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受傷, 透過法律途徑該如何求償?

eLsa
6 min readJun 3, 2019

社會新聞的日常, 每天總是有無辜民眾遭遇莫名事故, 不論是車禍或誤認為仇家, 因此被攻擊受傷. 雖然報案警察會偵辦, 檢察官會起訴, 但民眾如何為自己爭取權利呢? 這篇文章將一步步告訴你, 求償需要做哪些功課, 幫助大家討回公道.

這兩天聽到一個案例, 某甲騎車在路上, 與陌生騎士某乙爭執, 某乙在此時自摔. 某乙事後指稱是因某甲造成受傷, 因此約出且毆打某甲, 導致某甲骨折. 近日某甲收到傳票, 傳喚他以證人身分出庭.

今天就以這個案例來看看, 當事人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

0. 證據是一切的基礎, 如何保留證據.

事情發生的當下, 保留證據可以避免之後很多各說各話的麻煩. 例如: 機車外觀照證明沒有受損, 被打之後的驗傷單, 通話紀錄, 事發地點或附近的監視器錄像, 轉帳匯款紀錄等等.

  1. 先了解自己遇到的狀況, 法規上相關的規定為何.

以這個例子而言, 當事人被毆打, 這部分是構成”傷害罪”. 另外因某甲誣指當事人造成摔車, 這部分可能還涉及詐欺取財, 或是恐嚇取財.

刑法第227條 傷害罪

2. 搜尋跟自己事由跟法律規定項目相符的歷史判決, 了解可請求項目.

知道了罪名相關的關鍵字, 除了搜尋網路上各式各樣跟自己狀況類似的文章, 最有參考意義的還是法院實際上的判決, 這個案子相關的關鍵字, "傷害", "骨折", 如果要考慮誣指摔車的部分, 可以試試”詐欺取財”, ”恐嚇取財”.

目前常用的幾種裁判書搜尋工具, 可以試試看自己喜歡哪一個

a. 司法院新版裁判書查詢系統 (免費, 容易使用, 功能較少)

b. 法源法律網 (免費, 使用較為繁瑣)

c. Lawsnote (部分免費, 功能較多)

搜尋到跟自己相關的案例後, 可以試著了解: 可請求賠償的項目, 賠償金額, 需提供哪些證據, 據此參考及評估自己的下一步.

舉例來說, 本案相關的傷害罪, 非重傷來說, 一般刑度大概是半個月到三個月

幾個參考判決:

減刑後 拘役肆拾日 http://bit.ly/2Wc4W68

拘役伍拾伍日 http://bit.ly/2WezbJx

有期徒刑參月 http://bit.ly/2ETlSZ6

因傷害造成的損害賠償部分, 因為傷勢跟可提出的單據不同, 請求金額也大有差異, 以下幾個判決供參考:

(骨折相關, 非其他重傷害)

a. 醫藥費兩萬多, 慰撫金兩萬, 共四萬元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107板小714)

b. 事發過三個月後的醫療行為無法證明與事件有關, 僅判賠醫藥費收據金額900, 精神慰撫金一萬元, 共一萬元 http://bit.ly/2WNI4hx

c. 醫藥費跟就醫交通費用約一萬元, 無法工作(月薪二到三萬)及精神慰撫金五萬, 共六萬元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107板簡992)

若是傷勢較嚴重, 請求的項目多, 賠償金額也會較高. 例如:

判賠看護費用三個月(180000), 薪資三個月(135000), 汽車修復費用(119633), 醫療費用(7252), 拖吊費用(2000), 精神慰撫金(200000), 共644,245元 http://bit.ly/2WRNF6I

3. 評估是否提出告訴, 是否委任律師

做了多方了解後, 下一步就是評估各項成本跟可能取得的補償

以此案為例, 分別估算如下:

時間成本:

每個審級約半年, 實際會因各種變數增加, (偵查跟開庭狀況等等), 順利的話一年內應會結案. 如果上訴二審就再增加半年到一年.

出庭成本:

需要花費的請假時數跟交通成本.

裁判費用:

一審約1%, 二三審約1.5%. 例如請求二十萬的損害賠償, 大約需繳交2100的裁判費用. 可至司法院網站試算需多少費用(刑附民可免繳).

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count.html

委任律師費用:

案情若不太複雜, 每個審級約5~10萬元. 實際收費仍看個律師行情而訂.

可請求金額:

醫藥費(提供醫療收據), 無法工作損失(薪資證明, 請假證明, 醫生診斷需休養證明), 精神慰撫金(可參考類似判決的金額).

其他注意事項:

  • 提出告訴有時效問題, 逾期的話請求是會被駁回的喔. 此例相關的傷害罪時效六個月, 損害賠償是兩年.
  • 以上所稱時效計算方式為事件發生當日開始計算, 例如是2019/01/01被打傷, 傷害罪提告期限到2019/6/30, 民事的損害賠償提告期限到2020/12/31.
  • 在刑事判決起訴後到結案前提出附帶民事請求, 可免繳民事訴訟裁判費.

總結前面的資訊, 以目前知道的狀況, 建議如下:

1. 確認是否超過追溯期, 已被打傷時開始計算, 刑事傷害六個月內, 民事賠償兩年內

2. 相關證據及單據保留, 有助於提告跟索賠.

3. 根據無法工作損失薪資, 醫藥費, 精神賠償等來評估可請求金額. 若金額小於十萬, 可考慮自訴, 若有十萬或是想討回公道, 可考慮聘請律師處理. 如果可證明損失跟請求金額太低, 例如三萬以下, 則不建議提告.

4. 若決定提出告訴, 下一步就需要了解走法律途徑的流程, 何時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請求.

民事訴訟流程可參考司法院網站
https://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1/%E6%B0%91%E4%BA%8B%E8%A8%B4%E8%A8%9F%E5%88%B6%E5%BA%A6%E5%8F%8A%E5%85%B6%E5%AF%A9%E7%B4%9A%E5%8A%9F%E8%83%BD.doc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提出的時間點必須在” 第一審判決前或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且附帶條件須與該案相關.

以本篇案例而言, 若當事人出庭當證人後, 發現自己與本案無關, 必須另外報案提起傷害告訴, 法院起訴後才能在傷害案件中提出刑附民請求賠償.

5.1 決定自訴

了解如何撰寫訴狀, 尋找起訴書撰寫範例, 自行撰寫.

5.2 決定委任律師

如何找到能幫助您的律師, 把投資的費用花在刀口上.

6. 開啟求償的旅途

提出訴訟, 出庭攻防戰, 談和解, 等待宣判, 接受判決或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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