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 由勤岸 — 自己的作品,CC BY-SA 3.0,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20349714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原本預計要在上個月完工,不過經過電話確認,這個工程的完工時間又要延後到年底了;這個延期不免讓人跟年底的大選產生連結,希望消防局能夠針對變更設計部份做出公開且合理的解釋。
原台南合同廳舍 1998 年指定為市定古蹟,修復工程從 2012 年開始討論, 2015 年開工,原本預計 2016 年底完工,中間因為工程延宕引發後續監造單位與消防局的訴訟,工程停擺了一陣子; 2017 年初第一次變更設計案決標,預計今年 7 月可以完工,但電話確認後得知,會有第二次變更設計,新的完工日期設定在 2018 年底。
有民眾發現,工程進行過程中仍然有消防員在其中住宿,在電話中也進一步確認,古蹟修復工程期間原本就在該地進駐的消防分隊並未搬離,原則上看到裡面有消防員是合理的,只是修復工程進行期間原本房舍仍然在使用難免引起民眾誤會。
從可以取得的決標公告看來,原台南合同廳舍已經花費超過 6 千 5 百萬
* 20120420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委託設計技術服務工作 — 170萬
* 20140922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監造案 — 150萬
* 20141007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工作紀錄報告書 — 150萬
* 20141211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 — 4512萬
* 20160825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後續監造案 — 160萬
* 20170218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修復工程第1次變更設計 — 806萬
* 20171215 「市定古蹟原台南合同廳舍空調設置(含二樓原禮堂、空間修復再利用)」委託設計及監造工作 — 53萬
* 20180205 市定古蹟原臺南合同廳舍消防史料館建置 — 524萬
目前還不確定第二次變更設計的預算以及後續在對外開放前會不會還有其他支出,只是過程中可以發現,修復工程所依據的臺南市市定古蹟原臺南合同廳舍調查研究與修護計畫是在 2003 年完成,實際的修護工程卻是在 2015 年才開始動工,這或許是需要兩次變更設計的理由之一。
在研究這個案件的過程中,會覺得市府對於轄區內的重大工程資訊揭露有許多不足之處,導致許多時候民眾所記得的完工日期一再延後,但卻沒有合理的解釋以及後續的檢討改進報告,讓民眾對於政府重大工程失去信心。
我希望在進入議會後可以針對這些工程資訊揭露不足之處去努力,在一定預算規模以上的公共工程都必須詳實揭露施工過程資訊,針對需要變更設計或追加預算的工程進行定期的檢討與查核,讓政府公共工程可以挽回更多民眾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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