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境一:鐵延伸宜蘭有可能促使人口或經濟產業的城鄉差距平衡嗎?
國外相關研究指出「城際間的交通建設,事實上會促進區域間的「不平衡」,使得大都市更大、小都市更小。」「當一條新路連結一大一小的地級市,通常是小的人口與經濟活動流向大的。也就是說,作為大都市腹地的小都市,其經濟活動能量會因為城際交通建設,而被吸走一部分到大都市去。」*1
情境二:如已政策確定高鐵延伸宜蘭,是否需要闢建高鐵車站特定區?
宜蘭高鐵站址方案中的縣政中心和羅東所座落的區域,未來若闢建車站特定區(見紅圈位置),其位址超出宜蘭國土計劃所推估民國125年60萬人口的成長邊界範圍,將違背國土計畫永續成長管理的基本原則。且位於國土計畫功能分區中的農業發展地區第1、2、5類,此類都市邊緣農業區一旦開發嚴重衝擊都市微氣候調適及防災滯水的重要生態系服務功能,並損害都市邊緣優良農地原來所具備最短食物里程的優勢糧食生產功能。*2*3
車站應回歸交通運輸、轉運及必要的周邊公共服務功能,其所需土地應採「一般徵收」即可,並結合以大眾運輸為導向的TOD發展模式,一併振興既有車站周邊的發展,刺激城市活力。*2*3
情境三:極高空屋率下的車站特定區開闢,難以避免大規模的土地投機與房地產炒作
2019年宜蘭縣空屋率16.7%,僅次於金門17.39%,遠高於全國的10.17%。*4高鐵車站位址若設在宜蘭車站以外的(四城、宜蘭新站、縣政中心、羅東)其中一處,若未來因政策因素導致國土計畫功能分區未能嚴守前述的60萬人口成長邊界,而導致周邊農業區土地劃設為車站特定區,將難以避免大規模的土地投機及房地產炒作,推助更高的空屋率。桃園高鐵特定區(又稱桃園航空城青埔特定區)五年新屋仍七成空屋率,即為前車之鑑!*5
情境四:車站特定區開發,應依法提撥開發回饋金,挹注生態補償
位於農業發展區第1、2、5類的土地開發,開發單位必須提撥回饋金,優先用於環境敏感區的生態補償。對於具生態服務價值(比如,國土復育區、國家重要溼地)等生態保育地,以及農業生產價值的區域,對地補貼;或以購買發展權的方式,減輕這些環境敏感區的開發壓力。*3
結語
高鐵是否延伸至宜蘭,仍然是疑問句,必須先開啟政府部門與在地民眾之間的對話,以對等的關係充分討論,一起尋找最符合公共利益的答案。
參考資料
*1 許文泰<蓋高鐵助發展?別想得太簡單>,2018.11.19,天下雜誌661期,內文引述Paul R. Krugman,1991年,以及Nathaniel Baum-Snow、Loren Brandt、J. Vernon Hender-son、Matthew Turner、Qinghua Zhang,2018年,觀察中國於90年代末期至2010年,大量興建高速公路的影響,聚焦於中國的地級市。
*2 鍾慧諭「高鐵對宜蘭的衝擊與因應-交通篇」,2021.5.3,宜蘭社區大學公素週演講。
*3 康芳銘「高鐵對宜蘭的衝擊與因應-環境篇」,2021.5.6,宜蘭社區大學公素週演講。
*4 「宜蘭空屋率全台第二,礁溪蟬聯縣內第一」,2021/04/03,自由時報。
*5 <觀點投書:前瞻炒地為全民災難>陳致曉,2017–04–24,風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