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社交成為目的,活動本身不再重要

逃婚的女人 Runaway Bride
逃婚後生活
Published in
4 min readFeb 21, 2018
Photo by Mike Erskine on Unsplash

下課,一位挪威女生問我:「你要不要一起去體育館參加社團辦的體育活動?」

我腳踩馬丁鞋,身穿牛仔褲,一身不適合運動的裝扮,當然婉拒。

挪威女生又說:「你穿什麼不重要,也不需要很會運動,因為大家去也不是真的要認真運動,是去社交的。」

社交。多麼熟悉的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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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下來就一直在社交,孩提時期得表現得討喜又乖巧,討大人歡心;學生時期,有班上活動、社團跟校外活動;出社會後,熟知的交際應酬。

即使不主動社交,也難以避免與人交際。

例如,每天都去的早餐店,阿姨記得你吃的是肉鬆蛋吐司切邊,他們總是熱情,也熟知每位顧客的動向,即使保持沉默,還是硬要跟你聊兩句。有些人覺得煩,長輩會說是「關心」,但總之,就是在社交。

從小跟著姊姊四處參加朋友聚會,大概知道跟人往來是怎麼一回事。大學運動會,系上叫姊姊去跑大隊接力,因為人數不夠,姊姊當時猶豫如果不去,會惹人生氣、造成負面觀感,最後她還是選擇違背自我意願,為了維持良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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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是你來我往,如果全為別人,那就不叫社交,在這背後仍有隱藏的附加價值:表現自己。例如,接下系上表演負責人,編排、表演舞蹈,即使很累也要做,即使會影響課業也要做,因為真正站上舞台的時候,不僅讓別人看到發光的自己,也得以自我實現的快感。

嶄露自己,讓別人知道你,並主動來找你「進行社交的動作」,大多數人的生活是一成不變的,但認識新的人會讓人振奮,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人非常熱愛社交。

社交這個行為完全是自私的,因為做得好會對自己有好處。透過交流拉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藉由一人去認識另一人,像採果子,採一個收穫一個,如果能認識更上一個層級的人,那就是大豐收了。

例如在日式酒店內,一起來喝酒的三個男子,酒酣耳熟之際,其一看似居高位的人對另一位像是平凡上班族的人說:「以後我這邊有訂單,我一定給你,你之後哪天有空?我把我這的人也介紹給你。」

上班族聽了連忙道謝、敬酒。這果子真大。

除了摘果子,還有撒網捕魚。不管誰都先認識起來放,取得對方的基本資料後,再決定對方的名片要丟掉或放進口袋,雖然大家都說,不管是誰,以後可能都會對你有幫助,但有些人一聊就知道往後不會再有交集。

即使如此,你也不能百分之百確定,所以還是跟對方嘻嘻哈哈,至少不要將關係打壞。

「大一不把妹,先擴展人脈。」
說得簡單,卻最難。人脈是社交後僅存的碩果,需要耕耘,擴展人脈需要動腦袋,這就是為什麼大家使用「經營」作為動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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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邀請你跟他的一群朋友一起去派對,那些人你一個也不認識,而且你今天上整天的課,身心俱疲,你要去還是要休息?

你說:「我不喜歡派對。」但你知我知,重點不在派對本身,而在那群不認識的人。

你可能開始考慮要去,但你繼續問:「他們是哪間學校/哪來的?」這是篩選。

篩選後,這些人似乎是有用的人,但你真的很累,你會去嗎?

如果朋友換成主管,主管的朋友們都是高階主管,你很累,你會去嗎?

我的話,兩個都想去,但最終還是必須考慮自己的意願。社交很重要,但不會比自己的感受還要重要,把社交擺得比自己前面,久了,汲汲營營、層層心機、遺失自我,正如上篇文所說,進行任何社交行為,都要確保自己不會迷失在誘惑之中。

下次,有人問你要不要一起跟你不認識的人出去,別再說「那些人我又不認識,幹嘛去?」或是「那地方我去過了,不想再去。」你現在知道一切都關乎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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