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媒體識讀:事實與觀點

零加壹/林娘
踢他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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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in readMay 28, 2019

上學期國中課程有上到事實與觀點的辨認,而我認為這件事情真的應該從小開始討論,在這次媒體識讀的過程中,也從前面的比較報紙、認識欄位、比較頭條、比較同新聞主題,要進入到更積極的識讀與改變。

我們要從事實、觀點開始,先釐清觀念再去看報紙裡的事實與觀點,繼而能核對其中事實與追溯資料來源,找出新聞的立場,甚至能更進一步,學習如何修改新聞中的觀點,讓事實能成為新聞的主體,而非被立場綁架。

事實卡與觀點卡,舉牌可以清楚看見彼此的想法。

定義名詞

首先我們先跟大家討論什麼是「客觀」、什麼是「主觀」,學生們很快就能辨認客觀跟主觀這兩個名詞,以他們的話來說,客觀是「不帶立場,比較中立的想法」;主觀是「沒有對錯,就是自己或其他人的想法」。

那麼什麼是客觀事實?什麼是主觀想法?

學生舉了一個很好的例子,他說「事實就是發生的事情,像太陽東昇西落」,但如果「太陽升起是因為我很開心」就是觀點;接著又有人說「觀點就是沒有對錯的」,這就比較接近於我們中文詞彙事實與觀點的想法。

為了釐清觀念,我提問「如果有人說太陽西昇東落,是事實還是觀點」,大家陷入了疑問之中,有人說,這句話就是錯的⋯⋯事實?還是它不在這裡面?

最後帶出事實(facts)與觀點(opinion )的定義,事實是能被證明是對或是錯的一段話,而觀點是表達一種信念、感覺、看法的陳述,不需要被證明是對或是錯。

延伸閱讀:

https://www.google.com.tw/amp/s/read01.com/B475mL.amp

句子討論

我製作了一系列的簡報,用來跟學生討論,讓學生使用首圖的事實/觀點卡回應,特別注意的是學生在回應時必須有自己的邏輯,也需要依循這個邏輯去判斷其他事情,最重要的是邏輯是否一致,而不是每個人的對錯,世上不是每個句子都可以被明確區分是事實或是觀點,很多時候兩者夾雜,但一段話中,什麼是可被驗證的事實、什麼不可被驗證?

在「我喜歡吃咖哩」這個句子中,有了很劇烈的爭論。

我會不斷請大家去找彼此想法的相同、相異之處,大家目前共同認同的點是什麼?是否能知道對方強調的重點是什麼?還是正在雞同鴨講?我們真的能了解為什麼對方的想法不一樣嗎?

在這波爭論中,我也邀請事實派跟觀點派的學生,試著說出對方的想法,會發現有些學生可以說出對方的想法,有些不行,完全不能理解,我希望我們都能做到:不認同對方,但仍可以說出、理解、尊重對方的想法。

後來還有個有趣的討論是「戚風蛋糕很好吃」這個句子,幾乎所有學生都在第一秒舉起了「觀點卡」,但卻都曾有過爭辯「香菜、茄子是不是好吃」的經驗,我問大家,那麼為什麼還常常有這樣的討論?學生給了很棒的答案:「因為好玩呀」、「因為實在太愛了,不能允許別人詆毀他」。

殊不知觀點其實很難吵出答案,就像支持/反對香菜一樣,味覺感受不同,對它的看法不同;但我們可以針對其中的事實去討論,直至認知相同,那麼我和你還是可以持自己原本的意見,只是我們已經經過了具體的討論。

重點還是回到:我們是在什麼語境下溝通呢?我們的目標是一致的嗎?

生活中的事實與觀點

事實與觀點如何應用在鄉土劇中?

《炮仔聲》的1:20:50~1:21:30及1:26:50~1:27:25告訴我們,阿姨說「他站在旁邊都沒說話」是個事實;「我覺得他心裡一定很開心」,則是個觀點,當你清楚事實與觀點,就不會輕易被煽動。

接著進到更深一層的應用。

在之前著名的巴黎聖母院失火事件中,主播Shepard Smith在記者報導時,立刻斬斷陰謀論的評論,並表示人們現在需要的只是事實,而不是任意揣測原因的發言。

在影片之中,巴黎聖母院的失火是個事實,而是否是人為縱火,則是一個尚未查清的事情,雖不是觀點,卻是不負責任的發言,很多時候我們看到的訊息,其實是混雜著不同等級的資訊,需要我們用更清明的腦袋去判斷,但也不能單用事實與觀點去區分,最主要需要的還是查證事實。

我很喜歡今天這堂課,每一個閃閃發亮的眼神,和試圖把話說清楚的渴望,我們好像哲人們在談論什麼是真實,但其實我們只是在討論關於「我喜歡」的命題,究竟是事實還是觀點。

我也請大家自行舉例、釐清定義,然後出現了很有趣的答案(第二個小孩定義有誤,大家可以找一下)

接下來的課程就會要求學生去查證與改寫,改寫標題成正面支持、改寫成反面反對,但無論如何,事實都在裡面,請找出事實。

後記

2020年上課時,因著時事新增了新的題目。

  1. 陳時中是台灣的防疫指揮官
  2. 陳時中是隸屬於立法院的官員
  3. 陳時中是世界上最好的防疫指揮官

而每年在上「事實與觀點」時,總會跑出有趣的討論,今年是神明。

這個世界上有神明。

這句話,究竟是事實還是觀點呢?

從前面的推導來看,不可被驗證、無需被驗證的事情,是觀點,但這個世界上有或沒有,又好像是一件可以得知的事情,有的話,就是真事實,沒有的話,就是假事實。

班上展開了一波論戰,相信神、鬼、魂的說,這是真事實,這個世界上就是真的有;信仰科學的人說,這是假事實,因為根本不存在;自己不相信,但尊重別人相信的人說,這是觀點,不需要被驗證,沒有對錯,是個人提出的想法。

這牽涉到每個人認識的世界,還有相信與不相信的事情,大部分的時候,人們都認為自己講出來的東西,是真事實,因為那就是人們感覺、接受到的資訊,所以才會常常說,「這是真的!是事實!」卻永遠無法竟全。

就像遇到「男生都喜歡吃肉」、「女生都喜歡洋娃娃」這類句子時,說出這樣想法的人,大多覺得自己講的是真事實,如果我們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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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加壹/林娘
踢他碎碎念

相信陪伴與分享的力量,認為教育是為了讓未來的社會更好。 謹記陳爸說:「我們要愛孩子,等他們長大,他們會用我們愛他們的方式,去愛他們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