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夜〉​

我搬進T城A區的公寓後,阿海是唯一一個來過夜的。​

一個人如果想要生活下去,最好有那麼幾個特殊的慾望──可以說,為此我有意地維持阿海在我人生當中一個特殊的位置上。我曾看過一本書,書名就這樣寫:「雖然想死,但還是想吃辣炒年糕」──辣炒年糕沒什麼特別的,不過「死亡」和「辣炒年糕」!每當想到這裡,我的腦袋總會浮現杯裡的冰塊邊撞擊邊融化噹噹作響的美妙畫面。​

然而如果誠實一些,我必須說:面對阿海時,我不是想著把「辣炒年糕」變成「辣炒年糕」,我簡直是想把「獨角獸」變成「辣炒年糕」了!你想想,假如那句話變成「雖然想死,但還是想看獨角獸」,事情就有些嚴重了──是的,嚴重,看到阿海的第一秒我想到的就是:嚴重。辣炒年糕之所以可行,在於人對它的慾望有其上限:沒有人會因為吃不到辣炒年糕而想死,卻可以因為辣炒年糕而保命。但是我有著清楚的預感,阿海身上有著什麼是我無法拒絕的。​

「我們會糾纏很久」,某次電話裡阿海這樣對我說,這是我最初就知道的。所以當我們第四次見面,就已脫光躺在旅館床上時,我並不感到驚訝。事後證明,這不是太過嚴重的一件事。當我穿上濕得一蹋糊塗的內褲,和阿海一起前往他晚上的新書發表會,我甚至覺得有些好笑。​

真正嚴重的是,當發表會結束,我轉身找阿海時,目送了他和其他兩個女生離開,那一刻,我才開始意識到阿海對我造成的嚴重性,並且為我的「不能悲哀」悲哀起來。他打電話過來前,我足足哭了一個半小時。誰都可以和見面第四次的人發生性關係而無損我對他的人性的肯定,但在你剛發生關係的人面前,和其他人一起離開?儘管事後阿海解釋那是特地來看他的朋友(我簡直忘了那是他的新書發表會),卻已經不可避免地讓我對這段關係產生悲哀的想法:要是我還對真實抱有一絲一毫的恐懼,我最好把阿海變成「辣炒年糕」。​

這件成功了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說一個故事。​

我曾經有過一段必須「確保自己做得到愛」的日子,那時我每隔一陣子就搭車到H市找ㄓ,可以說我和ㄓ確立了「讓彼此做得到愛」的可貴關係──當一個人必須「確保自己做得到愛」,事情可能遠比表面上嚴重。​

某個下午,我吃完ㄓ煮的菜後,ㄓ用著嬌嗔的語氣說了句:「我們去房間休息好不好?」我一直覺得這個場景非常美妙。即便是我和ㄓ的關係,「性」始終有著「難言之隱」,換作是我,可能因為找不到語言中止,ㄓ說不出「我們去做愛好不好」卻還是說反而讓我十分想要──重點不在於說了什麼,而是「做語言」的態度,ㄓ生出了一種他可以說、我能夠聽的語言,這整件事情非、常、美、妙。那個下午我們有了一場十分投入的性愛,兩個人都酣暢淋漓。​

有了這個故事,我開始留意其他人做語言的方式。我的朋友Jason曾經用相當絕望的語氣告訴我:「我暈船了,真不應該。」我十分不理解,問了他:「暈船?不應該?」要不是Jason好端端地站著,我就要拿暈船藥給他了。「暈船啊,就是發生關係後喜歡上對方。」聽完我差點沒暈過去,直呼「這什麼詞彙啊!」發明這個詞彙的人,要不是堅信「性愛要分離」,就是「問錯了問題」──這麼說不是我認為「性愛不分離」,而是對於性和愛,我始終抱持著一種「要求知」的態度。​

比起接受「就算發生關係也不該喜歡上對方」,我更在意「發生關係後喜歡上對方要怎麼辦?」這個問題不能被簡化成「喜歡不該喜歡的人怎麼辦?」問錯問題得到的答案可能離譜得可怕:重點在「發生關係」並且「喜歡上對方」這個雙重狀態,只對其中一方求知都不可行。​

在求知一事上,人們傾向將「知」與「智力」連結,但求知有其限度,多數時候不在於智力,在於求知的條件。每當我必須思考「我對阿海的情感」,我就找不到語言:我跟阿海之間沒有「不感受到對方的性吸引力」的時候──有次阿海在電話裡對著我說:「我們現在不能見面,因為我們一定會做愛。」當下我覺得有些幽默,在心裡想著「那不要做愛不就好了嗎?」後來我發現,阿海說得沒錯,那是類似這段關係的底蘊的東西──無論我和阿海變得怎樣,在身體上我們就是「要」對方。​

阿海來的那個晚上,我們以一種「討論哲學問題」的態度討論這個問題。​

「妳覺得情感需要被定義嗎?」​

「如果我要過生活,我就要知道我在過什麼樣的生活。我喝水是因為我知道它是水,我說話是因為我知道有人在聽。」​

「妳還不會說『水』的時候就在喝水了。」阿海笑著說。​

我也笑了,說:「我都忘了。」​

「如果真的要說──」​

「這就是我對阿海的情感。」我說。​

──那一刻,我感受到一種近乎真誠的東西使我生出了語言。我是知道的,阿海身上有著我無法拒絕的東西、無可取代的東西,不是獨角獸也不是辣炒年糕,如果我要削減對真實的恐懼,如果要在「現實」中保全我的生命,阿海只能是阿海。​

睡前,雖然我和阿海都非常睏,我們還是上了公寓頂樓看夜景──這是一件非常小的小事,對我們來說卻別具意義,「必須看過妳家頂樓的夜景」,阿海說。下了樓,我們又做了一次。​

沒有任何一刻,我比那晚更直視死亡。​

​​

(刊載於《別字》第四十二期)

--

--

林于玄
林于玄|文字是我們能到達最遠的地方

讓差異活下來,所以我們寫作,我們記憶,我們就是我們本身,那個還沒有被命名、被定義的暴力穿透的,最生氣勃勃充滿可能性的時刻。那是理解和認同開始的、我們能到達的最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