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版】我們都知道,只是不想抓

Jelly Hsu
Mar 1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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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成為網友生存希望,就算整天不睡覺也要無時無刻收看的Muse木棉花Twitch官方頻道遭人檢舉,被封鎖了三天,時至11/8才終於解鎖,網友又感受到活下去的動力。

Muse木棉花的官方Twitch

木棉花的靈壓消失了3天

網路上推測的原因不外乎是其播放的授權動畫《怪醫黑傑克OVA》包含了不少露點的內容,而Twitch除了有規範色情內容外,近期打擊色情實況也十分頻繁,木棉花應該就是被這波給掃到。

就算如此,木棉花被封鎖仍是奇怪,但不管怎樣,木棉花就是被主導權在手的美國Twitch封鎖了,看起來台灣板手也無法干涉美國Twitch的決定,看來也只能乖乖蹲三天在出來了。

另一方面,有些網友將焦點失焦了,明明木棉花被封鎖是因為露點畫面,卻聚焦在「明明是正版動畫卻被封鎖這件事情」,若木棉花所播放的是盜版,還能Twitch上播?

而知名懶性實況主在討論區上又對於「自己的實況台任由播放盜版片」的進行自我護航,更是將台港的實況台一直存在的問題給爆發出來。

粉絲捐助金錢給實況主,其播放的盜版影片,實況主算不算侵犯版權?

合理使用原則

合理使用是著作權法的一個概念,如果其創作內容不會有損著作方的經濟利益下,允許人們無需徵求著作權所有者的同意,就可以使用受著作權保護的部分內容。

不難理解,這是為了讓著作權所有人的利益和公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而合理使用,每一個國家都有不同的規定,但不外乎包含以下的原則:

1.使用之目的及屬性,包括該使用是否為商業性質或為非營利教育目的

2.該有著作權之著作之性質

3.所使用部分之質與量與該有著作權之著作整體之關係。

4.該使用對有著作權之著作其潛在市場及價值之影響。

這四點原則,看似上沒有毛病,但其原則其實非常模糊,如何加以定義以上四點?判斷的基準又是如何?這些在法律上都沒有詳細的解釋。因此網路上才有那麼多,明顯是未授權的影片被拿來當作創作,卻難以規範的灰色地帶。

日本盛行的同人作品即經典的例子,很多同人作品並沒有向所有者取得版權,將其加入創新元素後販售。「同人作品違不違法」老是在網路上引起論戰,認為違法的人覺得沒有取得版權並商用就是錯,覺得不違法的人認為同人作家的創作內容有一定的份量,且對市場有正向發展,屬於合理使用。

每半年舉辦,全球及日本最大型的日本同人誌販賣會Comiket

華人圈內盛行的電影動漫解說亦是如此,許多創作者以「包含創作內容」的名義,去掩蓋盜版的事實,然而與同人作品不同的是,同人作家是將作品中的角色挪用出來,創造新的故事;很多電影解說除了用未授權影片,還把它重新剪輯,說是自己創作的,這種明顯犯法的行為卻如此猖獗,令人不齒。

沒有錯就是在說你

法院與學者注意到了合理使用原則的侷限,對於這種模糊地帶,需要用大量的案例去參考才能得出一個標準,但至少他們有了一個共識:法院在判決的時候必須將四點原則一一加以論列。

換句話說,當討論合理使用原則時,並須符合這四大原則才算符合。

從這個共識探討盜版問題的話,不管是同人作品還是電影解說,都要被當作違法了,就商業性質以及著作權性質來看,兩者都沒有立足之地可言,更別說在Youtube上常常看到的音樂、電視節目了,完全無原創性質,很多都可以稱做「盜版」。

不要玩得太過火都行

版權方完全有權利去舉告這些人,卻對於這些作品卻很少有動作。仔細想想,版權方也不是傻子,在Youtube上有一部明顯沒授權,收看次數高達1100萬的米津玄師《Lemon》音樂影片,他們會不知道嗎?就如標題所說,不是不抓,是不想抓而已,哪一天版權方不開心,他們是可以把這些東西全抄掉的。

Youtube上許多音樂作品都屬於盜版的範疇

不這麼做的原因不外乎是合理使用的第四個原則:該使用對有著作權之著作其潛在市場及價值之影響。資訊傳播十分的方便的網路世代,購買及收看正版的管道越來越多且便利,同人作家及社群媒體的傳播,對於作品的知名度有著正向的影響,甚至會吸引人去購買正版,對於版權方來說,有時還是得利的。

知名網頁遊戲《艦隊Collection》其知名度因大量的同人作品而快速擴張

有的時候版權方,認定其影片對於本身作品的宣傳有利,就算看到法律上所謂的「盜版」,只要不是太誇張的行為(宣稱自己為正版、擅自販賣等等),也就看看就算了,對於使用者而言,拿到盜版並使用它,不要對外張揚,版權方也不多說什麼。

大部分的無授權分享者也知道自己在幹違法的事,才會在註釋上寫著 「並無擁有該內容的版權,內容版權屬於該內容的擁有者」,他們已經做好了這些內容隨時被刪除的心理準備,也不會多有埋怨。(除了上面那位電影解說之外)

不過如上所說,版權方只是不想抓而已。字幕組就是一例:原創內容過少,只是加上字幕就廣為宣傳。儘管聲稱是非商業利益,日本方面對於字幕組就是無法接受的一環,認定影響到其正向發展,近年來抓字幕組也抓得很兇,甚至發生抓到警察局,接受司法審判的例子;也有越來越多作品對於這種遊走法律邊緣的二次創作做出規範,《SSSS.GRIDMAN》官方就明訂可以在不違反社會風俗的情況下進行二次創作。

字幕組對於作品宣傳的效益也是正反兩方熱議的論題
《SSSS.GRIDMAN》

實況點播盜版算不算侵權?

台灣的實況圈有著不可思議的斗內文化,透過用斗內(捐助金錢給實況主)的方式,觀眾可以藉由實況主的畫面播放影片,也才有了今天「斗內盜版」的熱議,這要到底違不違法?實況主有沒有連坐責任?

其實擺明了,這不但是商業的性質(金錢上的往來)、影片還未取得授權、創新內容近乎為0、會在實況上看這些盜版影片的潛在市場遠不及電影解說和同人,也難逃沒有公播授權的證明,實況主還有對於影片要不要播的決定權,更何況實況主還是有收錢的,這些公然播放盜版影片的實況主真的沒有什麼辯解的空間可言,就是版權方想不想搞你的問題而已了。

順便一提,Twitch可是明確的在智慧財產權說明中說過,只能分享自己擁有的內容了喔,還特別聲明從其他網站分享的內容也不行了。光是Twitch這關就闖不過去了,斗內盜播這件事更是不用再提什麼法律或是灰色地帶了,就是違法。

斗內盜播如同其他種類的盜版,其實就是一種默契,不要在脫離軌道玩火自焚,版權方與實況主兩者井水不犯河水,頂多私下勸導,不要再檯面上撕破臉。懶性實況主在此次事件的立場上面就是討打,實況上常常出現明顯是盜播的影片,卻還要出來辯解沒有盜播給大家罵,實在是非常不智。更何況原本是在討論的是露點的色情內容問題欸,還硬要把話題轉到盜播,真是難以理解。

總結

筆者自己也有使用過盜版的日子過,玩著盜版的遊戲,看非法的動畫,聽者未授權的音樂。如今隨著取得正版的方法日漸方便,有了工作也賺了錢,我可以在Netflix上看正版電影,在Steam上玩正宗的《逆轉裁判》,在Spotify聽米津玄師的歌,而且這些還不用花到太多金錢。或許以前生活機能不便利而必須使用盜版,在今日科技日漸發達的社會,為何不花一點點小錢支持正版,讓使用者與版權方兩方都獲得正向的利益呢?

對於創作者而言,也漸漸正式到著作權的重要性,許多華語圈實況主如魯蛋、6tan等人就考慮到版權的問題不開放斗內播影片了,越來越多電影的解說也減少電影片段內容的使用,單用自己的口才去講解。至於二次創作,能看到創作者從既有的角色創造全新的故事,很多版權方也漸漸接受二次創作的存在,這種堅持令人佩服。

隨著對著作權的認知的完整,保障著作權以及公共利益同時發展的時代已經離我們不遠,甚至是現在進行式。

最後再說一次,版權方都知道誰在用盜版,只是不想抓而已。若真的有疑慮,就乖乖用正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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