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談現今台灣攝影狀況」
在藝術觀賞的過程中,我們很容易套入風格的概念。
這可以從台灣現代很多日系風,韓系風,小清新,紀實紀錄,或是森山大道/荒木經惟式的影像,層出不窮眼花撩亂的各式風格迷惑觀眾或是攝影者的視點。
而在這些風格影像的簇擁者(或作創作者),常常會將其風格代表人物的格言或是教條擁護並推崇,甚至在過激的情緒下常有排他性的思想產生。
而這時便會出現所謂的「美感崇尚者」(我自己命名的),強調其作品的意義本質風格是跟隨著「美感」的崇高地位而定,不追隨任意風格,也同時代表了所有風格。
我在前幾篇所發的動態裡面,早已表明過「美感不等於藝術」此論述有興趣者可在文章最末找到相關文獻。
在後歷史時代的藝術觀來說,「藝術本身即是藝術」,這點我沒辦法有任何的評論,甚至是批判何者風格所呈現的思想是有高低之分的。
我只是疑惑那些單就在眼盲溺水之際,便緊抓著主義思想進而劃分自己作品的人,到底對於「藝術史」甚至是「攝影史」這樣的基礎中的基礎選擇無視的動機或理由。
必須提出的是,這樣的風格矩陣(Arthur C.Danto提出,而後否定)的一個思維,在他本人於「在藝術終結之後」一書中,也重新提出其謬誤的地方。
他提到:其實這種作法完全忽略了歷史背景,將所有的藝術作品視為同一時代的產物,而這樣方法會讓美學和歷史分家,雖然它縮短了藝術美和自然美的距離,卻會讓我們對藝術美失去鑑賞力。藝術感知能力絕對和歷史有牽絲萬縷的關係。
我重申且反覆輪述的關鍵是,藝術的鑑賞感知或中心思想的延伸絕對和歷史有極大的關聯性。
當然,因其作品本身的張力或片面浮誇的創作主題論述,某種層面上來說同樣可以吸引目光,甚至是大多數觀眾的目光。
而我們同時也會發現,那些喜好否定其它作品的藝術價值的人,傾向把藝術的某個時期附加的特色提升為藝術本質的一部分。這種做法是哲學上的謬誤,但卻也是很難避免的一種謬誤,特別是當我們缺乏一種有力的歷史相對論來調和本質主義時。
但,最讓我擔憂且悲哀的是,在台灣攝影這樣的狀況,不只是觀眾本身有這樣「被強迫性」灌輸的謬誤,連創作者本身也對「美學」或是「藝術史」的認知非常的不足(或膚淺),而這樣的風向,能從社會文化中看出,是逐漸的走向一種狹隘眼界的死胡同中。
我只是嘗試在我所力及的範圍內,呼籲甚至是祈求,重建你們的觀念,不只是在藝術史的建構,或是攝影史的理解。不要再誤導銜接你們的忠誠追隨者,或是其他依靠你們求知的學生們。
當然,我說的這段話,是對「對藝術其本質有探究的慾望且求知若渴」的人喊話。
正如Clement Greenberg所說:閱歷豐富的雙眼,只會受到藝術中明確肯定的好所吸引…..知道它在那兒,其他東西都無法滿足。
至於那些腳踏黃金手握王冠之人,我也只是些掉落及地卻不起塵埃的蜉蝣之物吧。
*有關風格矩陣可參閱Arthur C.Danto在1964年提出的<藝術世界>一篇。
*後歷史時代是Arthur C.Danto在<藝術的終點>所提出的一個時代的劃分,代表的是當代藝術的時期。
另外有關「美感」與「藝術」之間的問題,可以參閱「藝術的意義」-Herbert Re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