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7代通用車輛號牌編碼演進 I

[車牌研究報告#3]

Khalid al-Hazmi
車牌研究報告
7 min readMay 2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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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版更新,初版於2018年10月7日發表於歐沃車牌情報站)
(全文約2450字)

相較於外國國土面積廣大,各行政區間距離甚遠,在號牌上常會採用含區域碼的編碼,好讓其他人能辨識出這台車大致的所屬地區,例如中國的第6代(1994)「京B-00001」就是明顯一例;又如日本的「品川40か ·· ·1」,其近幾年衍生的地域專屬號牌(*1),更是把管轄範圍分的更細。不過台灣因為地幅狹小,做此區分的意義不大,故分配編碼的標準一直都是隨監理機關主管的心情而定,反正採用的是統一全域編碼,不需要擔心牌號重複的問題。

編碼的類型共分為四種,以使用範圍及編碼組成作為區分標準,首先是範圍上的定義,若該編碼為全國通用,則為統一編碼,反之則為獨立編碼。以美國為例,車輛是屬州管轄而非聯邦,各州的號牌不一樣,編碼自然也不會相同,不論各州的編碼是否有互相衝突的情形,在分類上皆屬於獨立編碼;反之台灣不論直轄市或離島,皆屬公路總局管理,所發放的號牌也都一致,屬於統一編碼。

第二是編碼的組成,亦即在編碼中是否有加入可辨識區域的代表字元,其代表著某個行政區劃或是指定的範圍(*2),並且該字元是正式車號的一部分,而不單純只是註記,若符合這項定義,則該編碼為分區編碼,前面提到過的中國和日本的號牌就屬於此類,而台灣因為沒有認定屬/轄地識別為正式車號的一部分,因此只能算是全域編碼(*3)。

台灣除了第一代日治時期號牌(北1)與二代一版臨時號牌(國28001臺)以外,其餘皆屬統一全域編碼。七代號牌在設計的時候也是如此,1990年年中,公路總局委託淡江大學的汽車研究所研擬新號牌的編碼及規格,在經過初步篩選之後,從十組裡選出了最符合需求的三組:

  1. 第一組 「101–0001」/「1001–0001」(單行)
    基本沿襲了上一代的編碼方式,幾乎沒有環境適應性的問題,也有利民眾習慣,甚至是有機會讓民眾選到一樣的號碼,缺點是若採用與原本相同格式的編碼,在換牌結束前的這段期間,必須特別區分出新舊式號牌,避免開錯罰單等擾民情事發生;而若是採用加一碼的格式,則需要在版型及規格上做修正。
  2. 第四組 「新竹01–0001」(雙行)
    該號牌的版型類似於日本1961式的號牌,但上綴標示不再只是註記,而是真正的分區代碼,編號部分少一碼也有助於記憶,不過中文字並沒有固定的先後順序,需要特別設計可以處理中文車號的監理系統,在管理上較為麻煩,另外,除非是以縣市作為代碼,否則細分到鄉鎮市,不易於相關人員識別。
  3. 第十組 「AA–0001」(單行)
    其與國外大部份號牌編碼格式相符、碼數少易於辨識的條件,成為了公路總局的優先選擇,並且也不需要再重新設計監理系統(當時的監理系統才正準備上線),不過對於不懂英文字母的民眾將會帶來不少困擾。
第七代號牌備選樣式 (僅為示意,非原始設計)

初篩名單定案後,公路總局委託民調機構做了一項調查,比較民眾對於第一組原編碼及第十組混合編碼的喜好程度,第四組因為爭議點太多故暫時排除調查,其結果是近六成民眾支持新式號牌採用英數混合編碼,而希望維持原編碼的僅有兩成二(其餘兩者皆反對或拒答)。

由於民調結果兩者差距過大,公路總局最終決定配合民意,採用第十組混合編碼,但由於仍有許多民眾不識英文字母,故以在號碼上方增加「台北市」、「高雄市」等字樣來輔佐辨識,以在發生事故時可以增加調查線索。

編碼格式決定之後,接下來是編碼與車種的對應,分為轄區對應與車種對應兩個階段,先決定某一個範圍所對應的轄區,然後才決定該範圍的其中一部份對應某個車種。由於第二階段是各轄區自行分配,其對應的車種順序與分配量會依照該區實際的發牌情況而有所不同,彼此之間並不相容。

編碼格式共有四式, 分別為自用小型車(AA-0001)、機車(AAA-001)、大型/營業用車(AA-001)及拖車(AA-01),繼上一代將一般車種及拖車分別編碼之後(101–000101–0001,六代前為汽車全車種統一格式),又再一次的新增了編碼格式,以提升不同車種間的辨識度。

轄區對應大抵以第一碼作為標識,台北市轄區不分車種皆為A-E,台灣省轄區與金門連江兩縣為F-W,高雄市轄區為X-Z,唯一例外是高雄市轄區的拖車是從U開始,但不論何種格式,轄區對應的順序皆不變。(台北市→台灣省→金門縣→連江縣→高雄市)

七代一版第一批自用小型車車種編碼分配

轄區對應完成之後,再來就是分配編碼範圍給各車種,此時需要注意範圍內是否有跳段,由於新加入了英文字母,需要將一些含有不雅字義的區段碼排除,例如MC(Menstrual Cycle/月經)、WC(Water Closet/馬桶)等,機車編碼的跳段更是有數十個(FUK、FUQ等),另外容易與數字混淆的IO、OI(近似10、01)也跳過不使用。

確認完跳段之後,便可開始進行分配作業,以台灣省轄區的大型/營業用車編碼為例,依照編碼順序分別對應:營業用大客車(FA-FZ)、營業用貨車(GA-JZ)、營業用曳引車(KA-KZ)、計程車(LA-PZ)、自用大貨車(QA-VT)、自用大客車(WA-WZ),遊覽車與交通車則以兩碼相同的編碼方式參雜其中。

第七代第一版號牌台灣省轄區大型/營業用車編碼例示

自用大貨車與大客車中間空出的VU-VZ段,是金門連江兩縣的編碼範圍,為了與自用小型車的車號做出區別(WY/WZ),五碼編碼除了遊覽車維持WW以外,其餘車種改採用V字結尾,而因為金門連江皆為離島,故沒有交通車車種的號牌(交通車:僅能在所登記之行政區內營運的大客車)。

編碼的拆分也與本島不同,採區段統一制,也就是同車種兩縣市所使用之區段碼相同,僅用起迄號碼做為區隔,例如營業大客車車種,金門與連江皆使用VU段,但金門從001起編(VU-001),而連江是201開始(VU-201),僅有計程車因為金門縣的車輛總數有達到一定標準,兩縣分別分配到完整一段,沒有拆分(金門VX/連江VY)。

至此,編碼的設計與初次分配大致結束,雖然新式號牌採用英文字母一事的確惹出了不少爭議,但事後回看,仍是一項不錯的創新,且當時沒有人會想到,由於後來換發號牌的政策推行緩慢,使得七代號牌成為了台灣號牌史中使用最久的一代。

*註1:日語:ご当地ナンバー,僅有設籍於該地區的車主才能申請。
*註2:例如日本的區域碼「足立」,是屬東京運輸支局足立自動車檢查登錄事務所所管轄,但並不是只有設籍東京都足立區的車主才能申領,還包括周圍的六個區,跟新北市由三個監理站(北區、蘆洲、板橋)共同管轄是一樣的道理。
*註3:舉例有一號牌「台北市/EA-0001」,其中「台北市」僅僅是作為識別之用,代表該車輛屬於台北市區監理所管轄,其區段碼「EA」之實際意義為「自用小型車車種EA段」,而並非「台北市區監理所EA段」。另外,在監理機關實際註冊的車號也僅會是「EA-0001」,並不會加註「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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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halid al-Hazmi
車牌研究報告

信仰OwO(對,就是OwO)的獨立研究員兼文物收藏者,科大電子系肄業,現年二十歲,熱愛研究老機械與數字類相關,其中又以台灣車牌最為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