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萬卷書:《叔本華的辯論藝術》

關間聞
間聞寫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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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in readJun 2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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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幾年前,透過Facebook知道有這本著作 (中譯本),一直未曾翻閱,直到看見王偉雄博士的《魚之樂》網誌介紹 (1),方才借來細閱,同時心生一念,看一看本書能否成為辯論員的教材/培訓材料,因為作者明言:「列舉與分析爭論裡的詭詐技巧,如此一來,人們便能在真正的辯論中立即識破並化解它們」(33頁)。細閱之後,覺得這本著作似乎是為讀哲學的學生而寫,並非為當今的辯論比賽而設,但辯論員仍可從中得益,故此值得花時間閱讀。

先談一談書本名稱。用google翻譯本書的德文書名,就知道王偉雄博士在魚之樂的英文翻譯(The Art of Controversy 或 The Art of Being Right) 更合原意。內容分為四部份:

「論爭辯證法」

辯論過程中,對手的論據似乎比我們更有說服力,我們應服膺真理,承認自己一方理據薄弱﹝簡而言之:認輸﹞;還是應繼續用心維護自己的論點,相信總能找出反駁對方、證實我方正確的論據﹝簡而言之:撐下去﹞?只求保住自己的主張,豈非沒有真誠地尋找客觀真相?既然對自己的立場有懷疑,卻選擇義無反顧撐下去,有點不誠實嗎?

這一章關注的課題,「果然」很無聊瑣屑。也許吧。這類課題對初學者而言,既抽象也離地,對擁有一定歷練的辯論員,卻是一個有趣的課題。滔滔雄辯,並不等於理所當然;處於下風,也不等同理虧。熟讀此章,「未必」會即時提升辯論技巧,但我認為可能帶來兩個好處:

- 提高辯論員的心理質素,尤其是當比賽陷入逆境當中,找一個「撐下去」的理由。當然,這是筆者的一廂情願,應該不是作者的本意。而且若果走向極端,變成作者所指:「撐下去」只為貫徹一個錯誤的陳述,會淪為單純的詭辯 (32頁),辯論員變詭辯手,非筆者所樂見。

- 可以令一個辯論員更成熟。成熟者,知道自己不過在進行一場比賽,真相/真理未必在辯論過程中瓜熟蒂落,別以為自己口才了得,道理總會在我這一邊,辯論場外要運用所學追問真相。又當然,這也是筆者的一廂情願。

「辯證法的基礎」

短得不能再短的一個章節,只有三頁多一點 (中文) 的篇幅,把辯論的基本路徑歸結成很簡單的骨架/格式:兩種模式、兩種路徑、兩種直接反駁方式。初學者未必可以掌握,有實戰經驗的辯論員自會心領神會。

「三十八計」

三十八種詭辯方式及其拆解方法,是本書的核心,稍後略述。

「殘篇」

作者原本想把「殘篇」寫成導讀,可視為本書一個概括或總結。

中文譯本補充部份:

「導讀」

導讀由孫雲平教授 (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專任教授) 撰寫,我直接跳過這一段,因為不想太早有外來的、先入為主的想法影響我讀書。其實先看導讀再看譯文亦無妨,導讀會簡介叔本華的生平及其思想,同時會撮要介紹「論爭辯證法」這一章。

「三十八計詳解」

叔本華百多年前的著述,未必可以完完全全在此時此刻直接套用,冀劍制教授 (華梵大學哲學系專任教授) 嘗試引用現代的術語及案例,撰寫註解,逐一講解各「計」,令讀者更易明白。當然現代解說亦有可能與作者本意有別,只要記住,這是冀劍制教授理解的叔本華,均屬一家之言,仍具參考價值。建議先詳讀原 (譯) 文,才讀詳解。

三十八「計」(2)

「三十八計」由38篇長短不一的文字組成,講解每一種詭辯技巧的特徵,間中更提供破解反制之法。如作者所言:「為了對付各種狡詐的詭計,我們也必須認識它們 ...... 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我們三不五時也得運用敵人使的詭計」 (32-33頁)。

這些有提供攻防守則的篇章,基本上解說清晰,例子引用得宜;另外有些很/太簡潔抽象,沒有提供實例,或提供的例子頗為不合時宜;小部份只有簡單陳述,然後列出閱讀清單,指示大家若要明瞭此章節,就請細閱亞理士多德某幾篇著作等等……由此推斷,原著可能是叔本華寫給哲學系學生的教材 (3)。若果大家比筆者勤奮,不妨依照作者指示,找尋那幾篇亞理士多德的著作細閱,得益應該更多。

原著部份篇章較難理解,故此譯本中加入「三十八計詳解」,無可厚非,不過詳解不一定比原 (譯) 文容易,例如第34計「針對弱點窮追猛打」的解說,我自己認為其實與原著一樣難明。

雖說本書不能直接移植,成為廿一世紀的辯論訓練指南,但辯論員依然能從中獲益。本書對欠缺辯論經驗的初哥無疑有點難度,可以換個方法,由辯論隊負責訓練或有實戰經驗的隊員先和新秀們觀看比賽錄影,選出一段辯論發言片段,示範如何用其中一「計」拆解、剖析、攻防。新秀們掌握一點兒竅門之後,就由他們依樣畫葫蘆,在比賽錄影中找出別人論點中的問題,用「計」拆解;或於賽後、觀戰後使用三十八「計」剖析比賽,彼此印證。純熟了,就能自然運用。當然,大前提是 ...... 「有人」在比賽中使用過詭辯說詞。透過實戰互動,總比劈頭就挑燈苦讀好,縱使牢記了三十八「計」又如何,依然是紙上談兵而已。

掩卷之際,想起世道昏暗,愈是黑白分明,字字斟酌,愈感無奈。要如何抉擇?

補充

完成本文,心血來潮問自己:我會不會;或我會不會建議大家,在辯論比賽中使用詭辯?我回答:筆者大專辯論那些年,經常都在比賽場地公然圍魏救趙、顧左右而言他,「詭」了多年,何德何能勸大家不要詭辯?況且,我們都懂得那非常響亮的藉口:辯論比賽是講求勝負的場合,非尋索真理的空間,總不能比賽途中放軟態度、修改立場。

然而,我們也得謙卑一點。雖然叔本華認為在辯論中用一點「詭計」是人的本能與天性 (18頁),但我認為這並不代表我們有能耐可以自由駕馭詭辯,不論是宣告「我不會砌詞狡辯」或「我熟識如何詭辯」,兩樣都是高難度的行為。熟讀三十八「計」,歪念一點而言,或可以令自己的詭辯之言少一點漏洞,進而欺人自欺;正直一點而言,內省自限,或可以令自己少用詭詞,說話中多一點光明磊落。

(1) http://fishandhappiness.blogspot.com/2018/04/blog-post_23.html

叔本華詭辯三十八著

(2) 其實,「三十八計」這麼章回小說韻味的翻譯,是否切合原意?

(3) 這些引用在「論爭辯證法」一章更多更頻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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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間聞
間聞寫誌

一介書生,喜歡舞文弄墨,讀書清議。遠眺天國,觀望人間,希望能跑近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