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睇)當基督呼召一個人,乃是叫他為衪而死

Philodora
讀書吧!基督徒
7 min readMar 16, 2018

《追隨基督》:作門徒的代價——狂信者潘霍華

當基督呼召一個人,乃是叫他為衪而死

Photo by Thuong Do on Unsplash

難易度: ★★★☆☆

神學家的作品常常有種書卷或是學究味。它們會用很長的訓詁和論證,來說明和支持一些意見和主張。

沒人會否認潘霍華是傑出的神學家;然而,在他的《追隨基督》中,讀者只會看到一個熱情的門徒懇切和焦急地告訴他的教友:

要跟從耶穌。無論如何都要跟從耶穌。就算死,也要跟從耶穌;跟從耶穌就要死

從潘霍華逼切的語言中,他身處的境況仿佛活現眼前:

——1936年,納粹新近掌權,教會卻急於附和。神學和信仰研究在自由派的主導下成為與生命無關的學術研究——

在他眼中,耶穌所呼召的重價恩典被偷換成廉價恩典,一切問題的癥結就在這裏。

卷一:廉價恩典和重價恩典

廉價恩典乃是我們教會的死敵。我們今天正是為重價恩典而戰!

在書中,潘霍華咬牙切齒地痛恨廉價恩典,並永久地向其宣戰。

按潘氏的描述,廉價恩典就是將恩典化為一組命題、一組教義或一種制度;將「上帝」從活生生的絕對他者化為腦袋中的概念。

接受廉價恩典的人只需要在腦中接受一個概念或命題、點頭或舉手表示同意「耶穌是主」,就可以在恩典中有份。在廉價的恩典,人不用悔改、不用尋求生命的轉化、也不用與世界一刀兩斷,更不用背起十架跟從耶穌。

但重價的、真正的恩典卻只一個內容:追隨基督

本地讀者閱讀本書時,很可能十分困擾:救恩不是無條件,單單因信稱義的嗎?潘霍華的意思是我們必需做很多事才能得到救恩嗎?這不就是路德反對的事嗎?

這問題問錯了,若潘霍華聽到這問題,可能會搖頭說這正是廉價恩典太過盛行的結果。

把恩典(Grace)簡單化約為救恩(不要落地獄、可以上天堂)本身就將恩典截肢了。恩典說的是在墮落和無望的人世中,有上帝的介入,令人可以得著真正的生命。這真正的生命不只是說生命空間性位置(天堂和地獄),更關乎生命的質素、內容和形式,即生命的終極意義

當我們明白恩典的這層意義後,我們才可能理解潘霍華對路德的詮釋。

若…以為改教運動的偉大發現,是在於上帝赦罪的恩典自動地給予世界公義和聖潔,那就大大誤解了他的行動

對潘霍華來說,路德對恩典的發現不是突然知道「呀!原來在恩典有份不用去修道、不用做那麼多事、不用付那麼大代價」。其實修道主義的問題正正在於它將門徒的代價僅僅留給一小撮人,作為全教會浸淫在廉價恩典中的遮醜布。

但路德發現的是「罪人被稱為義」

這悖論性的宣稱,述說基督徒既是罪人又是義人二重性:因我們已獲稱義,我們可以作門徒;因我們仍是罪人,我們必需付起十架,跟隨耶穌。

就是這樣,潘霍華在本書的第一部分反覆闡述門徒的代價是怎樣一回事。它包括受苦和被棄絕,以及與世界一刀兩斷,唯獨靠基督來與世界結連。

卷二:登山寶訓

在《追隨基督》的卷二中,潘霍華用《馬太福音》中的登山寶訓闡述門徒的特徵,以及信徒群體,即教會,是甚麼一回事。

  1. 門徒有「超平常性」。這意味著門徒行事為人的標準與世界和非門徒不同;門徒絕不平庸、也絕不媚俗。而最能表現門徒的「超平常性」的,就是「愛你們的仇敵」。(馬太福音第5章)

「愛你們的仇敵」絕非濫情,更絕非犬儒和無原則地「愛」邪惡,對其唯唯諾諾;否則耶穌就不會譴責法利賽人以及走掃聖殿。潘霍華說得清楚,不容讓「愛你們的仇敵」發酵出廉價恩典:

我們的仇敵乃是那些對我們懷恨的人,而不是那些我們恨的人

正因門徒要與世界決裂,被人憎恨、被人棄絕乃是必然之事,正如耶穌被很多人恨惡。但門徒要做的,是不以惡報惡,反要為他們犧牲;正如耶穌為衪的仇敵,不接納衪的世界走上十架。

如此,「超平常性」是作門徒的客觀效果,他們的特質就是會從人群中顯現;正如光的特質就是被看見。

2. 然而,門徒卻要主張動地隱藏自己,潘霍華稱之為門徒的「隱藏性」(馬太福音第6章)。

潘霍華解釋,雖然在客觀上門徒必然是「超平常性」的,但耶穌的教導卻叫我們不以這「超平常性」為目的,反而要努力隱藏自己,否則就是自義。

有人認為「超平常性」「隱藏性」自相矛盾。筆者嘗試用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來解釋:一個演員越是出色,他/她就越是不平常,越是與眾不同;但他/她卻不必然要以這「不平常」為作演員的目的和追求。

門徒也一樣,不同的是基督的命令乃是叫我們隱藏自己。

Photo by Dmitry Ratushny on Unsplash

3.在卷二的末段,潘霍華闡述了門徒的「與世分離性」(馬太福音第7章)。

「與世分離性」同樣是客觀的,由於門徒的超平常而來。這種「分離」不是空間和時間上的分離,而是個人品質上的不同。潘霍華指耶穌關心門徒的這種特質,僅在於擔心門徒會以為「與世分離」會令他們有某種特權。比如說,「論斷別人」。

潘霍華指耶穌在否定門徒有「論斷」的權利方面,是徹底的。平日我們閱讀這節經文時常會想,「不可論斷別人」是否等於不可說人錯

假若一個人說「1+1=3」,「上帝不是神」,我們說那人錯,當然不是「論斷別人」,而是「辯明真假」。「辯明真假」也是聖經的教導。而已,潘霍華和耶穌所說的,卻是另一回事。「不可論斷別人」,就是不可論斷別人的品質:那人是義人抑或罪人、善人抑或惡人。

那麼一個明顯是大奸大惡的人,我們也不可說他「錯」嗎?

是的!潘霍華認為,門徒要令另一人知罪的唯一方法,就是愛。他說:

基督對罪人之愛,其本身就是對罪的譴責,就是衪極端恨惡罪的表示。

如此,門徒也要跟隨基督。

結語

Photo by Clever Visuals on Unsplash

《追隨基督》還有卷三和卷四兩個部分,有人說那才是本書的精華。因為在那裏潘霍華闡述了自己的基督論和教會論,並將兩者連在一起。但本文就不介紹了。鼓勵大家親自閱讀這本經典。

筆者的經驗是,一邊閱讀時,常常想到潘霍華最終死左獄中——他明明有出走的機會——很能體會到他就是那麼極端、那麼狂熱、卻又那麼真實地追隨基督。

「讀書吧!基督徒」是一項推動基督徒閱讀風氣的計劃。透過以一段簡短的短片和一篇更長的介紹文,推介不同的基督教名著。鼓勵本地信徒更深地理解自己的信仰。請follow我們的Medium雜誌另外,可like我們的facebook專頁,一起討論和接收資訊:https://www.facebook.com/%E8%AE%80%E6%9B%B8%E5%90%A7%E5%9F%BA%E7%9D%A3%E5%BE%92-4129298291820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