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阿姨,最近柯文哲發表反美親中言論,抱怨台灣買美國武器怎麼需要付錢,還指稱民進黨台灣政府是搶匪而中國是警察。 依照姨學理論,柯文哲屬於費拉嗎?(如果屬於費拉,費拉右派與費拉左派都沒原則不可靠⋯⋯有些右膠先前堅持柯文哲是右派所以值得支持,我為他們提問)
匪諜設計的,指紋非常明顯。反獨容易促統難,因為破壞者沒有必須實現的目的,選擇自由度大得多,適合發揮無產階級本能。蔡英文政府最強的地方是外交,獨派群眾的幾個敏感點引向相互矛盾的方向,例如將親日或反國民黨引向反美,草根性或民粹性引向去工業化或非軍事化,導致內在連貫的政策籃子無法形成。柯文哲沒有經過歷史風波淘汰篩選過的班底,臨時結合的…
法理上是極其簡單的,停戰安排和終戰條約不是一回事。軍方就可以安排佔領區,然而佔領區並不等於戰勝國外交家談判產生的邊界。德國在1918年投降,停戰協定安排法國佔領萊茵,捷克佔領中歐,英國佔領敘利亞,只需要總司令福煦命令根據軍事上的方便,調動距離最近的協約國軍隊。1919年凡爾賽諸條約簽訂後,萊茵交還德國,敘利亞由英國交給法國,中歐佔領區分區投票決定歸屬,才是正式的和平安排。
1945年的密蘇里號停戰,只是1918年的貢比涅停戰同樣的軍事安排,盟軍總司令部就可以下令,僅僅根據戰區劃分。然後當然是戰勝國內部討價還價擬訂和約,戰敗國只需要簽字。舊金山和約的問題在於,只是半個凡爾賽和約,因為…
政治移民造成的人口結構變化,在國際法上早有判例,例如國聯對芬蘭阿蘭群島瑞典語居民的仲裁,如果芬蘭用政治移民淹沒瑞典人,芬蘭對阿蘭群島的主權就無效。這方面的判例不是國聯發明的,而是中世紀以來封建習慣法的歸納,例如里窩那、比薩和佛羅倫薩移民案,斯特拉茨堡和日內瓦移民案,判例多到不可勝數,塞滿法蘭克福帝國法院檔案。芬蘭是文明國家,自然遵守仲裁。仲裁沒有生效而形成長期懸案的,例如塞浦路斯問題、西撒哈拉問題,要麼繼續扯皮,要麼等待戰爭和終戰條約解決問題。就習慣法而言,1925年中華民國解體後,國民黨和共產黨的政治移民肯定都是非法的,在普通法體系中,強制佔地者不僅沒有政治權利,連民事權利都沒有,屬於人身財產不受保護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