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同志婚姻合法後,下一步?

Jess 中文
中英俱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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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min readMay 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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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兩件讓我印象比較深刻的事,一、是上禮拜在捷運站附近碰到 Amnesty/國際特赦組織義工,穿黃衣服手拿表格的那種。他們現在的開啟談話方式,是請你在紙上的五個社會議題中,選一個你最關心的項目,再拿出相對應的連署表格請你填寫,最後詢問是否有意願每月資助。

但讓我印象深刻的原因,是因為要在五項議題中擇一時,我竟然愣了好久還選不出來。

當然,怎麼選都沒關係,這一步主要只是個破冰方式。如果沒記錯的話,那五項社會議題中包括女性權益、難民、LGBTIQ+、兒童權利等。

如果是幾年以前,我應該會很快地選擇其中的 LGBT 同志權益,連思考都不用,但在那天,我卻遲遲無法決定。因為在 2019 年的今天,同志權益在和其他議題並列時,好像已經從(我個人的)當務之急,「進步」到了只要持之以恆,有生之年一定能看到盡頭的問題(這裡指對於台灣而言,如果考慮伊斯蘭國家,LGBTIQ 權利絕對很急)。但從另一方面來看,我的這種心態反而更彰顯出那些持續監督立法的同仁們之重要,畢竟風頭一過,這些細部環節如果沒有群眾持續關心,條文內容肯定會變得亂七八糟。

以前每到六月,就會常聽到直男朋友開玩笑,說為什麼要有 Gay Pride,我們異性戀也沒有 Straight Pride 啊(大概是七分玩笑帶三分認真的口氣)。我通常的回答是「喔那你去辦啊」,但心裡認真點的回覆則是:我也希望可以看到 不用辦 的一天。或是演變成像美國學校過中國農曆年、無神論者過聖誕節、全世界人過 St. Patrick’s Day 這種 cultural appreciation 心態(雖然最後一個例子好像很容易走偏成 appropriation)。

第二件讓我印象深刻的事,是件才剛發生,但應該會持續燃燒的線上話題,並狠狠打了我自己前一段的臉。發生在台北健身房 Formosa Fitness 的臉書(這家以前的爭議事件請自行 Google,在此不討論),昨天負責人發了一篇文,內容支持「傳統婚姻」,並闡明他們的健身房 “free from the gay sex that you find at many gyms in Taiwan”(大安運動中心表示無奈),加上一張有 Pepe the Frog 的彩虹旗(這不是 alt-right 什麼才是 alt-right),立場明確到我一度以為是積怨已久的員工在反串。

Source: Facebook

文雖然刪了但是截圖滿天飛,而今天負責人再度發文,大意是你們沒看錯,這就是老子的立場,接著試圖滅火:“We stand 100% behind family values”,然後很歡迎小孩等等(這不是滅火這是火上澆油吧,老闆你醒醒,你以為人人都可以當 Chick-fil-A 嗎)。

字面上來看,其實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講明「本館禁止同性戀會員加入」,但文中濃濃的反同意味讓人要忽略也難。任何身為 LGBTIQ+ 一員、或支持的人應該都會想離這家健身房遠遠的。

題外話,這種立場鮮明的直男癌患者好像發言時都會順便忘掉世界上有女同性戀的存在,不管是「本館禁止同性戀在更衣室進行性行為」(聽這句話還以為異性戀都不會在廁所亂來),或是愛家盟起手式「同性戀會傳播愛滋」(女同志的罹患比例比異性戀還低好嗎),這些人可能只有在搜 A 片的時候才會突然想起還有 lesbians 這個關鍵字還沒用。

回到主題(怎麼辦好像不小心越寫越長),在同志婚姻通過之後,我們接下來的一步呢?

有了前面這種例子,可想而知反歧視法是必要的,雖然反歧視法只能規範社會中需遵守的最低標準,但連個低標都沒有的話,因性取向而解僱、拒絕服務、不聘用的情況只會更多不會更少。剛剛去翻了一下批踢踢甲板,也有幾篇類似的討論,除了反歧視法外,提到的不外乎是性別平等教育,和「多把同志納入戲劇中」。其實後面這點就是在講 inclusion 吧,只是中文好像目前還沒有個專門字彙。

台灣以同志為主題的電影不少,但把同志角色寫成戲劇和電影中「正常配角」的例子相較之下真的不多,大部分都以壯烈的悲劇結尾或不得善終,造成非同性戀觀眾在看這類作品時,就算不是有心為之,也很容易會有 Us vs. Them 的心態產生。讓我想起和長輩聊到同志話題時(對方非常反同),在雙方都能理性討論的前提之下,當問起對方現實生活中有沒有認識任何活生生的同志朋友時(不很熟也算、任何日常能接觸到的都可以算),我目前得到的答案都是零。

….但當下很想搖對方肩膀大喊:怎麼會沒有呢,你認識的 XXX 和 YYY 明明都是啊啊啊啊啊,還有那個誰誰誰也是啊你瞎了嗎。但既然那些當事人沒有對他出櫃,理由可想而知。

而至於性別平等教育,我個人其實沒有太多意見、或甚至可以說對性平教育抱太大期望。我也在台灣念過書,記得學校當時教的性別內容(好吧其實忘了很多),但好像整體而言.….不過不失吧?抱歉我對這方面沒有再深入研究就置喙,可是以我自己經驗而言,學校教的任何觀念和道德觀,我好像是直到高中大學才開始真正吸收,而且也是以自己想要的方向吸收。

也可能是我幸運沒有碰到太偏激的老師,但就算是小時候,在課堂上聽到非常政治不正確的內容,回家後跟家長提起,通常得到的回應都是「那是那位老師的個人意見,不用全當真」。

所以說家庭教育的影響還是完勝學校教育吧(純屬個人意見),畢竟家裡沒教好,學校裡你怎麼扳都很難扳回來。

學生家裡如果恐同到不行,你在學校裡怎麼教,他回家後他爸一句「那位老師的話聽聽就好」還不是前功盡棄。單就影響力而言,我覺得做好影視圈的 gay inclusion,搞不好比性別平等教育有效個好幾倍(例如學校再怎麼教,歐陽娜娜最後還不是跑去當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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