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賊喊抓賊的護家盟

拗石日熾
6 min readJun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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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家盟最近跳針的比以往更加嚴重,他們開始將自己塑造成受害者,然後開始利用這種悲情來做訴求。最近,他們對國中小的學校教育很有意見,他們說課本裡面寫的東西侮辱了他們。

究竟是什麼重大的事情,讓護家盟這麼委屈?

護家盟: 不平等的公民課本!公民課綱中寫明要以「平等、尊重」原則來撰寫課本內容,經查後發現撰寫的詞句有明顯歧視,將不同意同性婚姻者打為「異性戀霸權」,並以精神醫學上沒有的症狀「恐同症」汙名化反同婚者。

公民課本的課綱中,附註寫著以「平等尊重」為主要的課本內容設計概念,既然提到平等尊重,為什麼會出現「恐同症」、「異性戀霸權」等激烈措詞?

我說:

我們可以先舉一個例子來看看,例如以前歐美各國大量奴役黑人,黑人還沒有公民權的年代,這是一種「種族歧視」,或甚至「白人優越主義」,我想這應該沒有人會反對,因為「種族歧視」和「白人優越主義」確實存在,因此若是在課本當中寫出這兩個名詞,應該不至於有什麼問題。回過頭來看,現在的社會是不是真的有人「恐同」,是不是真的對於同性戀有許多壓迫、歧視、偏見,視異性戀才為正統、同性戀為「變態」的現象?答案是肯定的。要例子嗎?護家盟自己在2015年5月16日發布的新聞稿備份就稱呼同性戀是「變態」。更多護家盟與反同人士對同志施予言語侮辱,甚至肢體暴力,還有散布各種謠言汙名同志的實例,可以參考我的文章《同性婚姻勢必引起社會爭議與內耗?》

所謂的「平等尊重」,就是相互正確的認知與對待,如果護家盟與反同人士對於同性戀還沒有完全了解,就要咄咄逼人的使用「變態」來稱呼同性戀或同性性行為者,甚至還以言語、肢體暴力對待同志,那麼早已失去了平等與相互尊重對話的基礎,怎麼又有臉來要求別人尊重他們呢?

此外,護家盟所指的課本當中,根本就沒有寫到「反同婚等於恐同」或者「反同婚等於異性戀霸權」這樣的字句,護家盟說課本「汙名化反同婚者」根本就是不實指控!

護家盟: 在追求對同性戀者去汙名化、使用正確名詞對待同志時,「恐同」這個詞就冠上了一切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身上,請問這是汙名化還是親切的名詞? 為何今日就要在反對同性婚姻的人身上冠上「恐同」這個帶有負面意味的形容詞呢?所以「包容尊重平等」僅限於同立場的人,而無法包容不同意見的異己?

(護家盟文章當中的附圖)

我說:

護家盟一直堅持三民版公民課本當中「汙名化反同婚者」,但是他們自己貼出來的課本截圖卻明明白白寫著:「『異性戀霸權』指將愛情、婚姻、性與生育加以結合,使異性戀成為社會主流,而非異性戀則遭致歧視和迫害。『恐同症』指恐懼同性戀的行為與心態,包括對於同性戀所表現出來的肢體攻擊、語言騷擾或厭惡、憎恨等想法。」

從頭到尾沒有任何一句話是「反同婚者等於恐同」,課本當中已經寫得很清楚了,要有「表現出來的肢體攻擊、語言騷擾或厭惡、憎恨」才叫做恐同。因此,護家盟指控三民版公民課本在汙名化反同婚者,根本就是自己幻想出來的不實指控!

護家盟: 人有表達自我喜好、觀念的自由,為什麼對事情有不同看法就被指為歧視?

當激進人士運用「異性戀霸權」來稱呼「維護傳統婚姻價值者」,不但傷害了支持一夫一妻的人,這種敘述同時也與事實不符。說實在話,目前台灣的社會氣氛(特別是都會區)及媒體輿論,真的有形塑出異性戀霸權的氛圍嗎?如果有,為何媒體常常刻意報導、凸顯同志大遊行的陽光面呢? 同運份子頻頻透過社會運動話語建構及掌握媒體話語的方式,攻擊、污名訴求一夫一妻的支持者,強迫政府、法律認可他們的意識型態,這才是他們口中所說的霸權!

我說:

護家盟與反同人士說自己是「維護傳統婚姻價值者」,這裡我想先請護家盟搞清楚什麼是「價值」,如果「婚姻就是一個男的和一個女的」就叫做價值,那麼一間大公司也可以跟你說「本公司的價值就是我們有213個姓林的員工,有198個姓陳的員工。」很顯然的,這樣的論述根本荒謬可笑。這種純粹用「人員組成」來論述「價值」,是行不通的。

你可以用功能性來彰顯價值,例如「生育下一代就是傳統婚姻的價值」,你可以用德行來彰顯價值,例如「對彼此忠貞不二就是傳統婚姻的價值」,但是用純粹的「人員組成」是無法說明任何價值的。

當護家盟與反同人士敘述婚姻的「價值」,並同時要求婚姻的「組成」時,很顯而易見的這兩者之間出現了矛盾。比方說「生育下一代」這種功能性價值,雖然可以推論出「以前傳統婚姻是一男一女」,但是不符合這種功能性價值的「一男一女」應該要被排除。例如患有不孕症的異性夫妻,依照護家盟與反同人士的說法,應該立法禁止結婚。然而護家盟與反同人士卻又認為只要是異性,無論有沒有生育能力,也無論結婚後願不願意生育,都可以締結婚姻,這無疑和護家盟與反同人士所要求的「生育下一代的婚姻價值」相違背。

此外,現代科技進步,開始有同性伴侶藉由「借腹生子」、「人工生殖」的方式獲得後代,此時部分的同性伴侶也展現了「生育下一代」的價值。如果真的堅守「生育下一代的婚姻價值」,那麼這些同性伴侶理應獲得結婚的機會。但護家盟與反同人士卻又提出所謂「人工生殖不自然,不符合傳統價值;收養小孩沒有血緣關係,收養的小孩沒人愛」這種說法。這明顯和護家盟與反同人士所謂中華文化傳統婚姻價值根本無關,畢竟中華文化五千年多來的歷史當中,「借腹生子」、「收養過繼」的情事是在各個時代都不斷發生過的。

明明說要捍衛「中華文化傳統婚姻價值」,卻又縱容無法達成傳統婚姻價值的異性戀,然後打壓可能達成傳統婚姻價值的同性戀,這種行為不就是「將愛情、婚姻、性與生育加以結合,使異性戀成為社會主流,而非異性戀則遭致歧視和迫害」嗎?不就是課本裡的「異性戀霸權」嗎?何來與事實不符?

後記:

我沒有很喜歡「異性戀霸權」和「恐同」這兩個詞,這兩個詞雖然在社會學和心理學上的確被某些學者發明並使用,但他們的意涵往往充滿了某個時代特殊的社會狀態,以及學者自身限縮的使用條件,如果濫用了,容易有一竿子打翻一條船的疑慮。一般而言,使用歧視(discrimination)、社會隔離(Social stigma)來表達,是會比較精準的。

不過護家盟的行為我認為「異性戀霸權」和「恐同」這兩個詞他們實至名歸,依照他們自己所提供的課本內容,無論三民版或翰林版,對這兩個詞的解釋都是依照原本社會學和心理學的原意,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提到「反同婚者必定是恐同」,護家盟卻抹黑這些課本。明明自己做的是傷害別人的事,卻大聲嚷嚷自己受到傷害,然後訴諸被害悲情,真是作賊喊捉賊呀!

Originally published at cookiebrian.wordpress.com on June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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