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vs 語言:超級脈絡主義(二)

Houin KNs
7 min readJun 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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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腦中「沒有辭典」,語義變幻無常、「概念」就是鬼火,由William James很早就發現的這些「混沌」,源於一詞多義現象,為了超越這些先賢,我們最好還是狠狠地、更仔細的看看這個現象。

狠狠地撕開「一詞多義」的外衣

來吧,語言學家目前將一詞多義區分成「規則」和「不規則」兩種。

不規則的多義詞如Red,它既指消防車上的顏色,又同時指某人頭髮上的顏色,心理學家Steven Pinker相信,這種對red的使用,並非按臨時需要擴展出來而是約定俗成的、完全靠記憶的。

因為我們發現,例如在法語中,頭髮上的red卻有一個專屬的形容詞roux來指稱它,而不是以法語的紅色"rouge"指稱,既然英語使用者可以「一red兩用」,同為人類的法語使用者為什麼不「一rouge兩用」呢?

又想想英語中其它形容頭髮顏色的詞語,諸如platinum、ash、auburn等,還有根本跟「草莓+金色」無任何必然關係的髮色"strawberry blond"。

根本跟「草莓+金色」無任何必然關係的髮色”strawberry blond”

心理學家Devrah Klein和Gregory Murphy的實驗也証明多義詞是作為獨立含義被記憶的。

他們使用的是「促發效應」(priming)技術,即將一個單詞呈現給受試者,使其頭腦被激活,及後受試者便能在更短時間輕鬆識別出該單詞。

在這個實驗中,給受試者的是一個帶修飾語的多義名詞,如多義名詞"Paper",它可以指「報刊」「紙張」,而實驗人員為了鎖定其中一個含義,所以加入修飾語,如呈現的可能會是”Wrapping paper”(包裝 — 紙張)。

Klein和Murphy想知道”Wrapping”(包裝)這個修飾語,是促發了特定的含義,還是關於”Paper”的全部含義,所以他們會給受試者呈現另一個帶修飾語的Paper,它可能與原始含義一致,如"shredded paper"(撕碎的 — 紙張);或者不一致,如"liberal paper"(自由—報刊)。

實驗結果顯示,含義一致的詞,其促發效果更佳,即受試者在看完"Wrapping paper"(包裝 — 紙張)這個刺激後,能更快辨認出"shredded paper"(撕碎的 — 紙張),但卻沒有更快地辨認出”liberal paper”(自由 — 報刊)。

這說明,多數多義詞其某個含義可以完全不依賴其它含義而被獨立促發,兩種"Paper"(報刊vs紙張)在我們的大腦中各有其位置。

如果這些詞語的使用都依賴記憶,不規則多義詞這種「一個字多個靈魂」的東西之所以存在,便應該是來自某個人靈活地或莫名其妙地將詞語擴展到全新的含義上,並成功散布到人群去,這個說法合理嗎?

語言統計學支持這種主張,因為通常一個詞的使用頻率愈高,它的詞義也愈多,如動詞”set”的使用頻率是372次/百萬,詞典定義超過80條;動詞”sever”的使用頻率是9次/百萬,詞典定義有4條;動詞senesce的使用頻率少於1次/百萬,詞典定義只有1條。

這也否定了激進語用學的想法,事實上詞語並不是本來含混,然後慢慢在使用的甄選中變得敏銳;反過來,它很可能是通過大量使用而變得所謂「混亂」

我們有"red"這種不規則多義詞,但也有「好」這種規則多義詞。

好用、好看、好女人、好男人,「好」的含義又是怎麼一回事呢?

這邊Pinker舉出了計算語言學家James Pustejovsky的想法,即兩千年前亞里士多德的主張是正確的,心智對實體的理解依據四種因果關係

亞里士多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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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誰或由什麼造它的、

二、它由什麼組成、

三、它什麼形狀、

四、它用來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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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對這四種關係的判斷,影響著規則多義詞在使用上的含義選擇,在面對good、begin等規則多義詞,人們可能針對的是「它用來做什麼」進行思考,當你得出「女人」、「男人」用來做什麼,自然會在「好」的大量含義中找到對應的部分;當你知道要對「書」做什麼,自然會明白到底要”begin”什麼;

又例如面對”sausage”這個可數名詞時,當我們看到它被用作不可數名詞"There was sausage all over his shirt"(「香腸」遍布他的衣服),便會針對「它由什麼組成」進行思考,從而明白現在說的肯定不是一條條的"sausage",而是在說「香腸肉」的污漬。

Pinker指出,規則多義間的關係受限於苛刻的語義限制條件,多義名詞不會隨便跳進任何能被理解的句法中,例如你可以用France指法國領土、政府、當權者,但不會用來指稱法國人民,"France eats a lot"就是怪怪的;你可以為a newspaper或a magazine工作,但a book、a movie就不太行。

情況更多是,要不就加入,要不就退出,在我們的直覺中絕不含糊

規則多義詞在「詞義」層面與其它語言機制相配合之外,亦受限於詞形甚至語音,如the Swiss、the Spanish、the Dutch、the Japanese等指稱人民的詞語,是以表示國藉的形容詞的複數形式而來,這種轉換規則卻只適用於以「齒擦音」結尾的形容詞,所以我們只有the German,沒有像the Germanies這種東西。

最後,我們有時會發現不太合理的一些例外,如mouse沒有mouses;又如我們可以ferry to、truck to、cycle to一個地方,卻無法car to、plane to一個地方;可以吃chicken,卻只能吃beef、pork不能吃cow、pig。

是什麼神奇的魔力阻擋了同屬一類詞的它們加入詞義擴展的行列?是語義的細微差別?是詞形?是發音?都不是,純粹是因為「人是歷史的」,我們有mice在先,就不要mouses了;有drive、fly在先,就不car、plane了,那怕後者更「規矩」、更容易記憶。

離開頭昏腦脹的語言學,回到「咳咳咳」身上吧

好吧,那麼,還有「咳咳咳」呢?

「三點鐘方向那個人怎麼一直在咳嗽,他會不會有什麼怪病啊?」

「對啊!那個『咳咳咳』坐在那一整個早上了,拜託快點走吧。」

死了的叔本華呢?站在書架旁的尼采呢?

再來看看這樣的對話:

老闆:「我真的很想請教一下,你是如何把事情做的這麼差?」

員工:「你過獎了,這沒有什麼大不了,我其實可以做得更差一點。」

我們是怎麼利用相對穩定的「語義」,去理解這些不太穩定、「只能心領神會」的幽默語言遊戲呢?

難道一切終究還是要回到若隱若現的奧秘之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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