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X恐慌指數導致的選擇權風險
2018年2月6號,在沒有任何重大的負面消息之下股票市場突然閃崩,震驚了所有的投資人,也導致台灣9月7號在期交所爆發了投資人與警察的肢體衝突。
我看了很多相關新聞的留言發現不少人很驚訝,覺得為什麼本金500多萬最後竟然虧損金額高達5000多萬,所以我想要分析一下為什麼股票市場突然崩潰以及選擇權的風險。
這次股票市場的突然崩潰,主要原因是來源於VIX指數的突然暴衝,那麼什麼是VIX指數呢?
VIX指數又稱波動率指數或恐慌指數,是從S&P500的期權計算出來的,用來測量未來30天S&P500市場預期的波動程度,指數越低表示投資人對市場越有信心。而由此衍生出來的VIX期貨、期權、ETF等商品,原本的用意相當於買保險,有點類似信用違約掉期(CDS)。當持有股票部位龐大的投資人想要避險時,就可以買VIX指數,因為當股票市場暴跌時,VIX指數就會暴漲,他們是負相關性的。
但是在金融海嘯過後的這十年間,經過FED的干預市場後(三輪QE),大幅降低利率導致資產大饑荒,在錢沒去處的同時,波動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被盯上了,在錢湧入VIX的同時導致波動率下降,而波動率下降導致投資人更有信心投資股票,投資人更有信心投資股票又導致波動率進一步下降,最後形成死循環。
世界上沒有不破的泡沫,在債務/GDP的比值如此之大的今天,恐慌指數居然還可以這麼低,所以在2月6號時,泡沫無預警的破了一點點,打破了死循環,但馬上又恢復了。我相信還會有更大的泡沫破裂會打破這個死循環。
因為VIX指數導致的美股暴跌單日超過1000點,這麼嚴重的事情一定會波及到台灣,所以我們看到台灣也是慘不忍睹,那麼為什麼本金500多萬最後竟然虧損金額高達5000多萬呢?
我們都知道選擇權有分買權(Call)和賣權(Put),再加上買和賣就有四種搭配,重點就是在賣買權和賣賣權兩種「賣」,「買」方因為是買進權利,所以要支付賣方權利金且不需要承擔風險,但「賣」方是賣出權利收取權利金,所以需要履約(執行買賣方履約價買或賣的義務),也需要繳交保證金防止賣方違約,重點就是賣方風險無限大!!
因為賣方一定要履約,所以當股市突然間的動盪導致選擇權價格暴衝時,價格跳得太快讓賣方來不及或沒辦法補保證金,所以只好先用期貨商的錢來代墊,但期貨商可不會慢慢等你補保證金,直接把賣方所有部位都強制平倉,才導致這次衝突的爆發。
那賣買權不是看跌嗎?怎麼連賣買權也慘賠呢?原因就出在期貨商為了停損把賣方的部位都平倉,也就是把買權也都買回來,踩踏效應導致無論買權還是賣權都暴漲,虧的還是「賣」方,因為風險無限大。
這就是為什麼本金500多萬最後可以虧損5000多萬的原因,因為價格跳得太快又風險無限大,根本來不及反應,而源頭就是因為VIX恐慌指數的突然暴漲所導致。
(如果對VIX指數的算法有興趣的可以參考這裡喔 http://www.cboe.com/micro/vix/vixwhite.pdf)
