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一樣?
命運無常,情境歸因易被忽視
公正世界謬誤(Just-World Theory/Hypothesis)
有一種認知偏差(cognitive bias)稱為公正世界謬誤(Just-World Theory/Hypothesis),亦稱公平世界假定。假設了這個世界是公平公正的,所以若某人遭遇壞事,是他的行為自行其果。但事實可能並非如此,這個謬誤最常見的例子,就是指責受害人。
被強姦的受害人,被認為是由於個人不夠小心或穿著暴露所導致,否定了受害是外在因素(加害者)導致,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受害人。
小丑的名台詞:All it takes is one bad day,就是說小丑是天生的瘋子嗎?不,任何跟他一樣倒楣的人都可能成為瘋子。
歸因(Arrib- ution theory)
當我們觀測到一個現象的時候,我們會想要將它歸納出成因,而歸因往往可以初略分出兩種,第一類是屬於當事人以外的因素,稱為「情境歸因」,又叫做「外在歸因」;第二類是和當事人本身有關的因素,稱為「性格歸因」,也叫做「內在歸因」。
而基本歸因錯誤(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就是錯誤的忽略「情境歸因」而歸咎於他人的「性格歸因」,有以下幾個可能。
行動者-觀察者偏誤(actor-observer bias)
一般人往往在解釋他人行為的時候,傾向採用性格歸因,而忽略情境因素,反之在解釋自己的行為時,較常採用情境歸因,而不太願意使用性格歸因,所謂的 「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這有一小部份的原因可以解釋為,作為當事人的時候,你能夠對很多導致失敗的外部因素感觸良深;而作為旁觀者的時候,你會認為那些因素都是能被當事者克服的。
自利性偏誤(self-serving bias)
我成功是因為強,我失敗是因為運氣。
百害而無一利嗎?
這樣的歸因謬誤有助於使人類更有自信,將自己的失敗歸咎於環境,才有再一次的勇氣;他人的成功不過運氣好,我來也行。受害者不可能是隨機的,這樣我的生命太沒有保證了,我會活得沒有安全感。
這些都是人類天生的思維自我保護機制,就像人會需要信仰支柱來面對難關,這些不理性或許是活的更好必要的一環,但在思考的時候仍可以注意-自己的主觀並不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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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