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項事實告訴你香港已是軍政府

Philodora
15 min readJul 16,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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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隊篡奪大權的六部曲

警方於7月14日武力接管沙田新城市廣場

7月14日,法國大革命230週年。縱然早有人在討論區上調侃式討論圍堵監獄的可能性,但民眾的意志依然用腳投票,選擇了最平實的抗爭方式——沙田區大遊行。

「沒有警察的地方就沒有衝突」,警方在中午,和平遊行其間以出動警棍和糊椒噴霧試探性地襲擊遊行人士,但大抵未有大型衝突。示威完結後,未走的遊行人士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中「嘆冷氣」、食飯休息,有的則在廣場外的露天空間繼續集會,亦有人則到了沙田大會堂處觀賞香港抗爭英雄梁天琦的紀錄片。

晚上九時多,全副武裝的防暴警察忽然獸性大發,從各個出入口湧入新城市廣場,並揮舞警棍無差別地驅趕或襲擊商場使用者。當時警方更一度封鎖沙田鐵路站,令沙田與其他地方的交通盡皆斷絕,沙田頓成孤城。

當時新城市廣場一帶幾近人間煉獄。面對面目相猙獰,不斷出言恐嚇的武警步步進逼,人民已無路可退,因為再退只會變成人踩人的慘劇,只好行使自然法中最基本的自衛權,絕地反擊,由抗爭升級成抗戰:拿著僅有的武器,長遮,水瓶與武警鏖戰沙田。

人民以身相博,為其他平民殿後
在日後的抗戰中,流血大概已是最低消費

其間,嗜暴成性的魔警意圖追打市民不成,反被大舉圍攻,但市民仍只是小懲大戒,魔警事後仍能自行起身,只有輕傷。

混亂中,大量一般消費者慘被波及:

橙衣女子逃生為首,儀態為次

2019年7月14日,史稱新城市之圍,又稱新城市反撃戰,敲響了人民抗戰的第一槍,香港人沒有攻入巴士底監獄觸發革命,但肯定的是,我們與革命的距離又近了一大步。

戰後,社交媒體故然被瘋狂洗版,不少人均指香港已變成「軍政府」。筆者不知論者是調侃警隊仰或明明實實地作出斷言,但本文就是要明明白白地告訴大家:

香港政府就是軍政府

釐清香港政府是軍政府的事實,是要讓大家明白一般的成文法和憲法已在很大程度上不適用。我們更多只能以自然法、人權概念和正義戰爭論來衡量抗爭/抗戰行動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而對於軍人/警察,我們亦不能再將他當作一般「市民」看待,而應看作一不義的特權階級。

事實上,特首林鄭月娥深明自己只是一傀儡特首,612血腥震壓後她隱忍不出多達個多星期,期間只「拜訪」了四大警察評議會,表示「支持」警隊。7月1日,立法會被攻佔,林鄭會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署署長盧偉聰於警察總部見記者。及後又在多次表明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出賣」警隊。

明眼人一看就知,不是林鄭要「支持」警隊,而是林鄭在出事後尋求警隊「支持」。

大權早已旁落

以下事實足以顯明香港政府已是十足的軍政府,香港的政權核心已悄悄轉移:

1. 不合比例的警隊規模與人口質素

東網照片

理解香港警隊軍隊化和軍政化的第一步,是認識警隊的人口結構。歷史上大部分武裝集團皆由吸納低下階層而起。這些低下階層古時被稱之為「流寇」,現代則被稱為「爛仔」。

這些人的人生目標單純,給少許利益和虛榮就可輕易控制,而由於知識量不多,更傾向認為只有暴力才可解決問題。且更傾向接受那種「誰大力誰就是王」的叢林法則。這都會當權者將警察轉化成私人武裝集團提供了極有利的條件。

香港的治安水平與新加玻、丹麥、挪威同分並列世界第一,香港警隊常自吹自擂地用這項成就替自己面上貼金。然而,香港警隊卻是一支有三萬人的大型部隊,還未計輔警體系。更誇張的數字是警隊佔整體公務員的19.3%,是名符其實的以警察治港。

相較新加坡只有不足一萬的正規警員,香港警隊的規模大近三倍,其警民比較更是亞洲最高

在極低犯罪率的情況下,香港警隊卻依然年年擴軍,年年裝備升級,其警費支出由2013年的約146億急增至2018年的約188億,除了一般薪酬調整外就是添購更多裝備(用以對付反政府人士)。

現在一個最初級的警員一入職就可獲24110港元的薪酬(近十萬台幣),比香港最高學府香港大學的畢業生只高不低,但警員更有數之不盡的員工福利,如豪宅般的員工宿舍,醫療福利等。

如此優渥的報酬,警隊吸納哪些人口?

據調查,2017年的新聘警員中有八成為毅進、中學、專上學歷。「毅進」,是一種香港公開試下的補救課程,專給在香港公開試中徹底失敗的人報讀。上述「徹底失敗」,大概全科不合格,或只有一科合格。筆者並不是說讀書不成的就是低端人口,但在香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風氣極濃,會在公開試中「徹底失敗」的人,很大程度上是社會中的邊緣份子。從社會學而言,是較不穩定的部分

在眾多紀律部隊中,消防的學歷分佈和警隊接近,但投考消防的難度比前者高出幾倍,不少現職警員也會投考消防但仍過不了最基本的體能測試,可見消防真的是社會中具特殊能力的一群。

真的太多人告訴筆者,往日最好勇鬥恨,專事欺凌的同學都加入了警隊;更有不少人說往日認識的三合會成員,整團人「轉職」做了警察。

大部份香港市民均不認為香港的良好治安與警隊有關,那是因為警員本身就常常涉及各種罪行!2018年有45名警員因犯罪被捕,2008年曾發生駭人聽聞的警署強姦案。2014及2019年社運期間均發生眾目睽睽的護送打人者事件,而打人者就是三合會成員。最近,更有督察被踢爆約女性回警署約炮,以及安全屋金屋藏嬌

以上種種,香港市民傾向相信整個警隊本身就是一龐大的犯罪利益集團,不論在公德和私德上都徹底腐敗。簡言之,就是雞鳴狗盜,行盡包倡庇賭之能事。

2.準軍事化訓練

PTU

香港警隊除了規模龐大後,更沒有文職武職之分。所有人員均需受一樣的武裝和戰術訓練。文職人員只是入隊後被指派的。

提起香港警隊,PTU三字最為知名。這當然是因為一套知名電影。PTU就是警察機動部隊,是準軍事化的鎮暴部隊,專用來對付大型群眾以及大規模動亂。

很多人以為PTU是警隊中的一個特別部隊,事實上是所有警員均受PTU準軍事化式的訓練,一般藍帽子警員就是PTU。理論上他們全部都可隨時穿上鎮暴裝備鎮壓香港市民。全部三萬名警員均是準軍人。

在香港,很多人對所謂「解放軍出動」有很大恐懼。這是因為8964的陰霾。然而,這存在一個極大誤區。他們對「出解放軍」的想像只限於出解放軍=開槍=血腥震壓。他們沒想到「出解放軍」的真正意義並非升腥震壓,而是在於「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取消一國兩際。

血腥震壓無需解放軍,香港警隊就足夠,因為香港警隊也可以開槍。

事實上,駐港解放軍只有區區六千人,而且從未實戰,展示過的力量只有摺被速度而已。但香港警隊可謂日日練兵,日日特訓以對付示威者。警隊中最精銳的特別任務連,俗稱飛虎隊,更是常參與區域性的反恐工作。

故此,真要打起來警隊恐怕不輸駐港解放軍。香港警隊和正式軍隊的差距也就只有一道準許開槍的命令而已。

3.無任何制衡部門

那麼警隊離這準許令實際上有多遠?答案是一個籍口和一個歪念。

在制度上,政府內部沒有任何可制衡警隊的部門。警隊的投訴科是警隊內部部門,有人曾向投訴科投訴,結果投訴內容被用作控告投訴者的證據。監警會是無牙老虎,沒有任何實權。

若警員犯上刑事罪行也只能由警方做搜證,再交給律政司起訴,若警隊內部全心包庇,則市民只可做民事索償或自行搜證作私人傳票提告(事實上成功率幾乎等於零)。

這就是為何警方對五大訴求之一的「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如此抗拒,因為「獨立調查」將打破警方對搜查權的襲斷,使提告成為可能。

故此,警員濫暴多年,在示威現場以「鎮暴」為名,行毆打發洩,非禮抽水,濫用私刑之實多年,根本無一人被繩之於法,至於那些撐警人士更是可以無成本打人。因為警察深知那些人與自己站在同一陣線,只要事件不是「斷得那麼正」就會非但不告,更會護送他們離開,甚至反告被打者傷人

開槍屠殺市民?只要場面和藉口不那麼難看就可以了。

14年後,警隊因民情洶湧,最終提告了「黑角七警」與被鏡頭捕捉到當街打人的朱經緯。然而,一如所有黑社會和非法集團,七警和朱經緯在被告後收到大批以「捐款」為名的「安家費」,也許當事人也是樂在其中。

從政治現實上,警務署長的實權已遠超行政長官。這一是因為槍桿子出政權的硬道理;二是因為香港的行政長官非由民選產生,沒有任何合法和認受性可言,長期只能依靠警方震壓反對聲音來執行一己意志,警隊是其權力的唯一來源。

在制度上警務署長雖不能預聞政事(下面會說其實可以),但萬一有哪個政策令一哥不高興,他只要下令放軟手腳讓反對者亂來就可以了。

正因特首林鄭月娥深明自己只是一傀儡特首,612血腥震壓後她隱忍不出多達個多星期,期間只「拜訪」了四大警察評議會,表示「支持」警隊。7月1日,立法會被攻佔,林鄭會同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和警務署署長盧偉聰於警察總部見記者。及後又在多次表明不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出賣」警隊。明眼人一看就知,不是林鄭要「支持」警隊,而是林鄭在出事後尋求警隊「支持」。

會見香港政府真正的權力核心時,林鄭顯得相當緊張

4.凌駕法律的特權階級

警隊早已視警例如無物

一如所有軍政府,法律是管治市民的工具,對負責管治的部隊本身則最多只是一個參考守則而已。

上面的灰衣男子圖近日在香港大為廣傳,皆因其清楚顯示出這群名篡奪了「香港警察」名號的武裝集團如何目無法紀,公然無視《警察通例》中指明警察必須配帶委任證的要求,只穿一件便衣加一個police頭盔就隨時準備毆打市民。

(7/26新增:無數警員在網上張貼匿名信和委任證的背面,指「政務司司長不代表我」,公然違反上級及警例)

至於文初描述的714沙田反擊戰中,警隊則更是過份。警隊公然以武力攻佔和進駐屬私人地方的商場和多個屋宛,完全無視警例。至於本就違反基本法所保障的集會自由的「不反對通知書」早已成了笑話(註一)。在713和714中警隊均向合法集會中的市民施以奇襲和無理圍捕。

現在香港距離警隊入屋收錢和強搶民女,同樣只是一個籍口和一個歪念的事。因為除了民間力量,沒有任何內部勢力可以制衡他們。

更誇張的是,警隊的腐敗已波及醫療系統。

醫療體系通常是一個社會中最後能保持正常運作的部份。因為人人皆會生病,稍有理性的人都知弄壞醫療體系,最終只會害了自己。然而,反送中運動期間,爆出醫管局的病人資料庫竟然安裝了後門可供警隊任意察看資料以供拘捕之用。最近,更有醫護人員爆料被要求優先處理特殊人士,例如警員,完全視普世性的醫療分流和病患平等原則如無物,完全是特權階級。

香港警隊更可以因醫院中有人在交談中稱警察是「警犬」而一夜間徹走駐在醫院中的警崗,以作報復。如此人員調動,竟可不與其他政府部門商討,又或得到政策局同意,可見警權在政府內一枝獨秀,甚或是至高無上。

5.警隊黨委化

基本法就是特區的憲法

警隊的權勢凌駕所有政府部門,甚至凌駕憲法。

7月2日, 英國國會因應香港事件作辯論,工黨議員古德曼在發言間點名批評三名英藉高級指揮官要為612暴力鎮壓負責,並提議要有跟進行動。

7月5日,四大警察評議會(即上述林鄭月娥尋求支持的那四個)聯署去信古曼德,要求她就其國會內的發言道歉。

這事件故然顯示警方跋扈已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而這封信不由特首或警務署長發出,已揭示出另一更深層次的問題:警隊的黨委化。

香港法例明令警隊禁止成立「工會」,這是英式制度下避免警方不受控制和權力過大的一個限權措施。所謂評議會或協會只是一諮詢架構,僅可就警務人員的聘用條件發聲,沒有剩餘權力。本事件顯示香港警方早已無視任何法規。

禁止成立「工會」的另一重大原因在於,避免在警隊的職位架構外出現另一權力架構,即「黨架構」

試想,「警察員佐級協會」的主席在警隊職級上只是一初級警員,但他實際上是所有初級警員的首領,可以發動所有初級警員罷工或作其他工業行動,那麼他的實權是不是已可和警務署長睇齊?又或,警務署長的一切決定起碼要得到這位「初級警員」的同意?

這就如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關係。中國政府的權力核心是屬於「黨」架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而不是國務院主席。人們因為登上「黨」的權力核心,而在「政府」出任高位,而不是相反。「黨」才是為官者要為其賣命和競逐的東西。

不論是特首林鄭選擇會見四大協會,又或本次事件,都顯示這權力架構已經出現。7月15日,「佐級協會」去信一哥,促「高層」 要「保障執勤警員的人身安全及心理健康,否則不應指派警員執行可能引致受傷的任務或到危險之處執勤」。這實際上就是上述的「和一哥講數」,暗示一哥要放更大的武力使用權,即槍械,給前線警員。

警隊「黨架構」的出現在實然層面架空了政府應有銓選權和人事任命權,因為警隊名義上的職位和層級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在警隊的「黨架構」中升上高位。這「黨架構」就是香港未來的影子政府,實際上的軍方組織。

(7/26新增: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伍偉基亦致函政務司張建宗,要求張收回「道歉」言論,事件再證上述說法

6. 武官侵蝕文官系統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上文闡述了警隊內部的黨委化,這是香港軍政形成的一極,另一極則是由紀律部隊的武官系統侵蝕正常的文官系統。

香港警隊在政府架構上隸屬保安局,在英治傳統下一般由文官,即AO體系,出任。這是要收文官制衡武官之效。

可是由03年葉劉淑儀因23條而敗走政府後,接任的李少光為廉政專員(之前為入境處處長),黎棟國為入境處處長,現任的李家超則是警務署副署長。

由此可見,擔任此要職的人選是一步一步,逐漸變成純正的武官。以武官管武官不單無法制衡跋扈的紀律部份,更是讓武官的意見可直入三司十二局和 行政會議等決策核心。

在過去,保安局局長考慮如何讓眾紀律部隊落實決策機關的命令;現在,李家超卻是警隊/軍方的代理人,實際上是監察行會,和表達軍方的意見。

特區的另一決策核心特首辦同樣和保安局呈現類似情況。本屆特首辦主任陳國基同樣是入境處處長出身,這根本和保安局是同一個pattern。

為何總是入境處呢?

那是因為主理入境事務的人與中共官員接觸最多,可以較得他們信任。

中央與香港軍政府

以下內容純屬鳩吹,屬陰謀論範圍,讀者可自己判斷

一切香港政治的變動,背後都與中聯辦有關。香港軍政府化大概就是中聯辦一手策動,因為中共從來只相信槍桿子出政權的道理。

正是如此,退休警務署長的待遇可以是特首級的,甚或在其之上。鄧竟成是 政協;更親北京的「禿鷹」擔任了 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席,超越了其他政治人物只給虛位的慣例。除此之外,曾偉雄更被中共提拔競聘聯合國駐維也納辦事處總幹事

中共很清楚得警隊得天下的道理,因此重點栽培,不遺剩力。長久以來,中聯辦在暗,掌握一套洗頭艇,黑社會的系統;警隊在明,在陽光下執法。同一時間,中聯辦控制的議會也將更多利益輸送給警隊。

從這一角度看,「送中條例」的戰略價值更在於統一兩套系統,一旦法例通過,中央對香港軍警的依賴將大幅減少,因為內地法律實際上已可在本地實施,中央也無需借助香港軍警的搜證權,因為「證據」都在大陸,他們可以任意創作。

若上述推斷屬實,警隊中掌握實權的人又能看清這一點,令「送中條例」條例壽終正寢的最大功臣會不會就是警隊本身?

他們在612刻意使用過度暴力引起國際關注,暗地裏也可能拒絕再執行命令,令條例不得不暫緩。在71時,他們又故意徹離立法會,展示其影響力。至713和714中繼續令局勢升溫,香港處於暴動邊緣,更令他們大權在握。

也許正因如此,很多由中聯辦直接控制的建制中人均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至少不反對。

不論如何,香港軍警早已尾大不掉。正如陳雲所說,即使香港軍警在境內或境外射殺中央任何官員,包括習近平,只要留在香港境內,也只能在香港的司法系統中解決,那是因為「送中條例」沒有通過。中央要解決殺人者,除非派解放軍出動,但中央同樣受制於歐美勢力。

以上估計純屬猜測,但不論如何,一頭不受控制的怪物已經延生——香港警隊。

註一:在香港示威、遊行和集會均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意即需警方「同意」集會方可合法進行。否則除了宗教聚會外,任何三人以上集結,已可被控「非法集結」。這是殖民地時代留下的嚴刑峻法,現常被警方作濫權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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