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的爸爸比率創新高

今天媒體報導「育嬰留職停薪免中斷勞保 僱主7成保費負擔改政府幫繳」,內文提到:「……111年申請育嬰續保人數為8.7萬人,較110年度(7.9萬人)成長約8千人,其中男性申請比率由19.74%成長至24.66%,顯示我國隨著性別平權觀念推廣,養育分工觀念已逐漸改變,更多父母選擇共同分擔子女照顧責任……」

我自己很久沒注意該長期數據,印象中,男性(爸爸)申請的比率僅是15~19%間徘徊……回家後查詢數據才發現,男性(爸爸)申請的比率真的在2022年大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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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解讀統計數據時,邏輯不能搞混:女性申請的比率較高,不!代!表!媽!媽!的!親!職!能!力!較!好!

依照這些數據,最多只能推論:家庭角色分工、哪位去請領給付較有利、家庭成員的個人選擇與興趣、家庭成員的工作職場文化、雇主法遵程度、通勤距離、家庭成員的職涯規劃……等眾多變數交織與取捨之下,對於多數家庭內,媽媽申請較為有利,因此產生這樣的結果。

不過我們可以觀察到:依照這個趨勢與變化,在上述各項變數影響與取捨的前提下,越來越多家庭內的爸爸願意擔任留職停薪、領取給付、離開工作崗位,擔任較長時間與孩子相處的那位照顧者、育兒者。

(但也無法推論這些爸爸們的親職能力好。因為很可能媽媽親職能力原本就不差,只是最後該家庭決定由爸爸去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對該家庭較有利!對吧?)

我之所以強調這個,是觀察到部分專業工作者或民間團體亂解讀數據,說什麼「爸爸不願意參與育兒」、「爸爸親職能力不好」、「把照顧小孩工作丟給媽媽」…..等論述,覺得該好好澄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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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爸爸申請留職停薪育嬰假,照顧幼兒。假若不幸在孩子很幼小時,發生「媽媽擅帶孩子、阻擾探視」的狀況,法院還是極可能依照主要照顧者、『幼兒從母』…等原則,將主要照顧者身份判給媽媽。沒辦法,法院審理實務、現行制度讓江湖規矩成為「先搶先贏」,你懂的。

為何我感觸那麼深…..本人是在首年度(2009)申請的,也是第一批申請的爸爸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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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該讓「幼兒從母」審理原則退場了 https://reurl.cc/ml1L0l

推薦<兒子教我的事:單親爸爸手記> https://reurl.cc/n7goL1

圖表來源:

小編將政府公開資料進行整理、將該制度建立以來的男女申請比率列出如下圖表,給各位參考。

小編20240130補充:「男性申請育嬰留停比例25% 史上最高」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40130700107-439901

#留職停薪育嬰假 #爸爸照顧孩子 #家庭煮夫 #爸爸親職 #父親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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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鶴老爸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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