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吉 vs. 中天」事件的五點備註

呱吉公開與中天業務通話內容,揭露該台節目置入價碼一事,簡單寫幾點,有些是基本事實,有些是個人看法:
一,根據2016年公布的「新廣播電視法」第34條之3第2項,新聞報導及新聞節目(含政論節目)不得作置入性行銷,若呱吉的爆料為真,此事確具公共價值。
在公共利益上,新聞報導或節目接受置入,有兩個糟糕結果,一是資訊不對等,損害觀眾權益;二是部分參選人得以金錢置入媒體,影響選舉公平性。
二,呱吉秘錄中天業務的通話內容,被質疑有倫理問題。新聞實務上,這類近一種「化身採訪」:隱瞞自己身分或動機的前提下,取得受訪者資訊。
專業倫理上,「化身採訪」確實常有爭議,一般看法是,必須符合兩個條件,才能考慮化身採訪:a) 除非隱瞞身分動機,否則無法取得關鍵資訊,b)所揭露資訊與重大公共利益相關。
三,過往事例中,專業媒體不乏有化身採訪的經驗,例如,《新頭殼》記者林朝億曾佯裝為中國時報管理處人員,打電話給廈門市新聞處長陳相華並錄音,確認對岸官員購買該報新聞,大幅置入福建省長訪台行程。
四,至於呱吉目前正參選台北市議員,是否藉機炒作人氣與選情,此事可受公評。我的看法傾向從寬,否則,其他參選人的揭弊記者會都不必開了。
我以為,呱吉的敗筆是,在通話及貼文過程失之輕佻,有得理不饒人的意味,反而讓部分觀者同情中天業務,模糊了事件本質。YouTuber習以為常的戲謔口氣,放在此處,確實會減損他的正當性力道。
五,自呱吉昨天在個人臉書公布相關訊息以來,即使網路一片喧騰,但截至目前(九月四日下午兩點),還沒有主流媒體報導此事。
最後,兩點補充:
一是陳志東控告中國時報非法解僱、他被控告妨害業務機密,目前一審都勝訴,此事近幾天已被廣傳,附上存參:「告贏中國時報」。
二是John Oliver曾在脫口秀節目裡,分析置入行銷與廣告的前世今生,很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