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議題與社會工作

文/李國瑜

-前言

2020年的杜鵑花節,已經討論過性別的幾個面向,包含「甚麼是性別」、「性別歧視」以及「多元的性別認同」等。儘管同婚專法已正式施行,同志大遊行依舊舉行,究竟同志遊行的意義為何?同志議題的哪些層面仍有待社會溝通並取得共識?今日的性別意識蓬勃發展,為何政府近十幾年以來不斷追求「性別主流化」,性別主流化到底是甚麼?有甚麼重要性?有哪些既成的成果?

-「性別盲」、「性別意識」與「性別主流化」

首先認識一個重要的概念:性別意識。

由於過往社會父權與二元性別觀念充斥,因此存在許多性別不平等的現象,但大眾可能習以為常,因而忽視這些現象或將其視為理所當然,是為「性別盲」(游美惠,2008)。而「性別意識」則是檢視當今社會存在哪些以往父權社會遺留的文化、制度,瞭解它們導致社會對不同性別的人(主要為女性)存在哪些不合理的對待,並期待透過倡議等方式以期狀況有所改善。

「性別主流化」這個曾經出現在高中公民課本的詞彙,相信讀者並不陌生。其內涵是希望各級政府官員與行政人員,以及國家在推動各種計畫、法律的同時需具備性別敏感度,考量自身作為或該計畫、法律對不同性別的人造成哪些影響,致力於免除負面影響以期達成實質的性別平等。(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其中,性別意識即是性別主流化的重要推手,對以往的法規、體制加以檢視,才有可能改善性別不平等的現象。值得注意的是,性別主流化並非「男性主流化」或「女性主流化」,而是將「性別平等」與「性別關懷」主流化,讓性別意識成為公民素養與國家發展的基本價值基礎(游美惠,2008),顯現以往的「二元性別」觀念也在逐漸的改變當中,也是近年來不斷被討論的議題。

國內存在許多性別主流化的成果,如行政院各部會擁有各自計畫,並將成果置於「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供大眾檢閱。而立法院中,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民眾立委共三十四名,其中各政黨的當選名額中,女性立委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也算是性別主流化的成果之一。

-「同志議題」等於「同性婚姻」?-同志遊行的意義

2019年5月24日台灣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讓同性伴侶得以合法的締結婚姻關係,不少同性伴侶也陸續辦理結婚登記,同志平權運動看似告一段落,但同志議題難道只侷限於婚姻平權嗎?爭取到婚姻權後,就達成實質平等了嗎?

2020年台灣同志大遊行總召小鯨將同婚合法過後的同志運動面向分為三部分:首先,專法通過後的未竟事項,包含跨國婚姻及同志共同收養;其次,是婚姻以外的制度,此部分主要針對民法規範「伴侶間必須履行同居義務」,而性行為則在傳統觀念中屬於義務的一部份。如此規範卻未慮及無性戀(asexual)者的存在;最後,是性別平等教育,教育下一代「多元性別」確實存在於社會中,並使他們理解、尊重。(小鯨,2020;引自關鍵評論網,2020)

除此之外,國內多個團體如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彩虹平權大平台等等,也同樣呼籲儘管同性婚姻合法,仍有許多面相的問題依然存在,例如:跨國同婚、共同收養、跨性別等等。「同婚專法通過了,還是有很多要做、要努力的事情」(許秀雯,2020;引自關鍵評論網,2020)。「同婚專法只是一個起點,從現在開始社會溝通才真的大量地在進行當中」(呂欣潔,2020;引自關鍵評論網,2020)。這些問題都有待社會大眾持續溝通。由上述可知,同志遊行的存在,除了爭取各式權益這類相對表面的目標,更重要的是讓大眾瞭解社會中存在著多元的聲音,他們同樣不該被忽視。

-非二元性別,跨性別者

「跨性別」(Trans-gendered)一詞最初發明於1960年代,最初與變性者(TransSexual)做對照:指不想改變生理性別,但以另一種性別角色生活的人。最初推廣跨性別運動的重要人物Virginia Prince即是一例,生理男性的他喜歡女性,沒有經歷變性手術,卻以女性的角色生活。到了1990年代變性者與變裝者(CrossDresser)也被納入跨性別的範疇內,時至今日,跨性別的定義為:「不論是內在的性別認同,或者外在的性別表現,只要跟男女二分的主流社會期望不同,均可被涵蓋在跨性別底下」(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

日常生活中大眾的異樣眼光、國家法規與體制的不完善,都可能對跨性別群體造成傷害,例如:由於同婚專法的適用對象與《民法》不同,當跨性別者結婚對象的不同,就會適用不同的法律,而在此基礎上,伴侶間的權利義務如收養、繼承等,也有不同的規定,這樣的狀況雙性戀(Bisexual)者也同樣會遇到。在「換證」上,跨性別者也碰到困難,更改性別的程序據2008年衛生署(現衛生福利部)的規定:「變更性別者需經兩位精神科醫師鑑定並摘除性器官」,此規定引發民間跨性別群體譁然,如何改善這個問題的討論也持續至今。

若有意進一步瞭解有關跨性別的資訊,除了檢閱「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等團體的網站外,透過影視作品也不失為一種方法,如2015年以真人真事改編的英國電影《丹麥女孩》(The Danish Girl),以紀錄片形式闡釋一位男跨女的跨性別者的故事,此片同時帶到跨性別者的家人對於此事的態度轉變;2021年上映的《迷失安狄》(Miss Andy)也刻劃了跨性別者在社會之中的處境。

-結語

對於強調多元、包容與尊重的社會工作而言,工作過程中不免接觸到多元性別的服務對象,在強調充權(empower)的觀點下,社會依舊存在的性別不平等便可能成為社會工作的一大阻礙。本文針對同志遊行意義與跨性別議題的闡述,隨處可見「性別意識」對於社會的影響與「性別主流化」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

-參考資料、延伸資訊

1. 游美惠(2008)。〈「性別主流化」 — 從性別意識談起〉。《清流月刊》。

2.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性別主流化〉。取自https://gec.ey.gov.tw/Page/5377448F8ED85A79

3. 關鍵評論網(2020)。〈【後同婚時代】專訪2020臺灣同志遊行總召:婚姻平權不是只有同性婚姻,而同志議題也不是只有婚姻平權〉。取自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20lgbtparade/142282

4. 關鍵評論網(2020)。〈【後同婚時代】專訪伴侶盟許秀雯:同婚專法仍有五大問題,我們真正想挑戰的是性別二分秩序〉。取自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20lgbtparade/141713

5. 關鍵評論網(2020)。〈【後同婚時代】專訪彩虹平權大平台呂欣潔:同婚專法的影響,將確實翻轉台灣社會〉。取自https://www.thenewslens.com/feature/2020lgbtparade/141709

6. 同志諮詢熱線。〈什麼是跨性別(Transgender)?〉。取自https://hotline.org.tw/lgbt/transgender

7.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性別主流化計畫及實施成果:https://gec.ey.gov.tw/Page/DDC523790E4FA9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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