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Stories published by 端木 皚 in January of 2016

浪子的上帝(完)

按此看《浪子的上帝(四)》

這些「大兒子」們或許從未曾明白過神在耶穌基督裏顯示的恩典:恩典不是賺回來,也是不能賺回來的,因為無人能達到完全的神完全的標準,無論我們外在的行為做得有多好,因為在神面前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我們兒子的身份不是賺回來的,不是靠做了什麼而得著,也不會因為我們不守一些什麼規矩而失落 [1. 也別提很多時候這些規矩根本是隨意 (arbitrary and capricious) 的,毫無道理原因可言]。這種迷失不但令「大兒子」得不到這恩典,也令他痛恨所有得到這恩典的人:痛恨所有回到家中的小兒子:「為什麼他這麼吊兒郎當的,算什麼基督徒⋯⋯」


浪子的上帝(二)

浪子的上帝(一)

從任何一個角度看,大兒子在家中的迷失和流浪,絕不比小兒子少。為什麼我說大兒子在家中也是流浪和迷失呢?

這要看浪子的定義。我給予浪子的定義是那個不承認父親,主動破壞父子關係的行動。所以無論是要求分家產離家遠遊的小兒子,還是像在家中做奴僕的大兒子,都是浪子。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說得太誇張,畢竟大兒子也盡忠職守的守他父親的命令(「[我]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父親沒有否認這一點),但這只代表他是一個盡忠職守的奴僕,並不代表他是兒子。


浪子的上帝(四)

按此看浪子的上帝(三)

律法主義的危險並不容易發現,因為它十分強調「我們做什麼」,形成一種我們在不斷努力變得更「聖潔」、更「屬靈」、更合乎神心意的假象。但就在我們強調「我們做什麼」而不是「上帝做了什麼」時,我們的靈性生活其實已慢慢在我們的努力中枯萎了。正如畢德生牧師 (Eugene Peterson) 曾經指出:「道德主義扼殺了靈性生活,道德主義只是強調我們的表現進路。這背後有個堅定的信念,就是認為實在有明顯是非黑白的分界線,在所有的情況下我們都能分辨、能選擇,並能付諸實行。將所有靈性生活都集中在我們所做的,上帝反倒是次要的,裏面沒有恩典憐憫。」[1. 《俗世聖徒》]


浪子的上帝(三)

按此看浪子的上帝(二)

為什麼會有這種比較呢?這種想法有個名字,叫律法主義 (legalism),或道德主義 (moralism),或宗教本能 (religion)(為清晰起見,本文只用「律法主義」概括這些概念),也就是一種渴望藉規條而得到認同的思想,覺得人必須「做些什麼」才能在神面前得到認同,所以他拼命做,拼命希望透過行為獲得父親的認同(例如給他一隻山羊羔),這也令他看不起揮霍的小兒子,因為小兒子從來不曾「達標」。他不知道,在斤斤計較自己的功德和小兒子的過失時,在拼命藉行為取得認同時,他已失卻了作兒子的光榮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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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 皚
《立場》博客、《嘗言道》、《信仰百川》作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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