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責配偶釋憲案 Part1

紅鶴老爸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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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in
Mar 24, 2023

今日「報導者」這篇關於「《民法》1052條第2項但書之憲法案件」的報導相當不錯,推薦!

關於離婚制度與程序、衝突程度,也是深刻影響著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這個議題可以聊的面向很多,但本文僅摘錄以下幾段、先供各位參考,至於全文,可點擊該報導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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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兩造的兒子來到法庭上作證,羅培毓驚訝發現,這位30幾歲的青年至今沒有正職。青年告訴他,從他青春期開始,爸爸外遇,十餘年光陰荏苒,父母也已分居多年,至今他仍為了媽媽,每天跟監爸爸,查看爸爸又與哪位女性搞在一起。「當場聽到我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羅培毓講到這,心情仍激動,「他不得不與他的媽媽同盟,甚至覺得他一定要幫媽媽做這些事情,這種情感勒索和壓力,讓他也沒辦法找工作⋯⋯而他媽媽竟然還很得意地說『你看我這兒子多孝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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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學仁平日在法官學院授課、也會到各法院進行調解個案研討,和法官、調解委員交流,他在台灣離婚家庭中,仍屢見不付子女扶養費、不履行會面交往的情形,且強制力不足。 他以韓國為例,韓國過去離婚者不支付子女扶養費的情況相當嚴重,2015年韓國政府不僅成立專責機構「扶養費履行管理院」,甚至數度修法提高制裁方式,2021年後,不支付扶養費者,可能被吊銷駕照、禁止出境,家事法院甚至可以加以拘留。民間更有「BAD FATHERS」組織,會在網站上公開不付扶養費者姓名。 鄧學仁認為,首先,台灣有高達85%的離婚者不會進入法院,而是透過簽字「兩願離婚」,孩子如何安排缺乏監管,他期待《民法》能進一步規定,「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也必須要把會面交往、扶養費,(強制)一併地交代清楚。」 再來,鄧學仁也認為,應該修法加強不履行會面交往的強制力,增加強制親職教育、罰款、管收等作法。不過,會面交往如何履行,已經超出了《民法》的範圍,有賴《家事事件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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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該報導中也有引用「〈從法規面探討離婚配偶經濟分配之公平性及政策建議〉研究報告」(內容將近400頁),建議相關領域的工作者、當事人皆可參考。

https://www.moj.gov.tw/media/23090/%E6%88%90%E6%9E%9C%E5%A0%B1%E5%91%8A%E6%9B%B8-%E5%BE%9E%E6%B3%95%E8%A6%8F%E9%9D%A2%E6%8E%A2%E8%A8%8E%E9%9B%A2%E5%A9%9A%E9%85%8D%E5%81%B6%E7%B6%93%E6%BF%9F%E5%88%86%E9%85%8D%E4%B9%8B%E5%85%AC%E5%B9%B3%E6%80%A7%E5%8F%8A%E6%94%BF%E7%AD%96%E5%BB%BA%E8%AD%B0.pdf

#有責配偶離婚 #民法1052 #分別財產制 #扶養費 #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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