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情地回望:設計與社會學

這是我 2016 年的文章,原本分享在臉書Note,但聽說這功能要關了,就搬過來。

White Torso and Blue Torso by Henri Matisse

一點這個禮拜的閱讀筆記

我最早接觸以及操作民族誌是在台科大大三的產品設計課堂上,當然是以一個相對簡單、短暫,課堂作業導向的形式進行,淺嚐即止。范振能老師要我們跟蹤菜市場的老人家,從他們進入市場前,到試著跟蹤他們回家。最後我跟 邱梁鈞觀察到菜籃車的改良需求,設計了一台叫「跑得快」的菜籃車。

後來慢慢接觸更多一點人類學與質性研究的東西,發現設計所用的民族誌跟人類、社會學研究所用的很不一樣。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本參與式觀察作品,首推《我當黑幫老大的一天》,以它為例。

我印象最深刻的無非是它揭露的道德困境:Sudhir Venkatesh在芝加哥宛如廢墟的泰勒國宅蹲點十年,結識當地的毒販、娼妓、大樓住戶代表、社福機構人員、警察與官員,他在黑幫老大「皆踢」的友誼與保護之下,看盡底層社會的百態與無常。

可是Venkatesh在研究過程中,不斷受自己的良心苛責。他覺得,他好像利用了這群朋友,予取予求,出賣他們的生活,做完研究拿到學位,取得學術殿堂與菁英生活的入場券,卻對這群朋友毫無幫助。

「我可以選擇何時離開國宅,但他們不能。……等我結束研究貧窮,他們還要繼續貧窮活著,很久很久…… 」

-Sudhir Venkatesh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設計的田野,與人文社會領域的田野,所抱持的典範和道德立場是非常不一樣的,甚至是衝突的。一言以蔽之:「人類學把參與式觀察當做一種對研究對象的干涉,而意圖將之最小化,設計卻想要透過干涉來改變現狀。」

Ton Otto和Rachel Charlotte Smith(2013)的Design Anthropology: A Distinct Style of Knowing一文,我讀來很有趣,或許社會學科跟設計背景的朋友也會覺得有趣?於是把一些有意思的段落簡單摘要改寫成中文,並且加上我自己對社會設計為何的一些想像於後。

為了行文簡便與閱讀容易,我不會完全使用學術性的引用格式,只有把整段粗略翻成中文的部分加上引號以供識別。

一、設計與人類學分別是什麼?

「設計作為一種思考與規劃的過程,往往被描寫成一種使人類超脫於自然界的能力。

設計是構思、計劃,給予它形式、結構、功能,然後實踐。

設計也是無處不在的人類行為,然而在不同的社會裡頭,有各種不同的作法。

在當代(後)工業化、數位的社會,經濟跟組織的發展,創造了一群設計師的勞動大軍。設計已經變成一個獨出的行為領域。設計專業在學校受訓、進入企業,也為設計領域的研究支撐著。隨著它強調創新與改變,這兩者也同時被視為它固有的價值,設計早跟科學、科技與藝術一樣,成為文化生產與改變的中地。」「人類學立基於社會脈絡裡充滿細節的經驗研究,是社會與文化的比較性學門。創立伊始,它本專注於西方世界以外的文化組織,但如今它早就在幾乎所有你想得到的地方生根:比如說,高科技公司、實驗室、從都會中心到開發中國家的偏遠鄉村。

參與式觀察是這個學門最具主導地位的田野方法,它同時也是民族誌的核心,它牽涉研究者對一處社會背景的長期浸淫,以求鉅細靡遺地觀察、紀錄日常生活的實踐。最後這些苦功的呈現就是民族誌,往往是一本書、一份報告甚或影片、展覽。長久以來人類學就關心社會、文化的變遷、人類的創意與創新,新近也包括設計。」

二、設計與人類學怎麼碰頭的?

「設計與人類學會產生交集,是因為民族誌。1970年代晚期,設計師們發現民族誌很有價值,因為他們可以用這套方法來更了解使用者的需求與體驗,以及產品背後系統性的脈絡。「設計跟人類學似乎就是投緣。」IDEO的CEO Tim Brown(2011)就說:「觀察,仰賴質性資料,而非量化數據。」

兩個領域如此不同,要如何互相幫助?

設計幫忙人類學的地方:

1 設計是未來導向(Future-Oriented)的學問:設計成功與否端看其怎麼提供解決方案。

2 人類學把參與式觀察當做一種對研究對象的干涉,而意圖將之最小化,設計卻想要透過干涉來改變現狀。

3 設計擅長跨領域合作,人類學卻常常Solo獨行。

人類學幫忙設計的地方:

1 人類學在理論與文化的詮釋扮演關鍵角色。它的強項是理論化使用的脈絡跟詮釋事物的文化意義。

2 人類學能鑑往知來,為未來提供指引而避免設計常常出現的「開倒車」(Defuturing)現象。

3 民族誌讓設計對不同人群所抱持的價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具備獨特的感受力。」

三、設計人類學(Design Anthropology)的誕生

「一開始,只是設計領域簡單地挪用社會科學領域的方法,隨著時間過去,它們開始發展兩者交會之處特有的方法與實踐。

一個脈絡是1980年代興起的電腦輔助協作(CSCW)和人機互動介面(HCI)領域。另一個脈絡是歐洲(特別是斯堪地納維亞)的參與式設計。

前者本來是應用心理學於研究認知、意向行為,後來慢慢牽涉人類學,進而關照更大的脈絡,比如科技與日常生活的關係與以及人對科技的想像。人類學的方法也同時在此轉型,從設計工作室聘用的外國傭兵變成一套設計場域特有的技巧,比如scenario、user profile、opportunity maps、experience models。

參與式設計源於北歐國家對科學管理、新科技對工作環境的負面影響的批判,以及對工作環境民主的追求。有別於商業性的前者,它們更關注設計過程的權力關係與程序正義,以及在排除民主參與的過程失去了什麼價值。這個取徑本來為北歐國家的公部門研究所用,後來也在商業性的使用者導向設計中有很好的表現。」

四、設計人類學是什麼?一種「知的格調」(style of knowing)

有關設計人類學該如何定位,作者提到現有的三個可能:第一個是設計提供人類學轉型、成為更具應用性學門的方向;第二個是人類學做為一種具批判性的設計思路;第三種是作者所偏好:成為一種「做人類學的獨特格調」(a distinct style of doing anthropology)。

「「Hacking(1992)提出「知的格調」(style of knowing)是一種知識的產物,而不僅僅是思考與歸因。它成立的條件包含:有自己發展的歷史、新穎未見、足供辨識的穩定性。

人類學最早在馬林諾斯基手上,建立民族誌的傳統,強調一手資料以及實證理論的典範。而後資料品質與效度的衡量進入這個研究社群的視野。接著,Geetz在1960年代帶來詮釋學的取徑:文化應當如同文本那樣閱讀。社會事實乃是文化的建構,而非可觀察的事物,因此需要人類學家的詮釋以及該文化社群的確認。隨著1980年代的後現代轉向(postmodern turn),以及實踐理論(praxis theory)的興起,人類學家開始關注與自身工作所在的社群相關聯的,認識論及政治位置。社會事實開始被視為一種能動者的行為結果,能動者再製社會結構的同時也被社會結構影響。

設計人類學帶來干涉的策略,或許能將實踐理論翻新。透過「同步(correspondence)的策略,社會事實將不再只是實踐理論裡人類行為的結果,而是在其創造過程中,帶來改變的潛能。

在觀念、方法、、實踐上,設計人類學往往在更短的期限內完成研究,涉入更多不一樣的社會、文化背景。改變過去生產文本敘述的模式,轉而參與設計的產出。

設計人類學研究設計過程與產出的物性(Materiality),同時也創造它們。

設計人類學專注於「當下」(Temporality)。當下是現實交會之處,承接過去與未來,永遠處於正在發生的狀態。設計人類學藉由「同步」的實踐,「把應用民族誌的人類學替換成應用設計的人類學」(anthropology-by-means-of-ethnography has to be replaced by anthropology-by-means-of-design),與人們一起前進而非流連於過去--這是參與式觀察的一個天然成分。更重視田野工作過程中而非田野工作「後」的產出。換句話說,轉參與式觀察為「觀察式參與」(observant participation)。

「這樣的合作還帶來一個挑戰:要對彼此的涉入解殖,不要再本位主義地硬搬亂套現成方法在對方身上,要建立更人性、特別的合作關係。還要反轉單向的歷史詮釋,不應該再是民族誌支持設計,而應該也要是設計益於人類學。這樣的結合是為了解決日益複雜的當代社會問題。」」

五、社會設計?

我認為閱讀設計人類學的介紹可以給社會設計一些啟發。他們有一些相似之處:同樣作為高度整合、跨越不同領域的新興領域,同樣是為了解決一些既有學科無法單獨處理的挑戰,最後,同樣地,某種程度地面臨定位模糊與自主性不夠明確的困境。

設計到底是什麼?社會到底是什麼?這是長久在兩個領域各自內部爭論不休的問題,當兩者試圖交合,其在方法、認識、與本體之定義與疆界曖昧模糊可想而知。

社會設計是什麼?如同設計人類學,也同樣有不同路線的討論,依Armstrong Leah、Jocelyn Bailey、Guy Julier以及Lucy Kimbell(2014)在Social Design Futures Report的討論,分成「為社會創新而設計」(Design for Social Innovation)、「回應社會的設計」(Socially Responsive Design)、「設計行動主義」(Design Activism)。

簡而言之,前兩種比較設計本位。「為社會創新而設計」主要是一群設計專家主導的,為了推動社會改變的設計,比如Victor Papanek《為真實世界設計》提到的案例;「社會響應的設計」較不那麼固守設計領域,更為參與式,具有多重領域專長的人們與設計師合作,比如5% design action。

「設計行動主義」則幾乎無設計專業,是一種政治主張經由設計的手法來呈現,比如作品、體驗等,常常是非政府、非商業性的組織主導,比如草根運動、社區或壓力團體。

這樣的分類仍然尚非最終定論,就如Bourdieu意義下,場域的劃界同時也是象徵權力的競逐,新興場域的模糊直指權力關係的曖昧與不確定。

在社會設計的課堂上,陳東升老師做了自己的修正,有關第三種,他更強調可能是一種創新的社會經濟組織、創新創業、來自公部門甚或公私協力提供的服務,在手法跟產出形式上更為不設限。

在我跟朋友的討論中,也提到,所有的設計概念與成果必然是鑲嵌於社會的。無論聚焦的層次是解決個人抑或系統性的問題,即使是固守於傳統美學設計範疇的、一雙筷子的造型改良,它作為一種文化的創造物,仍然是無法超然於社會之外的,也因此就是社會的。

如果定義這麼模糊,為什麼還要特別把社會設計挑出來講?

我覺得這種定義的尷尬正揭示一個可能,兩個領域的重合,並不僅僅是典範與核心關懷的交集,而是交集之外的部分意欲重合,喚醒了彼此曾包羅萬有的原初意義。

設計字面上的意義,更多的是意指人類發想與創造的本能,廣義的說,我們所處文化的諸多層面都是一種設計。如同文首所提到的,設計從人的本能而成為一個專業,不異是一種窄化,在漫長的人類文明史中,其實是非常晚近的事,最重要的分水嶺即是工業革命。而且它的疆界也不斷在變動中。

如果把這樣意義的斷裂放到社會學,會發現奇異的相似性。就如同古典社會學「社會的科學」(science of society)的曾有的自我期待,研究社會生活的不同面向進而以此勾勒社會的整體。這樣的企圖卻使得古典社會學的觀點雖然廣泛滲透到各個學科裡,自身卻無法建制化,難以累積成果,建立自己制度化的認同。

如今討論的社會學,受到美國影響甚深。當初美國的社會學發展晚於經濟學、政治學,最初只能撿一些人家不要的回來做,比如家庭、犯罪等題材,卻因此成功在大學裡建制化,而隨美國在世界政經影響力提高,這樣的學科定位也向全球擴散。

社會學的結構性思考與較為鉅觀的問題意識、以及傾向從公共政策、組織變革、草根運動等方向入手的解決方案,對設計過往較為注重物性產出的特性來說是種刺激(即使現在已經出現服務、互動等領域);而設計強調務實、創造、物性的面向,對習於批判、曾囿於人文自然二分的社會學未嘗不是衝擊。

而設計領域迄今與經濟學、政治學的較少接觸,與當時社會學建制化的背景不同。或許社會設計可以提供一個包容現有人文社會領域學門,進行整合性的創造的新天地。

接續上面的討論,所以什麼是社會設計?

社會設計,是社會導向的設計,我覺得它的定義是:以改變社會鉅觀到微觀層次為目的的觀察、梳理、發想、組織、創造以及干預,改善人類的生活,創造公共的利益。即使設計領域已經有諸多針對「問題 — 解決方案」思路盲點的批判,我還是覺得社會設計應該要是問題導向的,這比較像是做研究那樣的問題意識。社會設計也可以涵蓋探索未來可能的臆測設計(Speculative Design)亦或激起反思的批判設計(Critical Design)形式。

對我來說,因為在兩個領域學習,化解不同典範的衝突(如同文首所提及的,做田野研究時要採取的立場),並且調適選邊站的認同問題,是一件重要的事。

我還可以再提一個例子,設計系的製造程序對科學管理與豐田式生產大大讚美一番,但是社會學一定會談到Braverman勞動過程理論、Burawoy自願性順服跟對豐田管理衍生出來的派遣制的批判。

我覺得社會設計,需要跳脫社會學與設計兩個領域的既有雙重框架,回歸兩個名詞成為學門專業化前的意義,但實際上運作,仍然要善用、包容各領域已有的專業知識與參與。

但如同Design Anthropology: A Distinct Style of Knowing一文帶來的啟示,社會設計要建立起自己的特有方法「要對彼此的涉入解殖,不要再本位主義地硬搬亂套現成方法在對方身上,要建立更人性、特別的合作關係。還要反轉單向的歷史詮釋,不應該再是民族誌支持設計,而應該也要是設計益於人類學。這樣的結合是為了解決日益複雜的當代社會問題。」

突然想到,如果Venkatesh能夠在泰勒國宅拆掉前做些什麼,而不是寫本書,他應該就不會這麼愧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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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in Lau
閱讀設計、社會、與永續

UX Designer @Aize. Strong interest in social sciences, UX, sustainability, and Taiwan/Nordic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