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zalez v. Google — 一場可能永遠改變網路世界的官司

網路平台是否可以逃避提供有害內容的責任?

陳培郁 (Raymond)
豬窩部落格
9 min readFeb 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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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大家正在為了 AI 產品發展興奮不已時,一場在網路世界掀起巨大波瀾的官司,正在美國最高法院進行。這起官司稱為「岡薩雷斯訴 Google 案」(Gonzalez v. Google),主要涉及到網路服務平台的責任,以及與言論自由之間的平衡。

這場官司可能永遠改變網路世界的面貌,並且對許多科技公司產生深遠的影響。

我們熟知的網路世界,可能面臨巨大改變。Photo by Bench Accounting on Unsplash

巴黎恐怖攻擊事件

2015 年 11 月,巴黎遭受了一系列伊斯蘭國 (ISIS) 主導的恐怖攻擊事件,造成至少 130 人喪生,包含美國籍的 23 歲學生諾荷米·岡薩雷斯 (Nohemi Gonzalez)。

她的父母在數年後,對影音傳播平台 YouTube 及其母公司 Google 提起訴訟,指責 YouTube 透過平台的推薦系統,讓使用者看到伊斯蘭國的傳教與招募廣告,因此需要對諾荷米的死亡負起一部分責任。

對於這項指控,YouTube 則引用美國通信規範法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 230 條替自己辯護。該條款認定網際網路平台不用對其平台上的用戶發表的言論負責。

岡薩雷斯案件的爭議,就是 YouTube 是否能根據 230 條的規定,逃避向使用者提供有害內容 (恐怖主義宣傳影片) 的責任。

形成現代網路世界的 26 個字

通信規範法 230 條於 1996 年通過,是一項為了幫助網路發展,並保障網站的自由發言的法律。在當時,網路上的人際互動活動,還是以留言板或聊天室的形式存在。本案的主角 Youtube 與 Google 都還沒有誕生。

No provider or user of an interactive computer service shall be treated as the publisher or speaker of any information provided by another information content provider.

「任何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不應被視為其他信息內容提供者提供的任何訊息的發布者或發言人。」

230 條中的這段文字,被美國新聞記者兼網路安全專家 Jeff Kosseff 形容為「形成現代網路世界的 26 個英文單字。」這段話明確的替服務提供者免除了責任,現在他們不必替他人的不當言論負責。

可以說,這個條款保護了 90 年代還在發展的網路產業,避免網路科技公司遭受到各種訴訟的干擾。

在 230 條的保護之下,Google 的搜尋引擎、YouTube 影音平台服務、Facebook 與 Twitter 等社群網路服務、以及各種以使用者供應內容 (User Generated Content) 為主的商業服務得以興起,開創了 Web 2.0 的榮景。

Web 2.0 時代強調每個人都可以提供內容、與人互動。Photo by Eduardo Barrios on Unsplash

當平台開始推薦個人化內容

然而,YouTube 並不單單只是分享他人的創作內容而已。

YouTube 的商業模式大部分是以廣告為基礎。平台透過使用者創造出來的影片吸引更多人觀看,並在影片中插入廣告,藉此向廣告主收取費用。於 2022 年第三季的財報顯示,YouTube 的季度廣告營收為 70.7 億美金。

為了提高廣告觀看次數,並吸引使用者點下廣告,YouTube 的推薦演算法會根據你的觀看習慣、搜尋紀錄、個人資訊 (如所在國家) 來判斷使用者喜好的影片類型,在首頁推薦不同影片給每位使用者。只要推薦的影片符合使用者喜好,他們就會花費更長時間在平台上觀看影片,並有機會看到更多的廣告內容,給平台帶來更高收入。

身為起訴方的岡薩雷斯家人與律師,認為 YouTube 不應以立意良善的平台提供者自居。平台的推薦演算法會推薦伊斯蘭國的影片,助長恐怖主義並間接導致諾荷米·岡薩雷斯遭恐怖攻擊身亡。

極端點說,在起訴書上也載有一段言論:若 YouTube 沒有收集個人資料以推薦內容,而是公平地對平台上所有使用者提供伊斯蘭國的宣傳影片的話,YouTube 才能根據法律宣稱自己毫無責任。

…in this case for recommending ISIS proselytizing and recruitment videos, at least so long as the provider is dispensing recommendations even-handedly to terrorists and non-terrorists alike.

各方看法與案件進度

許多大型科技公司在此案中提供了自己的意見,支持 Google 與 YouTube 的推薦系統。包括美國大型論壇 Reddit、非營利組織維基媒體基金會等。對於各科技巨頭而言,若 Google 在此案敗訴,相當於失去通信規範法 230 條的保護。這些公司所依賴的商業模式將受到極大影響,未來也可能面臨數不清的訴訟。

另一方面,美國共和黨的幾位有力人士,包括參議員泰德·克魯茲 (Ted Cruz) 在內則支持起訴方,認為應加強監管這些科技巨頭。此立場與現在民主黨的拜登政府相當接近。拜登政府近年來數次對 Meta (Facebook 母公司)、Google 提出反壟斷訴訟,意圖都在牽制這些公司。

岡薩雷斯訴 Google 案本身源於 2015 年的巴黎恐怖襲擊。於 2022 年 4 月向美國最高法院上訴,並於 2023 年 2 月 21 號開始審理。官司可能在 2023 年中宣判。

最高法院將在 2023 年審理此案。Photo by Aditya Joshi on Unsplash

一場可能永遠改變網路世界的官司

若此案中 Google 勝訴,這個世界不會有什麼改變。但若 Google 敗訴,對現在網路世界的影響將會非常巨大。

最高法院有足夠的權力,解釋 230 條的內容並做判決。一個可能的情況是,只針對岡薩雷斯此個案,判斷 Google 違反「反恐怖主義法」並判決其敗訴。這是影響最小的一種結果。

另外一個可能情況,也是我覺得最可能發生的結果:演算法推薦的內容被認定為不受到 230 條保護,但整體來說,平台不需要對大部分使用者的言論負責,除非他們的言論受到某種推薦而傳播。

只不過,對 Facebook 與 Twitter 這類的社交網路平台來說,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他們的服務根基於向使用者推薦親友的訊息、或是名人的推文等這些使用者「想看」的內容。為了經營下去,這些平台可能得使用 AI 或是人工對推薦內容進行審理,無論如何都所費不貲。

最糟的結果:網路平台不算服務提供者

但仍然有一種可能,也是我認爲最糟糕的結果:YouTube、Google 與所有網路平台都不算在 230 條中的「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

回顧歷史,90 年代立法當時並沒有現今大家熟悉的搜尋引擎、社群網路等服務。因此,法院也有可能認為現在大家對 230 條的解釋超出了其該有的範圍,像是只有網際網路服務提供者 (ISP) 符合此條件。

當網路平台不再能使用 230 條的條款來免除責任之後,他們必須提出做法,負責監管平臺上所有的內容、言論、影片等等,確保他們不含有害資訊。也可以想見,將會有更多針對這些平台的訴訟案。這兩個情況都將對科技公司們,產生龐大的費用負擔。

對網路上的內容創作者而言,他們的影片、文章等內容都必須受到平台更多監管。過去在 2023 年初,YouTube 調整過他們的影片內容規範,並導致許多 Youtuber 的影片失去盈利,招來許多批評。可以想見,未來若要加重監管,創作者與平台的衝突將會更加激化。

平台為了避免訴訟,更有可能會因為單一投訴,把你發表的文章給任意刪除或下架。例如,美國的 Glassdoor 平台允許使用者匿名評論公司、公布薪資等等。公司未來可能要求平台刪除此言論,只因為文章對公司不利。

未來,我擔心我能在網路世界上看到的東西,不再是我所想看到的內容。而是經過政府與平台審核過,他們願意讓我看到的內容。

最後,因為此案所有爭議都圍繞著 230 條打轉,我想在這邊回顧此條的立法過程,並對此文做個總結。

言論自由至上。Photo by eskay lim on Unsplash

結論:230 條的立法精神

1959 年的 10 月,一位名叫 Eleazer Smith 的書店老闆正在等待最高法院的判決。他因為販賣一本叫做 Sweeter Than Life 的色情小說,判處 30 天的監禁。然而,一位律師將此案帶到了最高法院,而最高法院認為這種懲罰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

這案子被視為催生了後來 1996 年的通信規範法 230 條,保護網路服務提供者不需因使用者言論而被咎責。如同書店老闆 Eleazer Smith 不需對他書店中的一本書的內容而被判刑。

我相信,即使老闆將色情小說擺在書店最顯眼的位置、放在推薦新書的書架上,他也不需要對書的內容負責。

即使立法當時網路還沒有現在這麼複雜,它仍然是藉由豁免網路公司的責任,促進資訊傳播而成立的法案。這不光是為了保護科技公司,也是對人民的出版自由與言論自由提供了保障。我們永遠不應該給予政府、網路平台、公司企業來審核我自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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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培郁 (Raymond)
豬窩部落格

軟體工程師,喜歡關注台灣與美國的科技新聞、分享自己的見解與技術交流。 技能包含 Android 開發、Linux 網路、資訊安全、影音串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