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風的歌

我把中學的青春都浪費掉了。中學生幾乎不看書的我錯過了人生中閱讀的最好時光。直至大學才明白閱讀的樂和重要性,往後的時間裡我像追趕慢了的步伐地無時無刻督促自己去不停讀書。在這過程間有時候,那種純粹的閱讀樂趣逐漸淡忘了。有些情況下閱讀的動力就由喜愛變成「因為我想……所以我要……」這樣一回事。動機變得不樸實,也感覺自己變得功利了。

每當我在書海中迷失了時,我就會從書櫃拎起村上春樹的《聽風的歌》打開揭揭。閱讀村上的處女作,能夠感覺到那沒有任何包袱的寫作心情。寫下這隨性的小說只在於那一下清脆的擊棒聲帶來的一刻最純粹的寫照衝動。村上的一篇訪問提到創作這本小說時,他刻意棄掉「故事性」的寫作方式,而隨心地把小說一段一段地寫下去。所以整本小說沒有讓人心跳加速的高潮起迭。閱畢全書時甚至沒有哪一個細節能令你牢牢記住。他的作品就是帶給你一種感覺。任你文筆多精練,都無法用三言兩語形容那種感覺,因為村上春樹為了表達這種感覺,就用了一段長篇小說40000字的篇幅來表達。而那些小說「背後的意思」、「想表達的道理」在他的小說來講也變得多餘了。也正因如此我永無法寫村上春樹作品的文章。

每次我在文字中迷路時就會拿出《聽風的歌》作指南。我對「小說」的認知就是由村上春樹來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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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gy Leely 豐吉‧莉莉

Written by

「在現實中的理念,暴力這東西成了非暴力,相反地,非暴力的東西卻成了暴力。」我的青春就存在這麼一個年代。https://www.facebook.com/fungylee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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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書不紀錄低是很浪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