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背影)

人像的種類 📷

對拍攝人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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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2023 年 8 月 31 號,是我學生簽證在紐約 Parsons 到期的日子,在這唸碩士班的 26 個月裡,花了很多時間思考攝影與藝術創作的關係,其中以人像為我思考的主要輸出對象。尤其在畢業製作的期間,思考強度達到一個巔峰,那時也在心中做了一個小結,直到現在才用書寫的方式記錄下來,雖然我的畢業作品與人像沒有半點關係,但拍攝人像算是我接觸攝影以來最喜歡做的事了吧!在唸碩班的期間「Portrait Photographer 人像攝影師」的標籤也如願貼在了我的身上。想藉這個機會跟大家分享我對拍攝人像的想法,很久沒有長篇大論了,如有字句不通順的地方,還請多多包涵。

(學校畢展結束,把東西搬回家之前拍照留念)

何謂人像

在細談人像的種類之前,要先聊聊何謂人像比較適當。我對人像的定義在 Parsons 讀書的期間被拓寬了,過去的我認為人像就是拍到人臉的照片且人臉要是照片主體才能被稱為人像。在一次期中 Critique (評圖) 的時候,教授的話改變了我的想法,當時一位同學拿出他的作品時說他這次拍了人像,但放到桌上的卻是近距離拍攝一雙手的照片,我便下意識地脫口而出:Does this count as portrait? (這個也能算是人像嗎?) 並無貶義,單純是因為跟我認知不同而發問。教授便說:That’s a bit narrow, don’t you think? Portrait can be in many different forms. (不覺得這樣想有點狹隘嗎?人像可以有多種呈現方式。) 我心中連連稱是,並把人像的定義默默地廣義了。

我認為人像、肖像可以廣義的被定義為:表現一位或多位人的樣態與情感的照片。先前淺薄地認為只有人臉與表情才能傳達故事與情感,但我錯了,原來一張 Albert Watson 從背後拍攝的粗壯脖子的照片,能看一眼就知道是強悍的拳王泰森;遍佈身體的細紋,或許能傳達出歲月的洗禮與知識的積累;滿是傷痕的雙腳,或許來自專業的芭蕾舞者;指甲縫裡的泥沙,也許來自一整天的辛勞。見微知著,讀取人們情感資訊的途徑,並非只有表情這單一途徑。要做到這個程度不止考驗攝影師的功力,也挑戰觀者的理解能力。

三種人像

以下為我個人對人像的理解,大致能分為三類:

  1. 純粹人像
  2. 創作人像
  3. 介於 1 與 2 之間的,難以被定義的人像

在開始之前,想必大家都知道攝影創作為主觀且自由的行為;認同我的觀點也好,不同意也罷,這都只是我個人的觀點與感受而已,不用太嚴肅,但歡迎認真討論。

1. 純粹人像

此類人像拍攝多以黑、白、灰或純色為背景,專注於極大化地客觀呈現被攝者,並極小化攝影師的主觀介入,目的為單純呈現被攝者的自然樣態,撇去多餘的肢體動作、冗贅的表情與矯揉造作的心理狀態,被攝者目光與鏡頭相交,不需假裝相機不存在。私認為拍攝此類人像理論上簡單,執行起來卻困難重重。相機種類、鏡頭焦距、燈光、引導等技術層面的就暫不討論,這些都能在幾次拍攝之後找出自己舒適的工作流程。但當你在觀景窗內與被攝者視線相交時,就好似電路被接通的瞬間,雙方的意念在中間碰撞產生質變。你拍下的是什麼?是經驗的積累?還是攝影與被攝者的信任?是被攝者的人生片刻?還是收入了沒有靈魂的那一身皮囊?我也不確定哪個才是正確答案,希望你們內心都有各自的想法。我想,以最炙熱的真誠拍出最平靜的作品,就是我目前的目標吧!忘記自我、挪出空間接受客觀世界所給予的。

此類人像常被視為簡單的 ID Photo (證件照),但這其實是個誤區,說到底所有的人像在某種程度上都是 Photo Identification (能識別身份的照片),ID Photo 本身並沒有問題,問題是平時接觸到的證件照從拍攝到照片沖洗都是冰冷冷、毫無感情的機械化過程,是撇除個人化特質的結果。但我所說的「純粹人像」不只是 ID Photo,而是能在看似去個體化的照片中,極大化獨一無二的個人特色。就因為照片是如此的單純,才能襯托每位被攝者的複雜性。難也就難在這兒,被攝者往往需要消化攝影成品與本身鏡像 (自我長相認知) 的差異,這毫無遮擋與修飾的凝視,對許多人來說過度地赤裸。相機本身沒有說謊的能力,是在人的操作之下才被賦予了多種的解讀空間,這照片中的不就是千萬個瞬間之一的你嗎?

(以我為我們班拍攝的畢業人像為例)

我感受到每個同學與你的關係,感受到他們對你的信任,這是你與他們之間關係的紀錄。

這是另一屆的同學看到我拍攝總共 18 張畢業人像後的感想,我很驚訝他能如此地感受並總結了我的作品。

2. 創作人像

此類人像作品本身的重要性與所要傳達的概念與想法遠超被攝者本身,也就是專注於拍攝的主觀創作,弱化被攝者的獨特性,某種程度上來說,畫面中的被攝者服務於攝影作品概念,有時替換被攝者也能達到創作目的。「創作人像」最常見於雜誌、時尚、商業、專輯封面等拍攝中,是由概念或是其他創作意圖驅動的拍攝,為了傳達某種風格、寓意,或宣傳、提升商品價值,往往需要多人協作才能創作出此類作品。

印象非常深刻的是來自馬來西亞攝影師 Zhong Lin 的 365 天系列作品,目前 IG 還能看到系列的部分作品。這篇 2021 年的分享能比較完整的感受 365 Project 帶來的視覺感官衝擊。你就算不需要了解照片中的人是誰,也不影響你享受作品,被攝者服務於藝術創作,在此問「這是什麼」比問「這是誰」更重要。「創作人像」雖說也是人像,雖說也在拍人,但在概念先行的創作中,被攝者的身份便不是主要探討的課題。

那明星、名人、網紅的人像呢?如果並非為第一類「純粹人像」要表現被攝者本身身份的話,那拍攝照片的意圖無非是要藉該人物名氣對大眾的影響借題發揮,照片的背後需要影響力與號招力來支持。當你看著一幅明星的人像,你所看見的不過是一位被套上濾鏡的人物,你對該明星的印象,阻擋了你真實的認識那個有血有肉的人,也阻擋了照片中人物的情感流露,是雙向傳達的阻礙,而這也往往是出資方期望的結果,他們要的是精心雕琢的被攝者的「形象」,而非他們真正的模樣。重點並非「這是誰」,而是「這是什麼」,看似絢爛精緻的作品,往往給出了單一的解讀方式。能從拍攝的目的大致區分第一類與第二類人像之間的差別。

3. 介於 1 與 2 之間的,難以被定義的人像

此類人像介於「純粹人像」與「創作人像」之間,拍攝目的不單服務於被攝者,同時也想傳達出某種意境,想傳達的意圖模糊不清。這類人像作品最常見於各大社群平台與攝影社團內,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其中的「糖水照」,是攝影師與外觀符合大眾審美的模特合作產出的作品。我想這類作品最常被詬病的原因,大概是因為主體不明確或太過簡單,是要凸顯模特的外觀?拍攝環境的氛圍?還是攝影師的拍攝技巧?如果攝影師自己也不明確自己為何而拍,往往就會落入「模特先決」的困境,進而喪失透過攝影表達概念的能力。你可能會想拍照就拍照,不過就是幾張照片而已,為什麼要去想這麼多呢?因為不去思考作品就會停滯不前呀。

我想攝影人分享自己的照片時,都是多少帶點「希望觀者能把這些照片視為作品」的心情而分享的吧!不然拍攝時也不需昂貴的器材、正經八百的構圖、完美的光線、更不需要分享出來給大家看,拍攝前、中、後所做的各種決定,不就是為了希望能夠以攝影傳達自己的想法嗎?當觀者將你的照片當作攝影作品時,難免就會產生針對作品的疑問與批判,無論是針對攝影技巧或創作概念的挑戰,這其實是種對照片的尊重,也就是俗稱的「看得起」。但每當我們想深入去探討這類人像作品時,卻只能發現空洞的內核,作品的層次僅圍繞著模特好看性感、色調好美、器材使用心得等,缺少啟發性與刺激想法的可能性,著實可惜。

並不是説「糖水照」拍不得,偶爾拍拍「糖水照」也能適時地放鬆緊繃的身心靈,但如果是想要追求更高程度的攝影能力與對作品的理解力,「糖水照」就是危險的陷阱。如果僅滿足於膚淺的成就感,你的作品也就理所應當的會加入大眾的行列,因為作品本身就是以符合大眾審美為目的而誕生的。並不是每張性感、模特好看的照片就是「糖水照」,如果性感、肉慾、博眼球是你的攝影作品脈絡中要追求的本質,那你的作品就會被我歸類到「創作人像」中,而非模糊不清的第三類。

一起擺脫「概念不夠,模特來湊」的困境

難關

攝影師所拍攝的對象,是攝影師表達慾的載體。

其實我也知道要在攝影中做到完全客觀是不可能的,這與攝影的本質相違背,但我想在我人像作品中做的是極小化我的主觀介入所造成的影響。上述三類人像中,第一類「純粹人像」與第二類「創作人像」是我努力追求的方向,而第三類則是我本身最不喜歡的類別,我想我對第三類的厭惡來自我對自己攝影作品的期許與不滿,我不希望我的作品流落於意圖不清的創作,如是商業需求的拍攝那當然另當別論,我也不希望我自己滿足於觀賞這類「糖水照」的作品,因為一但第三類人像是我最常接觸的作品類別,我很容易就會踏上觀看更多類似影像的不歸路,會呆、會麻木。但同時拍攝前如果思考的太多,反而會寸步難行,勢必得在執行面 (Pratice) 與理論 (Theory) 之間取得一個能讓你保持創作熱忱的平衡,我現在就處在陷在創作泥淖中的狀態,希望我能早日擺脫。

以上心得感想未經細緻打磨,加上我疏於寫作,可能有許多表達不清的地方,還請多多包涵與指教。攝影創作是主觀且自由的行為,本身並沒有對與錯、好與壞,但每個人在觀賞攝影作品時,必然會與他們的審美與道德標準碰撞,所以才會有個說法是:當你的作品發佈後,它就再也不屬於你,至少不只屬於你。因為你的作品在與觀者碰撞而成熟之後,就不再只是單純的作品了,它變成了你的作品與世界的綜合體。我心中自然也會有對各種作品的喜好之分,所以你閱讀的也只是我思考人像攝影後的想法小結而已,不用太過嚴肅,但歡迎認真討論,想聽聽你們對攝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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