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不婚? 大陸大叔的願望

DONG YAN 董言
Jul 27, 2017 · 5 min read

「老了以後,我想和幾個朋友去郊區買棟別墅,大家住在一起,開開心心就好。」大叔不止一次同我談及盼望已久的生活,這不是僅屬於他自己的未來,而是一群大叔的「美麗新世界」。大叔和朋友們都定居深圳,年齡是不容易從他們的外表推斷出來的,他們有物業、有積蓄,工作日西裝革履,公司裏的阿姨費盡心思地給物色姑娘,婉言拒絕後,一如往常,下班健身,回家自酌。而周末,大叔們是屬於同志圈的,無論是打麻將、泡吧、旅行,只要不是孤身一人便可,他們互相調侃、互相嘲諷、互相鄙視,最後協定要生活在一起。

「但是你們之間如果有一人被送進醫院,朋友是沒有權利為他簽署病危通知書的,對嗎?」

「好像是的。」他似乎知道我要追問什麼,補充說:「台灣那個,是件好事。」

大叔肯定是知道對岸的消息了,司法院大法官作出釋憲,宣告《民法》條例與《憲法》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不符。5月24日的新聞報道在各種社交媒體洗版,將此「亞洲第一」的前世今生和盤托出。但是對於鋪天蓋地的社論政議,大叔卻無意理會。沒有歡欣鼓舞的話語,也並非冷嘲熱諷,只是用平淡的口脗覆了個簡單的答案,彷彿所有都與其無關,他從未打算找一個為自己簽字的人。

有 總比沒有好

我不甘心地轉向其他朋友,希望從他們口中挖出一些鼓舞士氣的言說:

「挺好的,但我從沒想過結婚,沒時間想。」

「由衷地祝福他們,希望這個法令能夠落地。但從個人角度講,我倒是對結婚不大感興趣。感不感興趣是一回事,有沒有權利去結是另一回事,我是堅決會支持爭取結婚權這件事,儘管我不一定會去結婚。」

沒有哪一次經歷讓我如此感受到「同性婚姻」這麽遙遠,甚至連烏托邦都再已不是。

2015年6月,湖南長沙,孫文麟與胡明亮相戀,他們決定走進民政局登記結婚,結果自然是遭到拒絕。之後,他們又花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尋找律師,提起訴訟,直至敗訴。審判時,將近200人參與旁聽,法庭外則是架滿了攝像機,代理律師最後慷慨陳詞,「贏得未來的一定是我們」,孫、胡手牽手步出法庭,將同運儀式推向高潮。中國的本土新聞裏沒有什麼悲愴的劇目,稍帶感傷的信息要不就是瞬間被刪除了,要麽就是真的從未發生過。這是為數甚少引起公眾關注的同志新聞,又恰好套上了「同性婚姻」的政治正確,在無數雙眼的注視下,成了一個完美的寓言,有了婚姻的自由,便有了同志的自由,便有了中國人的自由。所有問題只需一劑良藥,BBC的記者得到了他們想要的答案。

大叔有一位出身富貴的朋友,伴侶是鬼佬,他們輾轉至美國找人代孕,孩子一降世,便回到中國。他的男友長居香港,雖然他毋須花太多心思打理家族企業,但照顧孩子的事情還是交給了保母。在美國,他們是合法的父親,回到中國後,他們與孩子是法律上的陌生人。結婚、生孩子,他們與男女夫妻無異,在讓父母或是保母照顧小朋友的決定上,也是驚人的一致。除卻少了一紙公文,他們可也算是新時代的典型家長範本。原來這就是「同性婚姻」。

「其實根本沒有人要結婚啊!那麼大的責任。」儘管L是參與香港同運的一員,但「婚姻」絕對不是他們推進同運的最終目的。

做真實的自己

「婚姻」這個詞對於香港的同志來說也太過沉重,在那些已經結伴十餘年的人眼裏,沉重就是了無意義。好幾對朋友的父母都知道兒子身邊有另一個男孩,他們同進同出,逢年過節穿梭於兩家一齊慶祝,男孩甚至會參加他們的全家旅行。對於兩人的親密關係,父母或是表態,或是默許,上桌食飯便是最寬大的承認。朋友這樣的生活早已變成日常,沒有人願意離開對方,彼此容忍,甚至到不快樂的地步。他們也未想過結婚,抱有一種香港同志都認為自己不會結婚的確信。他們用一種港式口吻說,香港人幾物質,幾個人主義,香港又太細,住埋一齊都已經好難。不開心也成了一種幸運。

對於想結婚的人,「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身邊的朋友毫無理由地瘋狂地愛着台灣,「不如我哋移民去台灣啦!香港變到我都唔認得喇」。台灣的婚姻平權運動讓他更加興奮。另外一個則深思熟慮地講,允許同性婚姻的法令,慢慢會變成爭奪利益的工具,在一場場官司中,耗盡最後一點感情。他對法律、政府,以及各種權威都已失望,但我們還是會觀看立法會的辯論,只是不知道在生死離別時,一抔骨灰會飄散到哪裏去。這是香港同志的結尾。

「至少我會期待婚姻的保障,選不選擇是自己的權利,有沒有是一個大環境。但是台灣畢竟努力了那麽久,我們現在還是做好一個自由和真實的自己吧。」

同志 作為公共群體

台灣驕傲日再往前推幾天,上海人民公園出了名的「相親角」,同志親友會的家長撐起傘,傘上攤開的是個人介紹,照片、身高、學歷、職業、家產,無一遺漏,只是他們的傘是彩虹色的。不到半個小時,他們的標牌被沒收,被所謂的執法人員「請」出了公園。「我們也有權利在這裏,我只不過是想為我的兒子找個男朋友!」一位同志母親說道。

這就是中國的日常。和其他父母撐着傘為子女尋覓配偶不一樣,同志親友會的家長知道自己的孩子面對的不是合法婚姻,但感情大事還是要父母來做主啊。你永遠無法逼迫一個櫃中人出來參加激烈的社會運動。儘管不是緊鎖在櫃中,但是其中的實情也未必向所有人公開。他們認為,隱藏是保護自己的最好手段,不去招搖,不作奸犯科,就天下太平。擁有足夠的財富,同志就能操控自己的生活。與其說中國社會不允許「同性婚姻」的存在,不如說同志自己都無法作為一個公共群體出現。

還是要以「同性婚姻」做個結尾。同志有時候以「婚姻」為目的對抗歧視,但是當我們對「婚姻」都已經失望了的時候呢?想像中的一副場景,在病房外,病人家屬與他的同志朋友相遇,新舊兩個世界終要面對彼此。癱倒在病牀上的人是否會同意,原來靠自己的能力活下去,靠自己的能力去死,都是件難事。

(標題為編輯所擬)

文.董言

世紀版編按:台灣在婚姻平權上邁出的大步,引發了廣泛討論,有歡呼,亦有群體稱釋憲結果是「台灣司法史上的恥辱」。對於同志群體,他們真的需要一紙婚書嗎?

原文載於《明報》世紀版(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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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城市大學中文及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劇場評論、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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