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科學性?
如果對摩西五經的律法有點認識的朋友,都知道猶太人不吃豬肉、不吃血等等的律法,其實這些所謂「潔與不潔」有沒有甚麼科學根據?耶和華設立這些律法如何令以色列人比其他民族更優越?
[以下為個人意見,並非任何正式研究]
根據利未記,以色列人可吃的動物主要是草食性動物,不可吃的是肉食性或雜食性動物,另外不可吃血,不可吃魚以外的海洋生物,不可吃掠食性的鳥類等等。
在古時,人類的平均壽命一般只有約五十歲左右,對食物衛生的認識低下,而肉食性的動物及鳥類其肉所包含的致病原一般比草食性動物為高,如豬肉所含的大腸桿菌;而甲殼類海產亦較易引起甲型肝炎,動物的血液本身亦有大量細菌等致病原;在當時並沒有把肉煮到熟透的概念,因此根據耶和華的吩咐,是能有效減低食物引致的感染。
關於性方面,利未記中所述,女子來經為不潔,男女行房為不潔,女子生育為不潔,同樣是關於女性衛生方面的安全,經血是血液,容易傳播病菌;行房為二人的體液交流,而女子於行房後下體亦較易受感染,生育後的婦女更是虛弱,因此定其為不潔,是為隔離她,免受感染。律法亦禁止同性性行為及姦淫,是防止性病;禁止亂倫,是為防止近親繁殖帶來的遺傳病問題。
同樣道理,死人、死動物等容易腐壞的,更是高危,利未記中提到踫到屍體的必不潔淨,由於當時人很有可能在田間發現動物屍體,甚至是已腐壞的動物屍體,其傳播疾病的能力十分之高,因此要謹慎處理。
古時由於醫學不發達,染病死亡率極高,孩子能活過五歲的通常不足一半,耶和華的潔淨條例在當時是十分文明和先進的衛生知識,並非無中生有的規條。現在看來,當時耶和華的律法,實在是十分之超越當時的文明及科學水平,令人驚嘆!
以上為小弟之個人見解,聖經並無說明以上條例的「理由」,神學上的「理由」,就是這些條例能讓以色列人有獨特性,與外族人分別出來,別國看見他們這樣行,就認出他們是耶和華的子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