的期待可能性,收視率與點閱率至上的寫作目標,使得案件或法律程序在標題與內容上被大幅簡化、煽動化而產生曲解。所有的司法新聞,不是當事人作為很可笑值得被拿出來「嘲弄」(法官就算判得如眾所願也不是大家關心的焦點)、就是記者找自己覺得很有「批判性」、「欠缺公平正義」的法律程序或判決來生事,族繁不及備載。

政治人物跟媒體的做法雷同,用煽動化的角度去解讀判決,藉消費司法來獲取媒體與大眾的關注度。例如在判決書上嗆院長的法官被稱作「碩果僅存的良心」,那其他依照相同理由判的法官們,只是因為搭不上風潮而不值得被肯定?另有敗訴的政客質疑法院是不是先射箭再畫靶,嗆為什麼不敢宣判同步公布判決等等。這些都是法院實際的好壞無法被大眾正確認識的原因所在之一。

司法的話語權要怎麼主動掌握,就看為政者是否有心處理。現行的新聞稿依舊是要透過媒體去傳播,掌握權依舊有限。司法公信力提升這個大目標要達成恐怕不是這麼容易,只怕現今下的那些功夫終究淪為學者們的天燈大會,或是某些官人拿來宣揚自己抱負的話語,實務的法律從業人員及習讀法律者,依舊要在眾人的亂槍亂箭下遍體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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