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警察也是人」不過是站在道德高地

Philodora
7 min readJun 30, 2019

--

從基督教倫理看「警察人論」

香港反送中六月風暴,警隊一於以住成為政權的劍和盾,極盡打壓、毆打抗爭者之能事。其間警隊獸性畢露,盡顯對抗爭者的仇恨及殺心。這令香港人不禁再度回憶起早於雨傘運動時已充分了解的事實:

沒有警察,只有警犬

犬者,鷹犬也。站在政權前方,對抗爭者張牙舞爪,忠實地執行主人給牠的各種任務,沒有自由意志,也沒有禮義廉恥。有的,只有猙獰的面孔,以及在絕對安全和絕對合法地獵殺人類時,所不禁露出的絲絲賊笑。

這種不義的武裝集團,引起群眾義憤,繼而痛辱羞辱,乃至替天行道,正證明香港的道德觀依然建全。

然而,每當群眾辱罵警員,總有人走出來,說一些百份百正確的話,例如

警察也是人

警察也有好人

不要針對個別警員,有問題的是警隊

...

諸如此類,相信大家也聽過不少。遺憾的,是這些話多出於基督徒之口。本文將稱呼這種言論為「警察人論」,以對比「警犬論」,並說明為何「警察人論」大多只是搶道德高地的法利賽式行為。

警察人論的意思

警察人論當然是對的。

無人會質疑那些拿著警棍開著槍的生物不是靈長類智人種;如果不是,警隊根本不會出糧給他們。君不見那些輯毒犬只有被剝削的份兒?

但一句「警察也是人」,其意義當然遠多於上述意思。它的含意(implication)是說「警察」要像「人」般被對待,要treat as human,要被尊重,被「人道對待」。

「警察也是人」亦是一句speech act,一般被用作一種譴責和責備又或是對行為的不認可,指某人或某些人違反了道德原則。

總之,「人」意味著一系列的道德規範和相處原則;支持這些規範和原則的正是人之為人的人性和尊嚴。

另一些話語如「警察也有好人」,其含義就是叫人「不要羞辱個別警員」,「不要針對整個警隊」之類。縱然其含義有所差異,但所有這些話語都是同一類的speech act,即譴責和訓斥

警察人論大錯特錯

然而,「警察人論」是錯的,「警犬論」才是對的。

試看警察宣誓的誓詞:

本人(姓名),謹以至誠作出宣言(或,謹向全能之主發誓),本人會竭誠依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效力為警務人員,遵從、支持及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以不畏懼、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不敵視他人及忠誠、努力的態度行使職權,執行職務,並且毫不懷疑地服從上級長官的一切合法命令

誓詞中的四個「不」,不過是「態度」,虛無飄渺,真正的重點在於「為政府效力」,即效忠政權,以及「毫不懷疑地服從」兩個行動。

這誓詞充滿矛盾,基督徒只效忠上帝,怎可能向上帝發誓效忠政權?又,要「毫不懷疑」怎可能辨認上級的命令是非法還是合法?簡言之,除去那些裝飾的修辭和矛盾的字句,誓詞的核心就是「效忠政權」和「服從上級」。

注意,誓詞中並無提及「服務人民」或「效忠香港」之類的字眼。愚忠和服從才是警察的兩大德性

做警察就是要泯滅自身的個體性變成體制的一部份;堅持自身作為一無機物。做警察就是要放棄自由意志以及理性思考,盲目地服從政權的意志。一個「好」的警察,就是一純粹的政權工具。

如此,警察既沒有理性,也沒有意志,甚至不是個體;作為「人」的特質就只剩一股無以名狀的「情感」和「慾望」,不時向示威者懷恨,又或渴望打人,總之是徹底地dehumanise了。沒有一「個」警察,只有一「隊」警隊。

既然dehumanise就是警隊的真相,以至是警隊的德性,那麼「警察也是人」這說話大錯特錯。將自己非人化、以及追求非人化的,正是警隊本身。準確來說,是警隊的體制本身。那是一個以「無條件效忠」為榮耀,以「沒有理性」為專業,以「不是人」為德性和telos的集團。

由此,辱罵警察者不過是合理和符合現實地將警隊當成政權的實體部份來看待。

反過來說,將「警察當是人」我們才真的是羞辱警隊,是在質疑警隊的「專業」。這就如我們質疑醫生會因為自己樣衰而不醫自己一樣,是對醫生專業的極大侮辱。

正因我們知道以及信任警隊「非常專業」,我們也知道警隊無外乎是政權,亦即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意志的延伸。無論在現實層面和倫理層面,我們都不可能和不應當「警察是人」。

是的「警察是人」但這「人」就是林鄭月娥本人,或其他在位者。對警隊,就如對林鄭本人一樣就可以了。

警隊即林鄭,這是一個fact

警察人論的高地

故此,警察人論是要求一般人看警察多於警察所是的,是過度要求,是excessive demand。將警察當人是一種超義務。

一個事實上「不是人」,而它也致力成為「不是人」的物體,你要求一般人當它是「人」。這就於為人詬病的素食塔利班,宣稱所有人都應將動物當成人一樣,不要吃牠們,又不要用熱水煮牠們,令人心厭。

如果素食塔利班還算身體力行,那警察人論者則是單純作壁上觀,指指點點而已。

警棍揮向的不是你、子彈射中的也不是你、用身體向政權負隅頑抗的也不是你。警察人論者充其量只是遊個行、聯個署,憑甚麼要求人這麼多呢?

更重要的是,警察人論者的「當成人」,實質不過是消極地將警察excommunicated於人類社群之外而已。那些人叫示威者,不辱罵、不譴責、不攻擊、不報仇、不對警察說粗口……

對不起,當我和一個「正常人」交流而對方有錯時,我就會辱罵、譴責、攻擊、報仇、說粗口;所謂「以直報怨」也。「不辱罵、不譴責、不攻擊、不報仇、不對警察說粗口」即是對那群穿制服的生物徹底冷漠,不論它們做甚麼,我都不理會。

警察人論者說了「警察也是人」,享受了譴責人的快感,也經營出一座「自己有很高道德標準」的大台,但實質甚麼也沒做。沒有付代價,沒有令警察更恢復為「人」,更沒有幫助被暴政逼迫的人。

相反,辱罵、譴責、攻擊、報仇、說粗口尚且還顧念警察的一絲「人性」:積極的辱罵也是良心呼喚、說粗口叫他們罷工亦即叫他們重拾人性。

基督教的超平常

但耶穌的確叫我們「愛仇敵」呀。

是的,耶穌叫我們「愛仇敵」,但「愛仇敵」之於平常人是一種excessive demand。那是「超平常的」,那是在罪——救贖的啟示下才能發現的真相,倫理教訓。

基督徒由於跟蹤了耶穌,有「天眼通」,眼睛能看到「多於平常」的東西,不是怪力亂神,而是人在最差的環境中仍有救贖的可能,以及自身罪人的身份。

這是終末的視角。由此基督徒「看到」警察在去人性化的同時仍有救贖和悔改的可能從而要求自己乃「當他們是人」,為的是挽回他們的人性與生命。

「警察也是人」不是用來當作一個「真」的命題,在口頭上說;而是當基督徒的左臉被警棍打了,再把右臉轉過來給警棍打,旁人問你為什麼這麼傻時,你說出來解釋的。

前者只是月旦時事,學術討論,又或是搶道德高地的speech act;後者才是真正的Sermon。

Sermon是開顯,是啟示,是showing不是talking。假如前方真的有鬼而你有陰陽眼,你和你的同伴說甚麼都沒用,因為兩者的視角在這方面根本不可通約。你一定要讓前方的鬼顯點神通。

同時,你必定要與同伴置身同一處境,有同一遭遇;例如一同被打,那才能令人知道「鬼」的存在,那才例人信服。

上述的「鬼」就是人性。

基督徒必定會衝到最前,受著最不人道的對待,最慘無人道的毆打;但最人道的對待施暴者,從而啟示出救贖、人性以及上帝。這很難嗎?無關係 因為耶穌的恩典同時超過這要求。但那些甚麼都不做,只懂在facebook訓示他人的鍵盤戰士,悔改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