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婚禮談起:「新家庭」與「原生家庭」 孰輕孰重?

孫婕/ FM Obligacion
火山腳下的二三事
5 min readApr 3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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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參加了幾場有繁有簡的天主教婚禮。

在菲律賓,天主教堂只為雙方均已完成領洗暨堅信禮(baptism & confirmation)的天主教徒舉行婚禮。也因此,每一個婚禮都是在彌撒中舉行的,神父會穿著白色的祭服,婚禮儀式中,新人與來賓都會領聖餐(communion)。

有意思的是,這幾年個人化的婚禮誓言漸趨流行,但在菲律賓,新人是無法在天主教婚禮中自行朗誦誓詞的。

「菲律賓天主教」主教團(Catholic Bishops’ Conference of the Philippines,CBCP)在2016年一月確認,新人不得在教會婚禮中交換個人化的誓詞。原因是,教會認為婚禮誓詞是與主耶穌神聖約定的一部分,不得容許任何人為的改變;並建議新人如果一定要交換個人誓詞,可以在婚宴中自行處理。

於是,新人在教堂裡用的還是這個代代相傳的誓言:

I, _____, take you, _____, for my lawful wife/husband, to have and to hold from this day forward, for bette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health, until death do us part.

我,_____,接受你, _____,作為我合法的妻子/丈夫,而今而後,不論環境是好、是壞,是富裕、是貧窮,是健康、是生病,至死不分離。

這段耳熟能詳的誓詞,其實是個極其嚴肅、生死相守的承諾。如果不是真心愛一個人,是說不出口、也做不到的。

這個誓詞等於是在神面前立誓不會分居、不會拋棄、不會離婚。

在這幾個婚禮當中,神父引述的是不同的聖經經文,但他們都一致強調:

「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世紀2:24》

這與傳統社會「媳婦娶進門」- 新家庭是原生家庭的延伸 — 是極為不同的觀念。

「新家庭」與「原生家庭」 孰輕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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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庭為第一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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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婕/ FM Obligacion
火山腳下的二三事

I write, therefore I am. 飄移在熟悉與陌生之間,感受亞洲的氣息。我希望能透過寫作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換日線》、《關鍵評論網》專欄作者。 部落格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NewlifeinAl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