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遺忘.框架和政治I──記20191024《忘,不忘》映後座談

我們現在好像一直在說「因為你忘記了,所以你要記得」,但從未記得,該如何遺忘呢?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誠101教室;講者:陳平浩,與談人:林于玄。

閱前註:1.為了閱讀方便,這篇筆記並非百分之百的「逐字稿」,而是經過我重新組織後的文字。2.此為第一篇,大約是映後座談20分至50分之間,第二篇會是剩下10分鐘談「尼采如何談記憶」以及這部電影的小結,第三篇則是問答部分。至於前20分鐘,讓我想想怎麼整理比較好。

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你要忘記,必須先記得。如果不記得,要怎麼遺忘呢?更何況是害怕想起來?如果從來就沒有記得,怎麼去談「敢」或「不敢」想起來呢?

「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這句話,似乎不是對我們現在這些人講的。它是在對經歷過50年代的人講的。

我們現在好像一直在說「因為你忘記了,所以你要記得」,但從未記得,該如何遺忘呢?

因此,假如拿《返校》和《忘,不忘》對照,《忘,不忘》的記憶某種程度來說是主角的親身經驗,也因此,這個記憶呈現的是某一種他偶然看到的影像、聲音或感受。電影(《忘,不忘》)中有一些比較「莫名其妙」的畫面,比如說:主角跑步會經過一個巨大的石塊,畫面會特寫石塊上的裂痕,或者是會聽見四周的環境音突然變得非常尖銳,但導演在這部片中並沒有把這些聲音或影像線索全部收攏進來,所以也許這部片在談記憶的時候,這麼片段、這麼強調影像與聲音,恰巧正是因為──那是主角經歷的。

如果我們把這個概念推到極致,也許經驗過的人,反而不知道那(記憶)是什麼東西。可以記得很清楚的人,恰恰正是因為「你不在那裡面」。

比如說,我們現在對於二二八的認識,有時是透過教育,透過「反抗國民黨」這個反抗架構裡去「重新」記憶二二八。這兩種記憶有著不小的差距。

我們在電影中可以看到主角其實不太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他只知道爸爸被國家暴力所抹除,他的記憶是那些非常身體性的、感官性的記憶,所有有著非常強烈的「情緒」。那個情緒或情感是有些複雜的。比如說:在片中,繼父走了,在最後出現車窗的畫面,然後感覺又踏上一個沒有止盡的旅程。而在主角爸爸被抓走那天,主角其實也在車子裡面,外面下著雨,畫面出現車窗,外面有雨的痕跡。電影中有這種影像的類似性,但它其實沒有辦法明確「指認」這個東西。這部片透過這些影像、聲音,在講一個很隱約、情感性的東西。

但是如果我們回頭看,我們不管從哪個管道知道了二二八或白色恐怖,如果你對這些有某些情緒,這個情緒是怎麼來的?它絕對不是從感官經驗來的。在這個時代,我們常常是透過某些已經被論述好的東西,書寫的文字或語言,是相對理性的媒介從這個方式去接收。所以如果我們對這個東西,有情緒、情感的反應,那那個東西是什麼?而那個東西,我們要怎麼跟這部片裏面,那種好像沒有什麼出路的情緒/記憶類比?

如果我們都沒有親身經驗,那那些情緒是怎麼來的?你「記得」的二二八或白色恐怖,是怎樣伴隨這個情緒,一起誕生的?

讓我們重新回到《返校》那一句「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也許我們可以說,那句話不是對哪個「個體」說的,而是對「整個台灣人」。所以他又重新包括「我們」了(而不是只有經歷過50年代的人)。「我們台灣人」忘記了那一段。因為「我們台灣人」作為一個集合名詞,是「一起」經歷過二二八和白色恐怖的,所以它問:我們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

這某種程度指向了對抗的結構,是原本這些我們經歷過的事情,被國民黨噤聲,想盡辦法抹除,用南京大屠殺這類「記憶」置換我們被屠殺的「記憶」,所以「我們」這個集體,要把我們這個集體所經歷過的東西重新記憶回來。以這個角度來說,確實我們曾經一起經歷過50年代,一起經歷過白色恐怖,但是我們現在試圖跳脫出國民黨長期對於記憶的限制/箝制,而重新回想二二八或白色恐怖。

但我剛剛已經指出一個問題:如果是這樣的話,為什麼這個東西會有如此巨大的情感?因為畢竟不是你(作為一個個體)親身經驗的。「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這句話對你來說有意義,是因為你把自己放進「我們台灣人」這個集體裡面了,這句話才會對你有意義。你會覺得「我」身為「台灣人」,我不是某個個體,我是身為台灣人,身為台灣人,所以我經歷過二二八,經歷過白色恐怖,但是因為國民黨的關係,所以我(我們)忘記了,我們要重新記起來。所以那個情感,可能是來自於「我們」的「們」那個字,我沒有經歷過,但「我們」經歷過了。

某個程度這是個集體記憶打造的過程,這件事會有點麻煩。現在,因為我們曾經被植入了,或強迫去記和我們比較無關的記憶──比如說南京大屠殺,但那些最接近我們所發生的事情反而是被抹除的,所有我們現在要把這些東西給記起來。我們是在某一種對抗性的結構裏面,我們要對抗「遺忘」這件事情。但如果從「記憶」這件事的歷史時序來看,我們現在要記得的事情,是因為我們之前遺忘了,所以遺忘是比記得要早的。

但,在我們遺忘之前,是我們根本還沒有記得。

這好像有些抽象,講另外一個例子好了。大家知道波赫士這個小說家嗎?他有寫過一篇短篇小說〈強記者傅涅斯〉,這個小說的主角很奇怪,他是一個所有事情都記得的人。比如說他現在在這個現場,他會記得他看過的景象、聽到的每個聲音,或「全部」我剛剛所講的東西,他也會記得我說話的時候的聲音、手勢或語調。這個小說其實就在說這個主角他的生活是什麼樣子的──非常痛苦。最後波赫士要講的其實是:像他這樣子什麼都記得的人,其實等於什麼都不記得。

當我們說「我們記得某些東西」的時候,我們要先把別的東西忘掉,才能夠記得。所以你要能夠記得,你今天在這個現場,你必須忘掉旁邊那些枝枝節節的事情,你可能才會記得我所說的事情。這個才叫記得。但如果你什麼都記得,那就沒有「記得」這件事情了。就像如果全世界只有紅色,就沒有紅色這個概念了──意義來自於差異。所以假如你記得每一件事情,那就沒有「記得」這件事情了。

所以你要忘掉,你才能夠記得。

這個概念就和電影運作的邏輯很像,尤其是紀錄片。電影之所以成立,是因為排除掉了大多數的東西,只讓一小部分進到鏡頭裏面。沒有一部電影可以拍到所有東西,如果你拍到所有東西,那就沒有電影了。記憶的運作某種程度跟電影很像,它是一個框取的過程,你必須先排除掉某些東西,才有所謂「框取」這件事。就像傅涅斯那個角色,如果他沒有忘掉某些事情,那也就沒有記得。

所以我不會說,我們記得了,才會忘記。我會說,我們記得,是因為我們忘掉一些事情。回到台灣的例子來看,以歷史的時序來說,如果沒有被遺忘──被國民黨強制遺忘──如果沒有那個遺忘,現在就沒有「記得」這件事情,我們就不會講「我們要記起來」。

「我們要記起來」這句話是放在某個對抗結構底下的,但也因為這個對抗結構,我們都會覺得我們記得的,我們現在開始記憶的,是全部的事情。但其實並不是。這大概是最麻煩的地方。

當我們在講國家暴力,這個暴力讓某些人消失,而且抹除掉關於這些人所做過的事情,我們會覺得國家暴力好像是一個把某些記憶抹拭掉的角色。而我們要對抗他,我們要用「記憶」來對抗「遺忘」。但其實我們也忘記了,當我們用記憶來對抗遺忘的時候,這個記憶本身,它的條件是遺忘。

簡單來說,當我們開始記憶白色恐怖,我們可能就要問:我們記得白色恐怖的東西,是什麼?有什麼是現在沒有被我們記得,或我們沒有打算記得的?

但你不知道你不記得什麼。你不知道什麼被排在外面了。就像我們看一部電影時,其實我們不太知道,在那個框框外面有什麼。當我們在對抗「遺忘」時,我們會以為我們在做一個從零開始,而且是可以無限膨脹、延伸的記憶力的大爆發,但其實不是,記憶的前提是遺忘。

我們現在所開始知道的白色恐怖,是哪些部分?我們現在所知道、所記憶的,到底是誰拿著那個攝影機,先框了白色恐怖的「這個部分」,而我們並不知道其他沒有被框進來的是什麼。

某一段時間,我對白色恐怖的理解它有一個框架,那就是冤案、錯案、假案,就是國民黨亂殺台灣菁英。後來我才知道,原來有那麼多地下黨人,那就是50年代被槍決最多的。我非常晚才知道。

我是在98年進大學的,那時候台灣史的書還沒有現在這麼多。我那時候對台灣史求知若渴,但即使是對台灣史求知若渴的狀態,我都沒有發現,原來我所認知的白色恐怖,其實是在某個框架裏面。因為民進黨不喜歡談這個,因為裡面這些人蠻麻煩的,他們就是左統的人。比如說,有一部紀錄片是《春天-許金玉的故事》,他是郵電案的一員,後來被放出來,如果你去看他的形象,他都一直還是那種女知青,毛派女知青的形象──非常樸素,頭髮剪短短的,然後每天上網看人民日報──這種人的存在,對於民進黨,或對於台灣主體性的論述,很難納進來。這是我第一次發現,原來我認為對抗國民黨的那個記憶──國民黨掩埋了二二八,所以我要把它給記起來,掩埋了白色恐怖,所以我要把它給記起來──我是在某個對抗架構裡去看的,但是其實我忽略了一件事情,就是:所有的記憶,不管是對抗性的,還是非對抗性的,它都不會是一個沒有框架的記憶。

我們都知道記憶可能會因為不同的人、不同的情境,記憶會有虛構性,而且我們會講「所有的歷史都是當代史」,這些概念我們都有,我們都會知道歷史學家在講這件事情時,一定會有他主觀的立場和意見。但是一旦放在萬惡國民黨面前的時候,我們就突然看不到那個框架了。所以我才會說,現在我們在想我們記得的事情的時候,我們可能要同時在想:那我們忘掉的是什麼?在框框外的是什麼?

但你很難知道那些,你本來就不知道的事情。你甚至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麼事情。我們可能讀到一些白色恐怖的史料,但我們其實不知道我們還不知道什麼,就像我們看紀錄片時不知道框框外有什麼。但看紀錄片時,我們知道我們坐在戲院裏面,看到的就是四角的框,我們會知道我們在看電影,他有些東西沒有拍到,那個框的存在是非常具體而明確的,我們「知道」這個鏡頭外面有某些東西,我們可能會從鏡頭裏面的東西去猜測外面有什麼,所以我們會知道我們不知道一些什麼。但是現在有些情況是,我們其實不太知道我們不知道什麼。

我們現在有點像是傅涅斯的狀態,想要不斷地吞食各種,來記得所有事情,但這種事情其實就跟什麼都不記得是一樣的。基本上,你要忘掉某些事,才會記得另一些。那你可能就要問:你忘掉的是什麼?甚至你記得的事情就是由遺忘所構成的。

我們至少要知道那個框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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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于玄
林于玄|文字是我們能到達最遠的地方

讓差異活下來,所以我們寫作,我們記憶,我們就是我們本身,那個還沒有被命名、被定義的暴力穿透的,最生氣勃勃充滿可能性的時刻。那是理解和認同開始的、我們能到達的最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